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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报丨40条硬核政策落地!武汉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特区”

政策快报丨40条硬核政策落地!武汉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特区” 湖北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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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武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江日报等公开报道|2026年9月14日

9月13日,武汉市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步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政策措施》, 一次性推出40条政策措施 

这不是一份常规的产业扶持清单。会议给出的判断是:区域创新竞争已从单项创新要素比拼,迈向 创新生态的体系化竞争 。武汉科教资源、科研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但科教优势尚未完全转化为发展胜势——这句话,是整份文件的起点。

核心观点

发挥政府有为和市场有效两个积极性,以政府办好 “围墙外”的事 ,带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办好“围墙内”的事,构筑有效“护城河”,巩固拓展城市核心竞争优势。

本 文 看 点

01

40条覆盖创新全链条,从实验室到IPO

02

企业研发总部最高1亿元支持

03

硬科技项目允许100%亏损


01

KEYNOTE

为什么这次讲“生态”而不是“政策”

会议提出一个判断:当前区域创新竞争已从单项创新要素比拼迈向创新生态体系化竞争, “环境重于政策,制度重于技术” 。创新生态不是抽象概念,它是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机制、创新文化等元素系统耦合形成的有机整体。

为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区域创新、开放创新、治理创新,《决定》提出打造 “八个环境” ,并给了一个很好记的比喻。

重点

企业是森林,空间是土壤,人才是根系,协同是养分,金融是活水,服务是阳光,文化是空气,开放是群落。


02

ROADMAP

“三步走”目标与“八个环境”

《决定》明确“三步走”目标,时间表清晰可核对。

时间节点
目标要求
到2028年
要素集聚、制度完备的创新生态基本成型,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0年
协同融通、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成熟定型,中心能级进一步提升,支撑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到2035年
开放包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全面形成,中心全面建成,成为引领中部、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创新增长极

“八个环境”具体是哪些


活力涌动的企业发展环境


产城融合的创新空间环境


近悦远来的人才集聚环境


紧密联动的融合协同环境


多元赋能的金融支撑环境


精准高效的政策服务环境


包容并蓄的文化社会环境


合作共赢的开放链接环境


03

POLICY LIST

40条政策全景(按链条分组)

40条政策覆盖实验室体系、国家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引育、开放合作、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 部分政策在全国具有先进性、突破性 。以下按创新链条分组整理,方便对照自身业务定位。

第一组|实验室体系与基础研究(第1—4条)

条目
政策要点与支持力度
加快构建实验室体系:高标准建设汉江国家实验室,对新获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支持
加强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新获批企业依规予以1000万元补助
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支持建设高质量科研数据集,符合条件的依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开展基础研究特区试点,公开遴选支持非共识项目,鼓励企业发起(捐赠)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

第二组|成果转化链条(第5—10条)

条目
政策要点与支持力度
建强概念验证中心: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领域布局,按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做优中试验证平台:围绕“965”重点产业链布局,按绩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强化成果转化投资支撑:引导设立规模不低于1亿元、2亿元的市级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硬科技项目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每家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其中技术经理人个人奖励比例不低于50%
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及产业化:常态化举办成果供需对接“周末茶歇会”,建立可转化成果清单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广“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支持“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等方式转化

第三组|企业主体与孵化载体(第11—16条)

条目
政策要点与支持力度
十一
打造高水平孵化载体矩阵:按人工智能OPC社区服务质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新获评国家卓越级孵化器最高支持200万元
十二
实施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每年遴选一批育苗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并予以不低于100万元种子基金投资
十三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可上升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研发经费5%以内、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十四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壮大: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以“包干制+负面清单”形式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支持
十五
激活国企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对国企研发投入年度增量部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
十六
实施“企业研发中心培育工程”:鼓励设立全球(区域)研发总部,以“后补助+军令状”方式择优予以最高1亿元支持

第四组|人工智能与未来产业(第17—20条)

条目
政策要点与支持力度
十七
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支持企业运用大模型、智能体和智能终端改造升级设备、产线、工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十八
强化普惠算力供给:自主可控算力服务按实际发生金额的30%补贴,同一主体年度补贴总额最高300万元
十九
开辟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建设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场景实验室,打通“研发验证—示范应用—规模推广”闭环,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二十
加快场景培育及应用:建立“场景机会、场景能力、标志性场景”三张清单,纳入国家、省标志性场景并获资金支持的,按1∶1最高500万元配套

