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
The Beatles 披头士乐队
起诉日期:07/14/2026
案件号:26-cv-24785
原告:Apple Corps Limited
起诉州:FL
代理律所:SMG
Apple Corps Limited 与 Subafilms Limited 作为权利关联方,共同管理与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相关的商业权利,长期协同开展唱片发行及衍生品销售业务。Apple Corps Limited 系披头士乐队于1968年创立的唱片公司,持有"THE BEATLES"及"BEATLES"等注册商标,全面负责乐队音乐、商品及视听内容的推广与维权。Subafilms Limited 为其关联公司,专项管理1967年动画电影《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衍生商品权利。
两家公司在法律程序中常作为共同原告,统一行使其对披头士乐队商标及商品化的合法权益。
本次涉案核心商标包括"THE BEATLES""BEATLES"及"YELLOW SUBMARINE",均为美国注册商标(如"BEATLES"注册号 4,373,956;"YELLOW SUBMARINE"注册号 3,328,170),权利范围覆盖钟表、文具、服装、玩具及电子设备等多个商品类别。侵权风险不仅存在于实物产品上的商标使用,亦延伸至产品主图及宣传文案中的相关标识。
商标/版权/专利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