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中美金融工作组会议中的细节——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登记是什么?
盈科瑞诚财税珠海 2024年8月15-16日,中美金融工作组在上海举行会议。这次会议是双方的第五次会议,除了地点发生了变化外,有一些谈判的细节也值得关注。同时,联系到两高《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8月19日的出台,国内关于跨境资本流动犯罪的打击和监管的最新态势值得关注。
据悉这次会议,双方就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登记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登记是指市场主体(如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登记注册系统向指定的监管机构备案其受益所有人具体信息的程序。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及金融秩序,并预防和遏制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活动。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登记的定义、目的和流程可以通过综合市场监管和反洗钱法律法规来详细讨论。
首先,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六条(今年11月1日生效),受益所有人被定义为最终拥有或实际控制备案主体,或者享有备案主体最终收益的自然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自然人即为备案主体的受益所有人:(一)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备案主体25%以上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二)尽管不满足直接拥有25%以上权益,但却享有25%以上收益权或表决权;(三)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单独或联合对备案主体实施实际控制的自然人,在上述条件都不满足的情况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将被视为受益所有人进行备案。
其次,备案登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相关法规,市场主体在设立登记时需一并采集受益所有人信息,同时,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时,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这些信息。具体到《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义务机构应充分利用合法途径获取受益所有人信息,并对不同形式的客户采取不同的核实方式。
信息收集与识别:备案主体需识别并收集受益所有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及其形成日期等。
信息提交:备案主体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提交上述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信息管理与维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筹指导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建设,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具体执行,督促备案主体及时更新信息,如遇到信息变更,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更新备案。
保密和使用:所备案的信息仅供政府部门和反洗钱义务机构查询,其它未经授权的组织和个人无权获取这些信息,并且金融机构和其他义务机构应采取措施对所获得的信息予以保密。
总结来说,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登记是为维护市场和金融秩序,以及预防和遏制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活动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其明确了受益所有人的识别标准和信息备案的具体流程,要求市场主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并规定监管机构的管理职责和信息的保密要求。市场主体今后不仅穿透到自然人,而且穿透到控制关系上,从国家层面来说,“上帝视角”将更为清晰。
本次双方讨论相关话题,很明显是为了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打击利用中美之间的跨国制度差异进行犯罪的少数群体。
与此同时,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打击跨国(境)洗钱犯罪,积极探索打击跨国洗钱犯罪的有效路径和方式,健全完善反洗钱国际合作制度机制,形成便捷查明跨国犯罪及跨国资产转移的良好合作机制,依法有力惩治跨国洗钱犯罪。大力加强国际司法协助,积极参与打击洗钱犯罪国际合作,加强国际追逃追赃,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和发展利益。”
这当中,最显著切合当下社会态势的当属“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很明显,又有一波“富豪”,在未来一段时间需要认真审视一下现有的“经营模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