第五组|科技金融活水(第21—29条)

条目
政策要点与支持力度
二十一
做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做大战略产业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三类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形成3000亿元母子基金规模
二十二
做强高校创新创业早期资本供给:市区共同设立1亿元环大学创新发展带成果转化基金,政府出资比例可提高至50%以上,存续期可延长至20年
二十三
支持企业开展CVC投资:支持“965”产业链主企业设立CVC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或国企投资基金可按企业方出资额1∶1出资
二十四
深化投资联动机制:符合条件的科技计划立项项目、“拨转股”项目,可直接进入种子基金路演投决环节
二十五
畅通S基金接力渠道:推动银行理财、保险、信托、国企投资基金加大S基金布局,引导设立S基金总规模超10亿元
二十六
做优科技信贷专属供给:探索“见投即贷”“贷款+认股权证”,对创新产品提供最高80%贷款本金损失补偿
二十七
优化科技担保增信体系: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提高至3000万元,逐步减少、取消资产抵(质)押反担保要求
二十八
做优资本市场募资服务:联合交易所建设“培育通”“科融通”武汉节点,提供“一站式”上市辅导服务
二十九
提升科技保险风险分担效能:推广概念验证险、中试险、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险,高质量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

第六组|开放协同与国际链接(第30—34条)

条目
政策要点与支持力度
三十
促进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采取“都市圈企业出题、武汉高校院所答题”方式协同攻关,单个项目最高80万元支持
三十一
鼓励外资企业创新发展:鼓励设立研发中心,联合高校院所、境外研发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共建平台、共育人才
三十二
引育国际科技组织:新设立的国际科技组织、分支机构,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
三十三
优化学术开放交流环境:实施科技期刊江城卓越行动,三年培育期内每年给予优秀科技期刊最高100万元资助
三十四
畅通技术要素跨境流动:完善科研物资通关便利化举措,探索科研数据共享、跨境流动试点

第七组|人才引育与体制机制保障(第35—40条)

条目
政策要点与支持力度
三十五
实施科学企业家培育计划: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核心项目负责人,经论证可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三十六
深化武汉英才计划举荐制度:授予“965”产业链龙头企业、“五谷”承载区重点企业人才举荐权,产业一线人才可免评审纳入建议人选
三十七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45岁以下青年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三十八
打造高水平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新获批的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家给予50万元资助
三十九
实施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打造“锦鲤·创新科技园”,探索新兴领域“沙盒监管”,开展多领域政策试点
四十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20%以上投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04

HIGHLIGHTS

五个最值得划重点的数字

1

1亿元:企业设立全球(区域)研发总部,以“后补助+军令状”方式择优支持,额度为全部条款之最

2

100%亏损: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直投硬科技项目,单项目最高允许全额亏损,容亏尺度罕见

3

3000亿元:三类政府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形成母子基金规模,是“金融活水”的总盘子

4

50%以上: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一半

5

20%以上:市本级每年新增财力投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比例,写进财政稳定增长机制


SUMMARY

不同主体,各看哪几条

科技型企业

优先对照第13条(研发项目后补助)、第16条(研发总部最高1亿元)、第17条(AI改造单项目最高1000万元)、第18条(算力30%补贴)、第20条(场景1∶1配套)。有条件的链主企业同步关注第23条CVC基金1∶1出资。

高校院所与技术转移机构

关注第5、6条(概念验证、中试平台绩效支持)、第8条(技术转移机构年最高300万元、个人奖励不低于50%)、第10条(赋权改革“先使用后付费”)、第22条(环大学创新发展带1亿元成果转化基金)。

投资机构与金融机构

关注第21条(3000亿元母子基金)、第24条(立项项目直通种子基金投决)、第25条(S基金超10亿元)、第26条(科技信贷80%本金损失补偿)、第29条(科技保险产品创新)。

提醒

以上内容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公开报道整理,具体申报口径、受理时间与兑现细则,以后续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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