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盗用同行图片做宣传,法院判赔5万:企业宣传素材的三条红线

盗用同行图片做宣传,法院判赔5万:企业宣传素材的三条红线 Akon合规手记
2026-09-01
6
导读:图文|Akon 盗用同行图片做宣传,法院判赔5万:企业宣传素材的三条红线 一条宣传视频,用
图文|Akon

一条宣传视频,用了三张从同行官网搬来的施工照片,配了一句「隧道专业通风请认准B公司」。视频发出去的时候,B公司账号的粉丝还不到三千人。

最后这条视频的账单是:五万元。

案子是深圳法院官方普法栏目「鹏法君」公布的。案情不复杂,但里面的法律逻辑对每一个在短视频平台、公众号上做企业宣传的人都管用 - 尤其是那些觉得「图片是真的、我也没P图」就没事的经营者。

先讲清楚这个案子,再讲三条红线。

一、三张图片的「移花接木」

A公司是欧洲某知名品牌风机的经销商,主营业务是地下空间施工通风产品的供货及技术咨询,先后为国内多个大型工程项目供应过风机。2021年,B公司从A公司手里订购过一批该品牌风机 - 双方是买卖关系,B公司算是A公司的客户。

后来A公司发现,B公司的社交平台账号发布了一条宣传视频:视频里用的,是A公司官网上发布的现场施工图片,涉及A公司实际参与的重点工程项目。B公司把图片里的商标和标识隐去了,配上字幕:「隧道专业通风请认准B公司,专业解决隧道通风问题、提升施工效率、提高利润空间」。视频里还展示了软风管和设备发货的图片,部分同样来自A公司官网。

A公司起诉,主张B公司删除相关图片、视频并赔偿损失。

法院的认定有几层意思,值得逐句看:

其一,本案是不正当竞争纠纷,被诉行为发生在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之前,且A公司没证明侵权行为仍在持续,所以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 - 2019年修正版。

其二,虽然涉案图片没有直接展示A公司的商标或产品标识,但结合视频字幕和「隧道专业通风请认准B公司」「专业空间施工通风系统设备解决方案承包商」等宣传用语,足以让相关公众误以为B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与那些工程项目存在直接关联,进而对B公司的技术能力、市场信誉、产品性能产生错误认知。

其三,B公司虚构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合作关系,攀附A公司的商誉和市场影响力,容易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市场交易机会,误导潜在客户选择其产品,构成虚假宣传。

赔偿部分,法院考虑了这几个因素:B公司账号粉丝不到三千人;涉及A公司项目的直接关联图片只有3张,其余视频内容多为普通施工场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有限。综合考虑情节、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和市场影响,酌定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B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后即删除了侵权视频,停止侵权的诉请法院就不再处理了。判决已生效。

单看金额,5万不算大案。但把这个账算给B公司的老板听就不同了:B公司本来是从A公司进货的客户,一条宣传视频把供应商变成了对手,赔了钱,还搭上了打官司的成本和商誉折损。这单买卖做下来,输的不只是钱。

案例脉络图

二、为什么图片是真的,照样构成「虚假宣传」

这个案子里B公司大概率觉得自己冤:图片是真实拍摄的施工现场,我没合成、没造假,也没说这些工程是我干的 - 怎么就虚假宣传了?

问题的实质在于:虚假宣传的「虚假」,从来不限于事实层面的虚构。

2019年修正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的是「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注意这个「或者」 - 虚假和引人误解,满足一个就够。本案属于后者:单看每一张图片,都是真实素材;但图片、字幕、文案组合在一起,制造了一个整体性的错误认知 - 「这些重点项目是B公司做的,或者B公司参与了」。法院看的是宣传的整体效果,不是单个素材的真假。

不妨追问一句:如果法律只打击字面虚假的宣传,会出现什么局面?所有精明的经营者都能用「全真素材+巧妙编排」实现同样的误导效果 - 图片是真的,工程是真的,只是凑在一起让受众得出错误结论。那样的话,虚假宣传条款就成了摆设。所以「引人误解」与「虚假」并列,是这个条款能够运转的支点。

还有个细节不能放过:B公司隐去了图片中的商标和标识。这个动作在客观上强化了「移花接木」的效果,在主观上也给法院认定过错提供了依据 - 如果B公司真心认为这些图片与自己有关、用得理直气壮,为什么要先把同行标识抹掉?隐去标识本身,就是一种「我知道这是别人的,但我不想让你看出来」的证据。

