近年来,越来越多中国创业者选择在马来西亚设立私人有限公司(Sendirian Berhad,简称 Sdn Bhd),看中其低税率、灵活架构和东盟门户优势。然而,在公司顺利注册后,不少人却栽在两个看似“配角”的角色上——董事(Director)和公司秘书(Company Secretary)。
有人觉得:“董事就是挂个名,秘书不就是填填表?”
但作为处理过数十起马来西亚公司合规纠纷的执业律师,我必须提醒你:这两个职位不仅是法律强制要求,更是公司合法存续的核心防线。
我们经办的一个案例,中国的企业家赴马来西亚投资新设了一家公司,委任了一位马来西亚本地董事,预留了银行的印签,公司账户上等值于1000万人民币的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的一周内被转至香港的一个私人账户,委托律师维权;可以说本次出海“出师未捷钱先损,后续再也不敢来”,这样的试错代价太大,关键对于企业家出海信心的打击是致命的。
今天,我们就从律师角度,彻底讲清董事与公司秘书的真实职责、常见误区及合规建议,帮你避开致命雷区。
一、董事不是“荣誉头衔”,而是法律责任主体!
法律规定:
根据《马来西亚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16),每家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任命1名董事,且该董事必须是通常居住在马来西亚的自然人(即拥有长期居留权或公民身份)。
常见误区:
“我可以找朋友挂名当董事,我不参与管理就没事。”
“我是中国籍,远程遥控就行,不需要本地董事。”
真相是:
董事对公司负有法定受托义务(Fiduciary Duties),包括:
忠诚义务:不得利用职务谋私利;
勤勉义务:必须合理关注公司事务;
合规义务:确保公司遵守税法、劳工法、公司法等。
一旦公司出现未申报年报、逃税、非法用工、洗钱等问题,董事将首先被追责,轻则罚款(最高50万马币),重则监禁(最长5年),甚至被列入SSM(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黑名单,终身不得担任董事!
律师建议:
若你是外国人,务必委任一名合规可靠的本地董事(可通过专业机构安排);
避免“挂名董事”,所有董事都应了解公司基本运营;
定期召开董事会并保留会议记录——这是免责的关键证据!
二、公司秘书≠行政助理!他是公司的“合规守门人”
法律规定: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0天内,必须委任一名合格的公司秘书,且该秘书必须:
是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
居住在马来西亚;
持有SSM认可的专业资格(如MAICSA会员、注册会计师、律师等)。
常见误区:
“我自己兼任秘书省钱又方便。”
“随便找个本地人帮忙处理SSM文件就行。”
真相是:
公司秘书是法定职位,承担着确保公司持续合规的核心职能,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并记录董事会/股东大会;
维护法定登记簿(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
准时提交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
向SSM申报董事/股东/地址变更;
就公司治理向董事提供法律建议。
如果公司因未按时年审被SSM注销,秘书和董事将共同承担责任!
律师建议:
切勿自行兼任或委托无资质人员;
选择有SSM备案、经验丰富的专业秘书公司;
与秘书保持定期沟通,确保所有变动及时更新。
三、案例警示
案例:2024年,一家深圳跨境电商在吉隆坡注册Sdn Bhd,为节省成本,由老板远程担任唯一董事,并让当地司机“帮忙”处理SSM文件。
结果:连续两年未提交年报,公司被SSM自动注销;老板因“未履行董事职责”被罚款8万马币,且未来三年不得在马注册新公司。
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合规没有捷径,专业的事必须交给专业的人。
一个尽责的董事团队+一位专业的公司秘书,不仅能帮你规避法律风险,还能提升银行、合作伙伴和政府机构对你的信任度。
如果你正在设立或运营马来西亚公司,请务必重视这两个角色。宁可多花一点服务费,也不要赌上整个企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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