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干货时间 | 《2024最新外汇业务指引》新规解读之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干货时间 | 《2024最新外汇业务指引》新规解读之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ENCOR Group 安客尔
2024-04-17
0
导读:本文主要介绍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审核原则新变化。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指引(2024年版)

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本文主要介绍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审核原则新变化

变化重点

图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核原则变更

Ø 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

变更1:

  • 2020年版《指引》规定(6.3审核原则):3.境内机构接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人民币形式(指直接结汇所得或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的再投资资金或股权转让对价,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或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相关投资款项可直接划入被投资主体或接收股权转让对价的境内主体的人民币账户。

  • 2024年版《指引》规定变更(7.3.3审核原则):3.境内机构接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商务部出具证明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以外汇支付再投资或股权转让对价,应在所属省级分局辖内银行申请办理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被投资企业需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接收投资款,出让股权的境内机构需开立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接收股权转让对价;接收以人民币形式(指直接结汇所得或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再投资资金或股权转让对价,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被投资主体或出让股权的境内机构可直接以人民币账户接收再投资资金或股权转让对价。

变更2:

  • 2020年版《指引》规定(6.3审核原则):4.境内机构接收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形式(指直接结汇所得或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的再投资资金或股权转让对价的,应在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并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后,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主体或接收股权转让对价的境内主体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

  • 2024年版《指引》规定变更(7.3.3审核原则):4.境内机构接收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资金或股权转让对价的,应在所属省级分局辖内银行申请办理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以外汇支付再投资资金或股权转让对价的,被投资企业需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接收投资款,出让股权的境内机构需开立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接收股权转让对价;以人民币形式(指直接结汇所得或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再投资资金或股权转让对价的,被投资企业需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用于接收再投资资金,出让股权的境内机构可直接以人民币账户接收股权转让对价。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核原则新增

Ø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新设、并购)

  • 2024年版《指引》规定新增(7.2.3审核原则)(7)以转股并购方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银行应根据出让方(原内资企业中方股东)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办理对应外汇登记,注册资本已实缴的应办理对内实际出资转股登记,未实缴的部分应办理对内义务出资转股登记。

Ø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 2024年版《指引》规定新增(7.2.3审核原则)(6)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减资或股权转让等变更业务时,银行应审核相关股东实缴出资情况,根据股东实缴情况办理对应实际出资变更或义务出资变更业务。

Ø 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

新增1:

  • 2024年版《指引》规定新增(7.3.3审核原则)1.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应在资金接收企业注册地所属省级分局辖内银行办理。

新增2:

  • 2020年版《指引》规定(6.3审核原则):1.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或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应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其境内所投项目应真实、合规。

  • 2024年版《指引》规定新增(7.3.3审核原则):2.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或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境内直接或间接开展股权投资的,应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其境内所投项目应真实、合规,且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商业原则,相关交易价格应真实、公允。

Ø 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

  • 2020年版《指引》规定(6.6审核原则):2.账户可在不同银行开立多个;允许全国异地开户。

  • 2024年版《指引》规定新增(7.6.3审核原则):(1)可在不同银行开立多个外汇资本金账户。在企业注册地所属省级分局所辖以外的地区开户应遵循实需原则:如企业资金集中管理需要、异地经营业务需要等。企业应在书面申请中陈述异地开户原因,银行为异地企业开户前,应落实展业要求,并确认企业在资本系统中不存在管控信息。开户后,账户内资金使用时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要求。

Ø 资本项目结算账户的开立(原资产变现账户)

新增1:

  • 2020年版《指引》规定(6.7审核原则):2.境内主体可以在不同银行开立多个资产变现账户;且允许全国异地开户。

  • 2024年版《指引》规定新增(7.7.3审核原则):(1)开户主体可在不同银行开立多个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在企业注册地所属省级分局所辖以外地区的银行开户应遵循实需原则:如资金集中管理需要、异地经营业务需要等。企业应在书面申请中陈述异地开户原因,银行为异地企业开户前,应落实展业要求,并确认企业在资本系统中不存在管控信息。开户后,账户内资金使用时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要求。

新增2:

  • 2024年版《指引》规定新增(7.7.3审核原则)(5)相关市场主体按规定开立资本项目结算账户但无业务登记凭证的,经办银行可协商所在地外汇局处理。

OCS集团温馨提醒

根据外汇管理局规定,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即境内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境外机构和个人)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即外商投资企业),并取得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境内直接投资活动所涉机构与个人应及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即外汇局)办理登记。银行应依据外汇局登记信息办理境内直接投资相关业务。

面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中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审核原则的一些变化,OCS集团将持续协助客户充分了解有关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最新的合规要求,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出发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安全、合规地进行境内直接投资登记、账户开立与变动等业务,协助其拓展更大的投资市场。

欢迎垂询

我们拥有:

  • 深厚的行业经验:多年境内直接投资业务操作经验,对各类投资项目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实践。

  • 专业的团队配置:由资深专家领衔的多领域团队,为您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 定制化解决方案:针对每个项目的独特性,为您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 强大的网络资源:广泛的国际合作网络,为您的投资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

如果您有境内直接投资的进一步需求,请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具体联系方式见下文:

● 往期推荐

最新消息 | 

拟进一步优化,国家外汇局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最新消息 | 

干货时间:深度解析外管局最新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之个人外汇业务篇

干货时间 | 

《2024最新外汇业务指引》新规解读之ODI及37号文登记外汇业务

OCS集团多年来专注致力于提供跨境业务一站式全品类商事服务,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联系工作人员:

Dora ZHANG  张月

主任 | 华东区域 | 商务拓展

如有进一步需求,欢迎联系

联系方式:189 1621 6791

邮箱:dora.zhang@ocsocs.com



  OCS 一站式企业服务提供商


OCS GROUP(OCS集团 | 专业企服中心),战略总部设于上海,目前在北京、深圳、武汉、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均设有办公室,团队拥有10年+的专业服务经验,提供70+个法域的企业服务。


集团致力于为全球各行业领域、全行业生命周期的企业实现国际化运营、法律架构搭建及合规咨询、员工激励、税务筹划、返程投资及各类外汇登记等解决方案,提供一站式国际化综合商事服务。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OCS企业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OCS企业服务中心订阅号

 网站 

https://www.ocsocs.com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通知全文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ENCOR Group 安客尔
1234
内容 581
粉丝 0
ENCOR Group 安客尔 1234
总阅读57
粉丝0
内容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