再往深一层,本案牺牲掉的利益格局值得看清楚。法院保护的表面上是A公司的商誉,实质上保护的是工程项目业绩信息与提供者之间的对应关系。施工场景图片承载的商业信息不只是「这工程存在」,而是「这工程是谁干的」。把这个对应关系切断了,图片就变成了可以随意挪用的通用素材,前一个经营者投入项目积累的信用沉淀,会被零成本转移到另一个经营者头上。这种转移如果被允许,市场上就不会再有人愿意为业绩投入 - 反正成果可以被搬走。

虚假宣传构成逻辑

三、著作权走不通的路,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什么走得通

遇到素材被盗用,很多企业第一反应是告著作权侵权。但这条路常常走不通,本案就是绕开著作权打的。

障碍在哪?摄影作品有独创性要求。施工现场的纪实性照片,拍摄目的通常只是记录工程状态,构图、光线、时机的个性化选择有限,法院完全可能认定其不构成作品。2025年深圳福田法院公布过一起「盗用商品宣传图引流」案:网店的削皮刀展示图被同行盗用,法院明确认定这类产品展示图不构成摄影作品 - 宣传目的的客观展示,谈不上艺术创作。著作权这条路径,被堵死了。

于是权利人换了打法:不争图片的权利归属,争的是「搭便车」这个整体行为 - 虚构与重大工程的关联,攀附同行商誉,误导潜在客户。请求权基础从著作权法切换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虚假宣传条款,民事诉权来自第十七条(2025年修订版中对应条款调整为第二十二条)。福田那个削皮刀案,法院走的是第二条一般条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本案走的是第八条。两个案子合起来看,能看出一个稳定的裁判倾向:对「素材盗用」类行为,法院愿意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哪怕著作权路径走不通。

这个策略选择对权利人是有启发的:图片本身的权利是一回事,图片使用方式对竞争秩序的损害是另一回事。两条路径不互斥,但证据负担和赔偿逻辑完全不同 - 著作权要证明作品性、权利归属、接触加实质性相似;不正当竞争要证明竞争关系、宣传的误导性、对竞争秩序和权益的损害。选哪条路,取决于手头有什么证据。本案A公司手头最硬的证据不是「图是我的」,而是「工程是我的、图里的事是我干的、B公司拿它冒充自己的业绩」。

四、如果这事发生在2025年10月15日之后

本案因为行为时间的问题,适用的是旧法。但看这篇文章的人,关心的是「以后怎么办」。

2025年6月27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条文从33条扩到41条。虚假宣传条款从第八条挪到了第九条,实质性变化有三处,对本案这类行为影响直接:

第一,误导对象扩张。旧法条文是「欺骗、误导消费者」,新法改成「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风机、施工设备这类工业品,宣传受众本来就是工程商、总包方,全是经营者。旧法时代被告还能抗辩一句「我的宣传不是面向消费者的」,新法把这条抗辩堵死了。

第二,虚假评价入法。旧法只写「组织虚假交易」,新法把「虚假评价」也写了进去 - 刷单炒信的定性从灰色地带进入明文禁止。

第三,罚则结构变化。旧法虚假宣传罚款二十万起步、上限一百万(情节严重一百万至二百万);新法取消了下限,一般情形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下限取消不是放松 - 是给执法留下裁量空间,小额案子不必机械顶格,但上限、吊销权都还在。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仍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一个衔接问题顺带说清楚:新旧法切换适用「行为时法」,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前的,适用旧法;行为持续到新法施行后的,适用新法。本案法院查明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前且未证明持续,故适用2019年修正版 - 这个处理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具体案件里的标准动作。

新旧反法对比

五、平台宣传还有一套广告规则

本案发生在社交平台上,企业账号发的宣传视频。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类内容还落在互联网广告监管的射程里。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2号,2023年5月1日施行)第九条划了几条线: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对照本案拆一下:B公司的视频如果是企业官方账号发布、推销自身商品服务,本身就带有商业宣传属性;如果还附加了购买方式或联系方式,按第九条第三款就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实践中企业账号用「个人分享」「员工自发」的口径规避标注义务,监管态度已经很明确 - 看内容实质,不看账号自称。

