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Akon
公众号|法如山
网传某百强大所一名律师在工作群发送大篇幅的婚外情细节,引人惊愕!
网传根据知情人透露,该消息为“上司”配偶用该“上司”的微信账号修改名称和头像后发布。
事件本身并不评论,各个“圈”内均有“大千世界”。
那么,未经允许,私自使用他人真人头像和名称发送可能导致其名誉受损的言论,是否侵权?
本案中,微信消息的发布者可能要承担针对被害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权责任。
未经允许,私自使用他人的姓名和头像作为微信号的头像和名称,客观上侵犯了肖像权和姓名权。
在武辉、梧桐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中【(2022)鄂01民终1300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武辉2021年8月31日离职并交还工作手机后,证明梧桐树公司同意武辉离职,梧桐树公司员工继续使用该微信时应当重新设置员工姓名及头像,但梧桐树公司未经武辉同意仍继续使用含武辉姓名及头像的微信号至2021年10月11日,客观上侵犯了武辉肖像权及姓名权……
即使是个人使用微信号,一旦涉及到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如发布侮辱性内容,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害名誉权是指行为人因为故意或者过失对他人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并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作为一种新的言论载体,微信提供了信息发布、传播和交流的平台,成为公众生活中重要的信息承载和言论传播工具,微信上的言论自由应建立在遵守法律基础之上,他人之权利即为言论之边界,微信用户在发表言论时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判断案涉微信内容是否侵害他人名誉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故侵犯名誉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1.客观上实施了向不特定第三人散布的行为;
2.主观上存在散布不实信息的故意;
3.结果上造成被害人社会评价降低。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同时,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未经权利人同意,故意向不特定的群体披露权利人的私人信息,造成一定影响的,构成对权利人隐私权的侵犯。
在刘某与杜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2018)粤0192民初279号】,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发布案涉照片的微信群有400多名用户,已经具有相当大的传播效应,侮辱图片极易被散布到其它微信群,刘某提交的传播情况和损害后果证据虽系单方证据,但符合微信传播特点和现实情况,故本院依常理推断案涉侮辱图片必然会传播扩散,并对刘某的工作生活造成相当程度的不良影响。
一、关于杜某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刘某之名誉权的问题。第一,在客观行为方面,杜某作为案涉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人,是该微信号的所有人和实际控制者,理应对其微信发布的内容负责。第二,在主观过错方面,杜某因对刘某不满,在用户达数百人的微信群内发布有刘某的照片、身份证号、电话等个人信息,并配有侮辱性文字,内容不堪入目,性质恶劣,具有较强的主观恶意,应认定主观上具有过错。第三,在损害后果方面,刘某提供的证据显示,案涉照片被散布到多个微信群,传播面广,原告亦多次遭到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骚扰,较为严重的影响原告的工作和生活。综上分析,杜某使用微信发布侮辱性照片,具有较强主观过错,情节较为严重,严重侵犯刘某的名誉权,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关于杜某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刘某之隐私权的问题。被告杜某未经权利人同意,用侮辱性的语言故意向不特定的群体对原告刘某的照片、身份证号、电话等个人信息进行披露、扩散,主观上具有过错,并给原告刘某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构成侵犯刘某隐私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更换别人的头像和名称发送微信消息并发布不实信息确实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取决于证据充分性、法律规定以及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如果更换头像和名称的行为导致了他人名誉损害,或者通过微信发布的不实信息具有一定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那么发布者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诽谤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涉及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往期推荐
仲裁协议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 反垄断案件的管辖问题|法如山
信息展示错误,天某查被判赔!企业征信数据使用者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法如山
在抖音刷流量,被判赔400万元! 组织刷量、制造虚假流量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如山
外卖员之死,平台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外卖员与平台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法如山
