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到啦
已经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
微信朋友圈变成了广告推销的天下
“多年不见的好友突然加你微信
那他一定是做微商了”

朋友圈的广告有时候你连屏蔽都屏蔽不过来
今天搞个代购,明天卖个面膜
越来越多的人看准了朋友圈这块商机
甚至他们卖的东西都是三无产品。。。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
你身边越来越多的亲人和朋友被微商们洗脑
今天微商李姐喜提玛莎拉蒂啊
明天微商张姐就能喜提波音747
于是乎就有人被成功洗脑进了圈套
这种模式仿佛曾经在法制新闻中看到过

不过,对于如此猖狂的群体
国家终于要出台相关法律予以监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而根据《电商法》的规定
微商、代购等一切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商品的人或者组织都受制于该法律监管
也就是说,微商们的噩梦要来了

根据《电商法》的规定
任何代购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拥有营业执照
而且还要是采购国以及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所有海淘物品需要提供完税证明
所有商品需张贴中文标签
且奶粉以及保健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
以上内容涉及所有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的人或者组织

新的法规中还提到一点
所有微商以及代购形式的电商从业主体
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同时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是出售三无产品
最高可能面临20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那么出台这样一部法律对于消费者有什么好处呢?
1、能够大幅降低购买到三无产品的概率
2、电商从业者的货源以及服务处于监管之下
3、避免社交软件被大量微商广告刷屏
4、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