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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时间 | 5条核心要点,境内居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必知

干货时间 | 5条核心要点,境内居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必知 ENCOR Group 安客尔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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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实操指南!



境内居民个人财产合法转移




重点内容

根据外汇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文统称《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因此,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中,人民币兑换外币最高数额不能超过等值5万美元。本文将重点讲解当个人遇到超过5万美元的资金需进行境外汇款时如何合法进行财产转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以下简称移民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以下简称继承转移)。”即在目前中国法下,境内居民个人财产转移唯二的合法途径为: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

Part1 境内合法财产

具体见下表境内合法财产范畴

境内合法财产范畴

类别

详情

个人薪酬

  • 工资和薪金所得

  • 稿酬所得

  • 劳务报酬等

经营收入

  • 私营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等

资本所得及变现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

偶然所得

  • 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收入等,及

  • 其他财产或收入

备注: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Part2 合法财产转移途径

有关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的具体释义如下。

0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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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移民转移

移民转移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自然人(以下简称移民),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继承转移

继承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继承人)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备注:

  • 上述内容摘录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及

  • 根据第十四条规定,“从中国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的有关财产转移,或台湾地区居民继承内地财产的对外转移,比照适用本办法。”

02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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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移民转移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继承转移

备注:

  • 上述内容摘录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03 申请拒办情形


_

申请拒办情形




移民转移




  • 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 司法、监察等部门依法限制对外转移的财产的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 涉及国内刑事、民事诉讼案件的财产对外转移申请,在案件审结前,外汇局不予受理

  • 涉及国内刑事、民事案件人员的近亲属申请对外转移财产,应提供案件管辖机关出具的该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证明

  • 法律规定不得对外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财产等的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继承转移

备注:

  • 上述内容摘录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及第十二条规定。

04 申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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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构

移民转移

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

继承转移

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

备注:

  • 上述内容摘录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及

  • 根据第五条规定,“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以代为接受申请材料。”

05 汇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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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程序

移民转移

  • 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

  • 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

  • 自首次汇出满1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

  • 自首次汇出满2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

  • 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继承转移

  • 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1次或分次汇出

  • 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

备注:

  • 上述内容摘录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及

  • 根据第十条规定,“申请财产对外转移总金额在等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批。经批准后,所在地外汇局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请人持核准件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超过上述金额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所在地外汇局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请人持核准件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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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1.(已修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www.safe.gov.cn/safe/2007/0105/5320.html

2.《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 第16号)》

http://www.pbc.gov.cn/eportal/fileDir/image_public/UserFiles/zhengwugongkai/upload/File/%E4%B8%AA%E4%BA%BA%E8%B4%A2%E4%BA%A7%E5%AF%B9%E5%A4%96%E8%BD%AC%E7%A7%BB%E5%94%AE%E4%BB%98%E6%B1%87%E7%AE%A1%E7%90%86%E6%9A%82%E8%A1%8C%E5%8A%9E%E6%B3%95%20%EF%BC%88%E4%B8%AD%E5%9B%BD%E4%BA%BA%E6%B0%91%E9%93%B6%E8%A1%8C%E5%85%AC%E5%91%8A[2004]%20%E7%AC%AC16%E5%8F%B7%EF%B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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