抖音等视频平台账号可以买卖吗?买卖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账号的法律效力|法如山
了解你同意的服务协议吗?揭秘网络平台格式条款 网络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一)|法如山
信息网络传播权遭侵犯,平台责任在哪里?互联网平台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责任界定|法如山
搭便车营销:关键词搜索竞价排名能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法如山
周杰伦败诉!周杰伦起诉网易等不正当竞争二审被驳回 公众人物对网络上提及之话题的容忍限度在哪里?|法如山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深圳市为例)|法如山
实习生受法律保护吗?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如山
质疑主播作弊被起诉,判无责!主播名誉权的侵权边界|法如山
“催收”也能侵犯隐私权?”催收”侵犯隐私权的司法认定|法如山
用别人声音也能侵犯人格权?从影视剧台词声音侵权第一案和AI声音侵权第一案看侵犯声音权益的司法判断|法如山
网络侵权的地域管辖|法如山
公司账号转载文章并评论的能侵犯名誉权吗?公司侵犯别人的名誉权也要赔礼道歉吗?|法如山
质疑主播作弊被起诉,判无责!主播名誉权的侵权边界|法如山
用别人声音也能侵犯人格权?从影视剧台词声音侵权第一案和AI声音侵权第一案看侵犯声音权益的司法判断|法如山
AIGC数字人形象风波:你的"数字分身"可能在无权使用?AIGC数字人“形象”的授权问题|法如山
AIGC生成的内容著作权归谁?AIGC生成内容著作权的归属|法如山
用ai生成的内容赚的钱归谁?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收益分配问题|法如山
工作时间私自做自媒体,公司可以辞退吗?员工工作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法如山
主播离职后不返还广告收益怎么办?主播离职后需要返还的款项有哪些|法如山
给主播刷礼物可以要求返还吗?给主播直播打赏的行为属于什么法律关系?是否无效或可以撤销?|法如山
主播/视频创作者能随便暴露我的隐私吗?主播/视频创作者需要注意的个人隐私和信息保护问题|法如山
MCN与主播之间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法如山
MCN与主播之间的账号归属问题分析|法如山
MCN与主播之间的违约金分析|法如山
抖音等视频平台账号可以买卖吗?买卖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账号的法律效力|法如山
微信账号可以买卖吗?买卖微信账号的法律效力|法如山
主播“请假”未得到MCN公司确认擅自停更,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法如山
吃了月饼身体不舒服,可以要求赔偿吗?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实践|法如山
买宠物遇到“星期宠”,怎么办?“星期宠”的司法认定及处理措施|法如山
网店价格设置错误,顾客疯狂下单怎么办?价格标示错误的性质和司法认定|法如山
代孕违法吗?代孕涉及什么法律问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如山
周杰伦败诉!周杰伦起诉网易等不正当竞争二审被驳回 公众人物对网络上提及之话题的容忍限度在哪里?|法如山
1.8万拍下估值上亿厂房后遭法院撤销,是有猫腻吗?法院执行拍卖的价格过低,可以撤销吗?|法如山
投喂流浪猫需要承担责任吗?投喂流浪动物是否构成“实际饲养人”及需要承担的责任|法如山
一个外地女孩在出租屋去世被批不实 发布失实文章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如山
国产首部3A游戏黑神话发售 开发一款游戏,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法如山
非法医疗美容致损害,能得到哪些赔偿?非法行医类之医美纠纷的赔偿责任|法如山
“网络开盒”:触手可及的法律红线和责任|法如山
球拍被踩断,怎么追责?|法如山
如何守住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确定及财产隔离方法|法如山
车被划了怎么办?车辆遭受非恶意破坏的处理方法|法如山
车被划了怎么办?车辆遭受恶意破坏的处理方法|法如山
并购重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则汇编|法如山
建议收藏!境外公司/实体注册信息查询指南|法如山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或原配偶作为共同执行人的可行性|法如山
某律师事务所被公安局贴封条!
某律协通报律师不配合调解工作|法如山
突发!深圳某律所因未及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被判赔当事人140余万元|法如山
仲裁文书检索、查询指南【2024/9/10】|法如山
9月1日实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法如山
网络侵权的地域管辖|法如山
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梳理|法如山
医美行业的主要监管法律法规|法如山
【2024/8/9】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最新通讯录|法如山
【2024/8/8】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最新通讯录|法如山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深圳市为例)|法如山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深圳市为例)|法如山
资料分享:青年律师全流程工作手册|法如山
建议收藏!全国无犯罪证明线上办理渠道及指引【2024/9/6】|法如山
点击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如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