还有一层竞合关系值得企业法务留意: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虚假广告条款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宣传条款。两套规则的责任路径不同 - 广告法是行政监管的主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了受损害经营者民事诉权,可以索赔。对权利人来说,行政举报和民事诉讼可以并行:行政举报求查处,民事诉讼求赔偿。两条线互不替代。

六、企业宣传素材的三条红线

讲完规则,落到操作。我把实务中最容易出事的三个环节列出来:

红线一:素材来源。 每一张图、每一段视频、每一句文案,都要能说清权属和来源。特别注意一类高发场景 - 用了客户、供应商、合作方的项目图片。买过对方的产品,不等于获得使用对方项目图片做宣传的权利。买卖合同里通常没有图片使用授权条款;真要用,单独谈授权、写进合同,写明用途、期限、范围。口头「随便用」三个字,在诉讼里一文不值。

红线二:业绩归属。 宣传的业绩必须是自己真实参与的。不能把供应商的项目、同行的案例、行业标杆的工程挪到自己名下。判断标准一句话:客户看完宣传问「这个项目你们做了什么」,如果答不上来自己负责的具体环节,这个宣传就有问题。本案B公司的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 风机是A公司供的货,工程是A公司参与的,B公司只当过一次买家,宣传里却把整个工程的信用搬到了自己头上。

红线三:标注义务。 商业宣传要有可识别性,种草、测评、探店、知识分享类内容只要附加购买方式,就显著标明「广告」。企业官方账号天然是商业主体,不要试图用个人号口径去规避。

再加一条给已经被盯上的企业:收到投诉函或起诉状,先下架再谈。本案B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后即删除视频,至少避免了停止侵权的判项,也在赔偿酌定时避开了「拒不停止、恶意扩大」的加重情节。及时止损,永远是这类案件里成本最低的动作。

fig4_宣传素材三条红线

七、结尾

回到开头那笔账:三张图,一条视频,三千粉丝,五万赔偿。数字不大,但它确立的规则对每个做企业宣传的人都有效 - 图片可以没有商标,素材可以全是「真实」的,但只要整体效果把别人的业绩搬到了自己头上,法律就会介入。

宣传素材的问题从来不是「这张图我能不能用」,而是「用了之后,受众会怎么理解我和这个项目的关系」。那个理解,得由发布者自己负责。

我把本案的裁判逻辑、新旧法变化和三条红线整理成了四张示意图放在文中。如果你的市场部正准备发一批带项目案例的宣传物料,建议把这篇文章转给他们。


📚 参考文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
  • 盗用商品宣传图引流,构成不正当竞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何变化?一图读懂(央视新闻)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七大亮点速览(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国政府网)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提供信息之目的,不构成法律建议。读者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前,应咨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业律师。本文作者及平台不对因依赖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往期回顾

🌐 平台合规


最高法发布7个特许经营典型案例——从“冷静期”到“合同诈骗”,加盟纠纷怎么判

图神经网络如何追踪洗钱——合规科技的隐秘战场

公安部通报10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从200万条订单到600万条房产数据,八个犯罪模式拆解

测评视频拍到什么程度会被告?——商业诋毁与名誉权的司法红线

社交App加了短视频功能,要不要拿视听许可证?——一份合规分析笔记

从深圳律师案例看社交及内容平台的合规红线——2025年度典型案例解读

律师跨境案例实战:中国企业出海绕不开的六道合规关卡

App被应用商店下架了,法务该怎么办?——社交App下架应对实战指南

社交App大额充值,平台要不要做二次实名认证?

企业法务应对政府机关投诉调查实务指南:市监局、公安机关、街道办的沟通与处置

企业法务IPO全流程实操手册

融资法务必修课:REITs与私募基金“募投管退”核心实务

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实务指南

企业法务投融资工作手册:从尽调到交割的全流程实操指南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构建实务手册(2026)

知识产权专题:企业常见风险与应对策略(2026版)

