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
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
构建新发展格局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目前广东省分局和深圳分局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优化内容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是指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资金,办理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优化整合
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
增大运营自由度
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
支持人民币业务
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简化流程
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不断优化
广东省分局
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征求有关意见的时间缩短为20日,截止至2023年6月4日前。
深圳分局
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研究制定《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23年6月9日前。
OCS集团多年来专注致力于提供离岸业务一站式全品类商事服务,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联系工作人员:
Shelvin WANG 王继筱
副总监 | 商务拓展
如有进一步需求,欢迎联系
联系方式:191-0218-6603
邮箱:shelvin.wang@offshore-china.cn
OCS 一站式企业服务提供商
OCS集团一直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元化、高层次”的国际化服务平台,持续打造专业化的服务品质,为全球各行业企业提供全品类一站式综合商事服务。
集团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跨境并购实操服务经验,依托与其达成战略合作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临港新片区的优厚扶持政策,赋能并保障国内外企业高效率、低风险的有序扩张,助力并伴随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
“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OCS企业服务中心订阅号
网站
https://www.offshore-china.cn/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政策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