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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请注意!这三类发票不合规→

报销请注意!这三类发票不合规→ 山东税务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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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场中,当你拿着发票报销时,有时会遇到财务人员说发票不合规的情况。都是销售方开的发票,看着差不多,为什么财务会把这张退回?我们整理了职场报销时可能会遇到的三类高频发票问题,快收藏避坑吧!


情形一

发票缺少纳税人识别号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提示:个人消费者只是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作为报销凭证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相关证件、其他证明材料。


情形二

发票适用税率开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提示:增值税不同业务适用税率不同,收到适用税率开错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可要求销售方红冲重新开具正确税率的发票。


情形三

发票商品品名与实际交易不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提示:随意变更品名和金额开具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企业采取无中生有、虚开品名、虚列数量、虚假价格、虚构交易等弄虚作假的手法开具发票,触及虚开发票这道红线,不仅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责。


专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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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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