算法备案实操指南:流程、材料与常见问题

企业AI大模型部署的法律合规要点:从备案到落地的全流程指引

广告合规审查SOP——从素材提交到上线发布的法务流程

外卖平台“二选一”行为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法如山

浅析平台内经营者数据调用中“正当理由”的应用|法如山

跨境数据合规管辖冲突的体系化应对:GDPR、CCPA与PIPL的交叉适用|法如山

公司被侵犯名誉权,怎么办?|法如山

互联网平台发送短信验证码需要遵守什么规定?|法如山

“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司法实践|法如山

首例“搜索提示词”算法侵权案宣判!平台已履行算法解释说明义务,不构成侵权|法如山

仲裁协议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 反垄断案件的管辖问题|法如山

不强制勾选、查看用户协议、隐私协议,侵犯个人信息|法如山

信息展示错误,天某查被判赔!企业征信数据使用者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法如山

在抖音刷流量,被判赔400万元! 组织刷量、制造虚假流量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如山

外卖员之死,平台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外卖员与平台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法如山

抖音等视频平台账号可以买卖吗?买卖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账号的法律效力|法如山

了解你同意的服务协议吗?揭秘网络平台格式条款 网络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一)|法如山

信息网络传播权遭侵犯,平台责任在哪里?互联网平台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责任界定|法如山

搭便车营销:关键词搜索竞价排名能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法如山

周杰伦败诉!周杰伦起诉网易等不正当竞争二审被驳回  公众人物对网络上提及之话题的容忍限度在哪里?|法如山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深圳市为例)|法如山

实习生受法律保护吗?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如山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 AI / 直播 / 短视频


12岁女孩注册主播账号打赏11万,法院判平台退款85%——这个判例把平台责任说透了

直播中宣称益生菌能改善自闭症被永久封号——北京互联网法院这个判例说了什么

社交App里的AI聊天机器人——要不要标识、怎么标识、不标识的后果

MCN机构的全链条合规——新规下平台、MCN、主播三方责任如何划分

模仿明星直播带货,到底踩了哪几条法律红线?——肖像权、声音权、名誉权的边界分析

AI拟人化互动服务新规施行——互联网平台的合规红线自查清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大修:94条新规逐章拆解——平台和AI服务面临哪些合规变化?

法律MCP配置指南:用AI直接调取判例、审查合同、生成文书3

公司要求登记个人自媒体账号,合法吗?被辞退怎么办?

当AI遇上平台责任——算法推荐与内容审核

AI换脸、换声、造人——人格权的边界在哪里?

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到底归谁?

法律AI技能包配置指南:北大法宝检索、判例引注与文书自动化

全国首例AI幻觉侵权案宣判:AI说假话,谁买单?

MCN新规落地:五部门联合出手,十条红线一次说清楚

《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安全指引1.0》:AI治理进入"场景落地"时代

解读:剪映/即梦AI因未落实AI合成内容标识被查处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AI辅助成果版权认定规则

企业AI大模型部署的法律合规要点:从备案到落地的全流程指引

MCN、主播必读!账号昵称头像的商标抢注风险与避坑指南|法如山

网红达人私接广告,违约赔偿谁说了算?|法如山

MCN可以强制达人发布广告吗?|法如山

看了主流问答工具式AI的用户协议,我发现了……|法如山

肖像和声音授权可以无期限限制吗?|法如山

未经同意创造以自然人的AI形象侵权及平台的侵权边界|法如山

收藏!数据合规境内外查询网站汇总|法如山

主播未阻止直播间弹幕骂人,被判侵犯名誉权|法如山

收藏!数据合规法律法规及标准|法如山

收藏!AI/大模型 备案、法律法规及标准|法如山

首例AI“杀人”案震惊全球 谁来承担责任?|法如山

数字藏品法律属性及其交易行为效力|法如山

网红虚假宣传?怎么认定?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法如山

“卖惨博主”月入千万,是否违法?能否追责?|法如山

质疑主播作弊被起诉,判无责!主播名誉权的侵权边界|法如山

用别人声音也能侵犯人格权?从影视剧台词声音侵权第一案和AI声音侵权第一案看侵犯声音权益的司法判断|法如山

AIGC数字人形象风波:你的"数字分身"可能在无权使用?AIGC数字人“形象”的授权问题|法如山

AIGC生成的内容著作权归谁?AIGC生成内容著作权的归属|法如山

用ai生成的内容赚的钱归谁?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收益分配问题|法如山

工作时间私自做自媒体,公司可以辞退吗?员工工作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法如山

主播离职后不返还广告收益怎么办?主播离职后需要返还的款项有哪些|法如山

给主播刷礼物可以要求返还吗?给主播直播打赏的行为属于什么法律关系?是否无效或可以撤销?|法如山

主播/视频创作者能随便暴露我的隐私吗?主播/视频创作者需要注意的个人隐私和信息保护问题|法如山

MCN与主播之间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法如山

MCN与主播之间的账号归属问题分析|法如山

MCN与主播之间的违约金分析|法如山

抖音等视频平台账号可以买卖吗?买卖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账号的法律效力|法如山

