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两部门:支持新能源重卡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物流网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推广绿色设施设备。推进零碳运输走廊建设,支持新能源重卡、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推动老旧燃油货车、老旧货船、物流作业机械更新改造。重点在国内物流大通道沿线、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沿线、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规模以上物流园区、铁路物流基地等加强充换电设施和绿色燃料、新型燃料加注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零碳物流园区。
02 --十部门:电子单证新规9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部门联合公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定明确,电子单证是指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货物运输、货物仓储、货物保险等法律关系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提单、电子海运单、电子铁路货运单、电子航空货运单、电子公路货运单、电子多式联运单证等电子运输记录,以及电子仓单、电子货物保险单等。电子单证包括可转让电子单证和不可转让电子单证。
03--青海: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近日,青海交警发布通告,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重点整治:
(一)严查酒驾、醉驾、毒驾、再次饮酒驾驶等涉酒涉毒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查机动车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未悬挂号牌、套牌、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超员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严查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四)严查二(三、四)轮摩托车及电动车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违规装载、非法改装、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五)严查客运班车、旅游包车、7至9座小型客车及商务车、校车、面包车超员载客、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百吨王”、疲劳驾驶、非法改装、拼装上路等违法行为;
(七)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安全设施不全、违反禁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督促源头企业落实动态监控、维修保养、教育培训等制度。
04--浙江安吉:上线“防疲劳停车带”
为切实解决货车司机夜间休整问题,从源头减少疲劳驾驶交通事故,浙江安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天子湖镇政府,实地调研辖区车流通行痛点,针对G235国道牛头山路至晓云大桥路段货车通行量大、合规休整场地不足的问题,因地制宜,规范增设总长1.5公里的防疲劳紧急停车带,打造国道货车专属“安全驿站”。
这处便民点位解决了货运司机夜间休整难题,提供安全合规的临时休憩场所,有效降低疲劳驾驶事故风险,停车带每天18时至次日6史夜间开放,后续还将根据车流和司机需求不断完善管理。
05--吉林: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根据吉林省交通执法局、吉林省公安厅交管总队联合印发的《2026年全省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在全省开展春季、秋季两次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其中秋季专项行动时间是9月1日至10月31日,重点强化秋收物资运输期间“百吨王”治理,深化货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06--广东汕头:中心城区货车限行新规9月15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施新的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以优化交通组织、缓解拥堵。公告明确了受限货车类型、过境通道及不同区域、路段的具体限行规则。
公告对中重型、轻型、微型、低速货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作出界定,其中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及皮卡车不受限制。礐石大桥至泰山路等路段被设定为货车过境行驶通道,海湾隧道则全天候禁止所有货车通行。
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限行时间内通行的车辆,应当事先报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备案审查,并按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正常作业的环卫、排水等城市公共管理部门作业车辆,不受公告限制。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