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止BVI公司
除名 (Strike off) or 清算 (Liquidation)
公司在拓展全球业务时,常会选择启用BVI公司这种高效便捷结构来进行商业运营或特殊目的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部分公司或已达成当初设立BVI公司的目的,或可能已完全剥离其所有资产和负债,因此不再需要BVI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除名 (Strike off)或清算(Liquidation)等方式来终止BVI公司,需要注意的是,除名 (Strike off)时间不定,而清算(Liquidation)则通常需要8至12周完成,这种终止BVI公司的方式相对来说也会更有效且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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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名 (Strike off)”
包括被动除名和申请除名:
被动除名:公司未支付许可费,则该BVI公司将被BVI公司注册处除名,且如果BVI公司已从登记册中除名,当注册官在公报上发布除名通知时,该公司即被视为解散。
申请除名:公司主动向BVI公司注册处提出除名申请。
2.清算(Liquidation)
这里的清算(Liquidation)指自愿清算,即当公司经营没有负债,或者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能够在债务到期之前及时偿还债务,且公司资产总价值与负债相等或超过负债额时,才可以根据BVI新规进行清算。
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对比:
1.承担的责任
(1)清算(Liquidation):
债权人无压力,公司董事可以转至其他企业。
公司董事和成员仅对截至清算之日的行为承担责任。
公司发布解散声明后,公司即不存在,因此也不再承担责任、进行起诉或应对被起诉。
(2)除名 (Strike off):
公司及其高管在处罚和除名期间以及实体解散后的5年内可能继续受到处罚。
被除名和解散的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理其事务。
公司、董事、成员及其任何清算人或接管人不得启动法律程序,不得为公司或以公司名义提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
如果公司成功恢复,任何债权人都可以向公司追讨未偿还的债务。
2.时效性及法律性
(1)清算(Liquidation):
清算(Liquidation)通常需要8至12周完成,公司董事在清算过程中可以更灵活地安排清算人和清算时间,对整个清算过程的把控性会更强。
清算属于正式程序,在此过程中,债权人无法提起法律诉讼。
(2)除名 (Strike off):
除名的最终完成时间与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年度续约日期有关,有的可能长达19个月(包括剩余的有效期、惩罚期和通知期),且注册官须发出除名通知,这也可能会导致流程时间延长。
除名不涉及专业人士协助,董事有责任确保达到所有相关要求。如果任何债权人认为公司没有正确终止,或者有证据反对终止,债权人可以一审反对解散,甚至上诉要求恢复公司。
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选择合适的清算人
清算人需满足以下几点:
年满18岁的BVI居民。
教育背景和经验合格,心智健全。
没有破产,且独立于公司。
新《商业公司法(修正案)》中对“自愿清算人”的定义增加了新的解释:
如果清算人在被任命为自愿清算人之前,连续或累计在维尔京群岛居住不少于180天,则被视为维尔京群岛居民。
在本法案生效之前,如果一个人被任命为公司的自愿清算人,该人的任命应持续到自愿清算结束。
2.遵循相应的步骤
其董事必须作出偿付能力声明。如董事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作出偿付能力声明,一经简易定罪,可被处以10,000美元罚款。
其董事必须批准清算计划。
其成员必须指定清算人。在特定情况下,董事会可任命清算人。
须向清算人提供过去五年的会计记录和相关文件。
偿付能力声明、清算计划和清算人的任命必须向登记处备案。正式清算程序在清算人任命通知归档后开始。
清算人的任命必须在BVI《官方公报》及另一家BVI全国性报纸和主要贸易管辖区的全国性报纸上公布。
清算人接管并保管资产,公司董事仍在任职,但不再具有任何职能或权力。
自愿清算完成后,清算人向登记官提交清算已完成声明。偿付能力声明的副本以及所附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必须保存在注册代理人处。注册代理人将在清算完成后的五年内保留会计记录和相关公司文件。
注册登记官随后签发解散证明。公司解散自证明签发之日起生效。
在解散证明签发后,清算人必须立即在BVI《官方公报》上发布公告,说明公司已从登记处除名并解散。
在BVI《2022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修正案)》(“修订法案”)正式实施之前,BVI公司因未支付许可费而被BVI公司注册处除名的,将在7年内处于“解散等待期”。2023年1月1日,该法案正式生效,7年解散等待期缩短至5年。逾期未支付许可费的公司或在注册处不超过90天的通知期后被除名和解散。
对于因未支付许可费而解散的公司,后期如需恢复,只能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公司在被除名和解散之日仍在营业或运营,任何相关利益方 (即董事、成员或债权人) 在五年内提出申请。
在解散之日,公司并未开展业务或运营,则需在五年内通过法院申请。
注意:如果公司在解散前未进行资产分配,则该公司在解散时保留的任何资产都有可能归属于官方机构 (即BVI国家)。公司需要在五年内向BVI法院提出正式申请,以恢复公司对资产的所有权。
欢迎垂询:
在这里建议需要终止BVI公司的客户请尽快联系OCS工作人员以获得进一步的相关操作事宜,具体联系方式见下文。
参考链接:
1.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 修订版(显示截至2020年1月1日的法律)
https://www.bvifsc.vg/sites/default/files/bvi_business_companies_act.pdf
2.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修正案)法案,2022
https://www.bvifsc.vg/sites/default/files/act_no_6_of_2022_bvi_business_companies_amendment_act_2022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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