微信账号可以买卖吗?买卖微信账号的法律效力|法如山

主播“请假”未得到MCN公司确认擅自停更,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法如山

那么喜欢自导自演?给自己演进去了……|法如山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 广告营销

广告合规:企业常见风险与应对策略(2026版)

广告合规审查SOP——从素材提交到上线发布的法务流程

网红达人私接广告,违约赔偿谁说了算?|法如山

MCN可以强制达人发布广告吗?|法如山

主播离职后不返还广告收益怎么办?主播离职后需要返还的款项有哪些|法如山

深圳律师网络推广合规指引:律师自媒体不可不知的十条红线

推广方使用侵权作品推广,被推广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法如山

竞价排名推广引起的诉讼如何选择案由?竞价排名推广引起诉讼的案由选择|法如山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 数据合规

中国企业内容出海东南亚,数据合规怎么做?

互联网社交产品数据保存期限合规实务——基于42类数据的法条比对与实操建议

2026全球数据隐私法横评:7大法域合规路径与出海实务抉择

跨境电商数据合规实务(2026):从平台运营到全球多法域适配

数据法律服务全景图:五大业务板块与延伸业务深度解析

企业出海数据合规路径与可行性分析(2026):产品出海vs服务出海的双轨策略

企业出海数据合规路径与可行性分析(2026):产品出海vs服务出海的双轨策略

智能硬件公司数据合规实务(2026):从产品设计到全球上市的全流程指引

企业数据合规实操手册:从线上到线下一次讲透

关于API中转站,我整理了五条红线

算法备案实操指南:流程、材料与常见问题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企业应对手册

gdpr数据保护条例与ccpa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的异同点?

浅析平台内经营者数据调用中“正当理由”的应用|法如山

跨境数据合规管辖冲突的体系化应对:GDPR、CCPA与PIPL的交叉适用|法如山

收藏!数据合规法律法规及标准|法如山

收藏!数据合规境内外查询网站汇总|法如山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 民商事纠纷

从深圳律师案例看劳动争议的攻防要点——2025年度典型案例的实务启示

车停路边被撞,对方说来加微信明天续保,我直接报了交警

两家中国香港公司能否约定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其他国家呢?——涉外合同法律选择

备位诉讼首次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假离婚” 真能逃债?一文读懂法律认定标准与债权人救济途径|法如山

从“大衣哥”案看网络侮辱诽谤的法律责任与认定标准|法如山

飞机上猝死,航空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如山

户外活动组织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如山

圣诞老人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如山

试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法如山

建议收藏!遇到有人虐待动物怎么办?|法如山

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2024版)|法如山

村民可以互换宅基地吗?互换宅基地的具体法律程序?农村宅基地互换:法律程序与条件解析|法如山

和网约车/出租车撞了,对方要误工费?与营运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法如山

公司调整办公地点,合法吗?属于违法解除吗?|法如山

撞车后,车贬值了?啥情况下能要这笔钱!车辆贬损价值赔偿的法律依据与条件|法如山

离婚时,宠物归谁?离婚后的宠物归属及“探视权”|法如山

吃了月饼身体不舒服,可以要求赔偿吗?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实践|法如山

买宠物遇到“星期宠”,怎么办?“星期宠”的司法认定及处理措施|法如山

网店价格设置错误,顾客疯狂下单怎么办?价格标示错误的性质和司法认定|法如山

代孕违法吗?代孕涉及什么法律问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如山

周杰伦败诉!周杰伦起诉网易等不正当竞争二审被驳回  公众人物对网络上提及之话题的容忍限度在哪里?|法如山

1.8万拍下估值上亿厂房后遭法院撤销,是有猫腻吗?法院执行拍卖的价格过低,可以撤销吗?|法如山

投喂流浪猫需要承担责任吗?投喂流浪动物是否构成“实际饲养人”及需要承担的责任|法如山

一个外地女孩在出租屋去世被批不实 发布失实文章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如山

国产首部3A游戏黑神话发售 开发一款游戏,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法如山

非法医疗美容致损害,能得到哪些赔偿?非法行医类之医美纠纷的赔偿责任|法如山

“网络开盒”:触手可及的法律红线和责任|法如山

球拍被踩断,怎么追责?|法如山

如何守住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确定及财产隔离方法|法如山

车被划了怎么办?车辆遭受非恶意破坏的处理方法|法如山

车被划了怎么办?车辆遭受恶意破坏的处理方法|法如山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 律师实务


