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薪俸税
核心问题答疑
前言
在香港,大部分因担任职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获得入息的人士,均须缴纳薪俸税。根据香港政府发布的《2024-2025年度财政预算案》,将宽减2023/2024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三千元,全港二百零六万名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在2023/2024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本文将重点介绍有关香港薪俸税核心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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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何为具资格附带权益的薪俸税宽减?
Answer
根据《税务条例》附表16D,就任何于2020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就在该日或之后由合资格雇员收取或累算归予该合资格雇员的某百分率具资格附带权益,可获撇除于薪俸税计算之外。现时该百分率为100%。
Q2:谁是合资格雇员?
Answer
合资格雇员按《税务条例》附表16D第8条所界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个别人士:
该人受雇于某合资格人士或其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相联法团或相联合伙;及
该人藉为该合资格人士或代该合资格人士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以执行有关受雇工作的职责。
假如一名雇员暂时被派调到香港工作而没有与某合资格人士或其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相联法团或相联合伙订立独立的雇佣合约,则该雇员不属合资格雇员,亦不能享有薪俸税宽减。此外,合资格人士的雇员如没有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例如人力资源经理、私人秘书等职位的雇员),均不属合资格雇员。
Q3:某雇员从雇主处收取的所有附带权益是否均可享有薪俸税宽减?
Answer
不是。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附带权益才可享有薪俸税宽减:
该笔附带权益是因该雇员受雇于某合资格人士或其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相联法团或相联合伙而累算归予该雇员;
该笔附带权益来自上述项受雇工作而累算归予该雇员,而在该受雇工作中,该雇员为该合资格人士或代该合资格人士为某经核证投资基金或某指明实体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该笔附带权益是从该合资格人士所收取或获累算的具资格附带权益中支付给予该雇员,而且该具资格附带权益可根据《税务条例》附表16D第4(1)条享有利得税宽减;及
该笔附带权益是就任何于2020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就在该日或之后由该雇员收取或累算归予该雇员。
Q4:某雇员作为合资格雇员并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于2023年5月5日,一笔附带权益从雇主累算归予该雇员,但该雇员不知道该笔附带权益是否从雇主可根据《税务条例》附表16D获利得税宽减的具资格附带权益中支付给该雇员。请问该雇员可否在2023/24课税年度就该笔附带权益申请薪俸税宽减?
Answer
如果该雇员不确定所收取的附带权益是否从其雇主,则可根据《税务条例》附表16D获利得税宽减的具资格附带权益中支付给该雇员,该雇员应向其雇主查询才可申请薪俸税宽减。
Q5:作为雇员应如何就累算归予其的附带权益申请薪俸税宽减?
Answer
该雇员可使用其报税表—个别人士(BIR60)就附带权益申索薪俸税宽减。
在BIR60第4.1(1)部,该雇员应将所有于年度内累算归予其的附带权益款额纳入方格29的「累计总入息」内;
在第4.1(2)部,将申请薪俸税宽减的附带权益款额纳入方格33「从累计总入息扣除的款额」内;
在BIR60附录第4部分的相关方格加上「剔号」以表示其有意申请薪俸税宽减及填妥补充表格SP4。
如该雇员持有由相关合资格人士为其填妥的「附带权益累算通知书—申请薪俸税宽减」(表格IR6177),请在递交BIR60时夹附一份副本以支持该雇员的申请。
Q6:某雇员在之前提交的个别人士报税表中未有就附带权益申请薪俸税宽减。作为雇员应如何就该附带权益提出薪俸税宽减的申请?
Answer
在薪俸税评税通知书发出前,该雇员可以填写补充表格SP4提出薪俸税宽减申请,并同时递交由相关合资格人士为其填妥的「附带权益累算通知书—申请薪俸税宽减」(表格IR6177)以支持该雇员的申请。
Q7:情况与上述Q6相同,但税务局已发出薪俸税评税通知书。作为雇员应如何就附带权益申索薪俸税宽减?
Answer
如该雇员不同意薪俸税评税中所评定的应课税附带权益款额,则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提出反对并明确说明反对理由,填妥补充表格SP4以提供就附带权益申请薪俸税宽减的详情及递交一份由相关合资格人士为其填妥的「附带权益累算通知书—申请薪俸税宽减」(表格IR6177)副本以支持该雇员的反对。
如该反对获得接纳,香港税务局会修订评税及注销相关的税款。多缴的税款会获退还。
Q8:即将离港。在离港前某雇员就附带权益申请薪俸税宽减如仍未完成审核将如何处理?
Answer
在清缴税款时,尚未确定为符合薪俸税宽减资格的附带权益将被纳入应评税入息。该雇员应就相关的薪俸税评税提出反对。
香港税务局会继续在反对程序中考虑其薪俸税宽减申请。当决定该雇员符合资格可获给予薪俸税宽减,香港税务局会修订相关的薪俸税评税及退回多缴税款。
Q9:某雇员的公司是雇主和合资格人士。由公司累算归予雇员的附带权益,很大机会可根据《税务条例》附表16D获薪俸税宽减。公司作为雇主应如何就该笔附带权益向税务局申报?
Answer
因受雇工作而累算归予雇员的附带权益应课缴薪俸税。作为雇主,公司须在有关的雇主报税表格IR56B/F/G申报所有在受雇工作中累算归予其雇员的附带权益。
公司有责任确定雇员在公司受雇因而为其他人士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从而获累算的附带权益款额,并在雇主报税表格IR56B/F/G的「任何其他报酬,津贴或额外赏赐」一栏中申报该附带权益的性质及款额。
如一名雇员很大机会可就合资格人士累算归予他/她的附带权益获薪俸税宽减,相关合资格人士应就该预期合资格雇员填写「附带权益累算通知书—申请薪俸税宽减」 (表格IR6177),并安排雇主将该表格IR6177与就有关雇员申报有关年度的附带权益的雇主报税表格IR56B/F/G一同递交。
合资格人士应将一份表格IR6177副本给予有关雇员存档。由于薪俸税宽减只适用从合资格人士收取或获累算的具资格附带权益中支付或累算归予合资格雇员的附带权益,如合资格人士没有填妥表格IR6177或雇主没有将该表格IR6177与雇主报税表格IR56B/F/G一起递交,该雇员的薪俸税宽减申请将不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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