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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注:ETC客户可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的第10个自然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台开具发票。
1、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
2、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然后按照下图所示操作:



3、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票根网后请按下图指示操作:



4、发票开具。
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具体操作如下:
⑴、登录票根网后,点击:【我要开票】;
⑵、选择需要开票的ETC卡或者用户卡;
⑶、选择开票的方式:【充值发票】或者【消费发票】;
⑷、点击左上角的日历图标,选择对应的月份;
⑸、勾选需要开票的交易记录;
⑹、确认所勾选的交易记录无误后点击【去开票】(如需要将电子发票文件发至邮箱,请在左下角文本框中填入邮箱地址);
⑺、核对开票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⑻、开票申请成功后,发票会推送至你的票根账户和所填的邮箱,注意查收。
5.换票申请。
⑴、登录票根网后,点击:【我的发票】;
⑵、选择ETC卡;
⑶、选择【按开票记录查看】;
⑷、选择需要管票的开票记录,点击右上角的【操作】再点击【申请换票】;
⑸、然后点击【请选择发票抬头】下拉框,选择需要更换的发票抬头;
⑹、点击右下角的【更换抬头】弹出提示信息;
⑺、按照提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后就完成了换票申请操作。
6.红冲申请。
⑴、登录票根网后,点击:【我的发票】;
⑵、选择对应的ETC卡;
⑶、选择【按开票记录查看】;
⑷、选择需要换票的开票记录,点击右上角的【操作】,然后点击【申请红冲】;
⑸、看弹出的提示信息,看懂后点击【知道了】;
⑹、按照提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红冲】后就完成了发票红冲申请。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三)绑定ETC卡或用户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四)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其他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三)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四、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后,怎么验证真伪呢?
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查验时效为最近1年内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五、通行费电子发票能不能正常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2015〕84号)公告,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相同,可以正常报销。
六、通行费电子发票如何抵扣?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66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本文声明:本文只是介绍了通行费电子发票正常的开具流程,如果您在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与实际操作有不一样的地方,请与相应单位联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
编辑:本公众号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