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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衣哥”案看网络侮辱诽谤的法律责任与认定标准|法如山

从“大衣哥”案看网络侮辱诽谤的法律责任与认定标准|法如山 Akon合规手记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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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络侵权;诽谤;侮辱;侵权责任

图文|Akon  

公众号|法如山


被网暴四年后,“大衣哥” 朱之文决定起诉网暴者。2 月 18 日,该案在徐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前朱之文已三次起诉网暴者,此次因对方连续四年发布 P 图造谣视频,对其及家人造成严重伤害,故再次选择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一、法律依据


关于网络诽谤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1]中。


1.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再犯等。[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侮辱罪与诽谤罪的界定如下:


(1)侮辱罪: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网络谩骂、恶意诋毁、公开隐私等。


(2)诽谤罪: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


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捏造事实:诽谤必须存在虚假事实的编造,而侮辱可通过真实信息的不当使用实现(如辱骂性语言)。

网络诽谤: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事实,点击量、浏览量、转发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以构成诽谤罪。


网暴行为:网络暴力行为虽然难以认定为诽谤罪,但可以通过“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

 

2.  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网络诽谤行为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3]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侮辱的定义通常是指通过言语、文字或行为对他人进行轻蔑、贬低或伤害,具有公然性、明显性和直接性,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具体来说,侮辱行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言语侮辱:通过口头语言对他人进行侮辱,如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


(2)文字侮辱:通过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手段对他人进行侮辱。


(3)行为侮辱:通过肢体动作或其他行为对他人进行侮辱,如在公共场所当众羞辱他人。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诽谤的定义是指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传播关于某人的虚假和恶意陈述,意图损害其名誉。这种行为可以导致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诽谤的构成要素包括:

 

(1)发表:诽谤必须是公开的,即被公众知晓。这可以通过书面、口头、广播、电视或其他媒介实现。


(2)身份识别:诽谤必须针对特定的个人或实体。


(3)有害后果:诽谤必须对受害者的名誉造成实际损害。


(4)内容必须在受发表的范围内接受:诽谤的内容必须在被指控诽谤的人所知范围内传播。


此外,诽谤可以分为书面诽谤和口头诽谤两种类型。书面诽谤包括通过印刷、书写、标志、图像或象征等方式公开传播的内容,而口头诽谤则指通过言语或手势传播的内容

 

3.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侮辱与诽谤的认定


侮辱罪和诽谤罪都是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和名誉的犯罪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侮辱罪强调的是公然性和侮辱性,而诽谤罪强调的是捏造事实和散布行为。


两者都要求情节严重,且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情节是否严重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

 

1.侮辱与诽谤的法律定义

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公然性:行为必须在公开场合或使多数人知道的情况下进行。

(2)针对性:行为针对特定的人。

(3) 侮辱性:行为必须具有侮辱他人的目的,如强制他人戴高帽游行、当众扒光他人衣服等暴力行为,以及当众嘲笑、辱骂、贴传单或漫画等非暴力行为。

(4)情节严重: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反复进行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要素:


(1)捏造事实:行为人必须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

(2)散布行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散布这些虚假事实。

(3) 损害名誉:行为必须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

(4)情节严重: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通过网络平台广泛传播,点击量、浏览量、转发量达到一定标准。


 “告诉才处理”原则:侮辱罪和诽谤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只有被侮辱人或被诽谤人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机关才能受理。

 

2.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


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仍实施。


(2)客观要件


侮辱:行为需“公然”进行,即信息可能被不特定多数人知悉。

诽谤:需满足“捏造事实”和“散布”两个行为。


(3)情节严重:具体标准包括


传播量:同一诽谤信息点击/浏览≥5000次,或转发≥500次。

后果: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

重复性:2年内因诽谤受行政处罚后再犯。

社会影响:引发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冲突,或损害国家形象。


3.公诉与自诉的区分


通常情况下,侮辱、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若符合以下情形,可转为公诉: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如引发公共秩序混乱、造成国际恶劣影响);


被害人因受胁迫无法告诉时,检察院或近亲属可代为起诉。


网络诽谤案件中"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


在处理网络诽谤案件中,“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和相关司法解释。


网络诽谤案件中“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主要围绕捏造事实、散布行为、情节严重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展开。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估行为的性质、传播范围、后果等因素进行认定。


1.  捏造事实并散布:必须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且这些事实必须是虚假的。例如,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2.  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是诽谤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


(2)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混乱、民族宗教矛盾激化、损害国家形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3.  社会危害程度: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侵害对象、动机目的、行为方式、信息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等因素。例如,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4.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  特殊情形: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如果被害人告诉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受理;如果被害人告诉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


6.  聚众性侮辱诽谤:对于聚众实施持续性的语言攻击,首发、多发煽动行为,以及以牟利(如赚取流量)等为目的的网络聚量性侮辱诽谤行为,也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1.举证责任分配


(1)被害人需证明


证明侵权事实(如截图、公证书)


受害者需要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诽谤。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侵权内容的截图、公证书等证据,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和具体内容。

收集能够证明他人如何诽谤自己的证据,如现场录音录像、书面材料、现场见证人或听闻者的证明材料等。

 

证明损害后果(如医疗记录、收入减少证明)


受害者需要证明诽谤行为给其造成了实际损害。这包括:

提供单位处分决定、精神损害证明(如医疗记录、心理咨询报告等)、财产损失证明等,以证明侵权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例如,如果诽谤行为导致受害者名誉受损,可以提供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名誉受损的具体情况。

 

证明因果关系(如舆论压力导致抑郁症诊断)


受害者需要通过证据链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自诉案件中,如果受害者提供确有困难,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取证。这有助于减轻受害者的举证负担,特别是在网络诽谤案件中,证据往往难以固定和保存。

 

(2)侵权人需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例如,如果被告主张其言论属于事实陈述或意见表达而非诽谤,则被告应举证证明其言论的真实性或合理性。


四、对“大衣哥”案件的法律启示


1.  诉讼策略选择


若网暴行为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标准(如引发大规模网络暴力),可推动转为公诉程序,降低举证难度。


若属自诉案件,需及时固定证据(如公证侵权内容、收集传播数据)。


2.  法律救济途径


民事索赔: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因名誉受损导致的经济损失;


刑事追责:对主要造谣者提起刑事自诉或推动公诉。


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制需平衡言论自由与人格权保护,司法机关对侮辱、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对受害人而言,及时取证、选择适格程序是关键;对公众而言,需增强法律意识,避免成为网络暴力的推手。


参考文献、涉及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 治理网络暴力:法律规制的挑战与对策 http://epaper.cnwomen.com.cn/images/2022-07/06/5/05BLM05C706_h.pdf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4]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5]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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