刚入行的律师助理,非诉水平该从哪几块开始磨?——一个过来人的实话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执行立案与执行策略实务全指引

从最高法2026年上半年司法数据看律师从业境况——哪些业务在涨、哪些在跌、钱在哪里

法律及商业并购尽职调查清单——一份你可以直接拿来用的实务框架

两家中国香港公司能否约定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其他国家呢?——涉外合同法律选择

法务入职指南:第一天、第一周、第一个月分别该做什么

域外公司注册信息查询指南(2026更新版)

香港居民与企业内地诉讼委托手续全攻略(2026)

法律人AI入门:Agent、MCP、RAG、Token到底是什么

全球法律AI工具150+,我帮你按法域分好了

网络侵权案件案由与管辖实务指南

Hermes Agent:律师AI工作流的调度中枢

律师如何搭建自己的AI工作流(国际版)

律师如何搭建自己的AI工作流(国内版)

深圳律师网络推广合规指引:律师自媒体不可不知的十条红线

资料分享:【企业出海】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法如山

并购重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则汇编|法如山

收藏!数据合规境内外查询网站汇总|法如山

收藏!数据合规法律法规及标准|法如山

建议收藏!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汇总|法如山

资料分享: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法如山

建议收藏!境外公司/实体注册信息查询指南|法如山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或原配偶作为共同执行人的可行性|法如山

某律师事务所被公安局贴封条!

某律协通报律师不配合调解工作|法如山

突发!深圳某律所因未及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被判赔当事人140余万元|法如山

仲裁文书检索、查询指南【2024/9/10】|法如山

9月1日实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法如山

网络侵权的地域管辖|法如山

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梳理|法如山

医美行业的主要监管法律法规|法如山

【2024/8/9】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最新通讯录|法如山

【2024/8/8】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最新通讯录|法如山

【2024/10/2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最新通讯录|法如山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深圳市为例)|法如山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深圳市为例)|法如山

资料分享:青年律师全流程工作手册|法如山

建议收藏!全国无犯罪证明线上办理渠道及指引【2024/9/6】|法如山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 法律AI工具


DeepSeek Harness三天引爆GitHub,法律插件却几乎空白——律师现在该不该下场

非诉律师和法务的AI桌面工作流:从合同审查到尽调报告,一份可以照着做的配置手册

律师也需要IDE?法律工作台的兴起——从aiworkdeck到stella

朋友问我法律AI怎么选,我让他别折腾通用工具了

法务如何用AI批量处理案件——从收到起诉材料到全套答辩文书的自动化路径

从立案到结案,23个Skill覆盖诉讼全流程——cn-litigation-toolkit 民商事诉讼工具箱

一个Go二进制文件,跑起律所200万美元的AI工具栈——BigLaw开源法律AI平台解读

法律工作者的AI配置观:不要单挑,要组队

认识Codex:法律人需要了解的第三个AI助手——它能做什么、跟Claude Code有什么不同

用Codex搭建你的第一个法律工作流——从安装到批量证据整理

8500万份裁判文书本地离线检索工具的配置与法律实务应用

法律检索Agent Skill的配置与实战

法律人效率系统:Skills+MCP+Agent的完整配置方案与实战配方

法律MCP配置指南:用AI直接调取判例、审查合同、生成文书

法律AI技能包配置指南:北大法宝检索、判例引注与文书自动化

法律人AI入门:Agent、MCP、RAG、Token到底是什么

全球法律AI工具150+,我帮你按法域分好了

Hermes Agent:律师AI工作流的调度中枢

律师如何搭建自己的AI工作流(国际版)

律师如何搭建自己的AI工作流(国内版)

Claude for Legal 中国版使用指南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Akon合规手记
1234
内容 200
粉丝 0
Akon合规手记 1234
总阅读1.3k
粉丝0
内容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