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机动车企业将开票软件于5月1日前升级至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_V2.0.42_ZS_20210430版本,可通过软件升级提示操作升级,也可联系航天金穗服务人员远程升级,24小时客服电话:400-011-0088。新政策实施后,将对机动车实施“以进控销”管理,同时将启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21年12月31日前同时兼容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与打印。下面介绍软件升级相关知识。


升级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
升级指南
1.确保开票的电脑处于联网状态。
2.登录开票软件前,先将杀毒软件退出。
3.升级软件时,默认安装原路径。
升级方式:方式①:服务器推送升级。(推荐)
方式②:自行手工下载升级或联系4000110088要安装包。
打开软件提示升级,根据更新提示关掉开票软件主界面,点击“开始下载”按钮,系统自动下载升级程序。

【第一步】若忘记旧版本软件安装路径,右击软件图标,点击【属性】,查看【起始位置】,是原安装路径。

【第二步】打开百望官网:(网址:http://sh.baiwang.com.cn/)点击上方的【下载中心】

【第三步】点击对应【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42.20210430】的【下载】按钮,下载开票软件。

【第四步】解压安装直至安装成功。

常见问题
方法一:点击升级窗口上的手工下载”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按钮下载开票软件安装程序,下载完成后手动原路径覆盖安装开票软件。
方法二:参考升级方式②,进行手工升级开票软件。
图片一

图片二
升级成功后
请确认版本号

一、以进控销开票规则
机动车经销企业(授权经销商、其他经销商)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通过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校验车辆的归属情况及使用状态,车辆的购买方为当前企业且车辆状态处于未使用、已红冲时,允许开具,否则不允许开具。
机动车生产企业(国内生产商)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校验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中的车辆制造企业是否为本企业、是否为授权公司生产、是否为本企业购进的车辆。满足任意一项均可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以下简称“进口企业”)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直接向终端消费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校验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中的报关进口企业是否与开具发票的单位一致或者是其购进的车辆。即进口企业只允许对本企业报关的合格证或者其购进的车辆合格证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否则不允许开具。双抬头企业,其中一个报关进口企业使用了此合格证后,另一个报关进口企业不允许使用此合格证。
二、开票软件功能说明
1、机动车税收分类编码
① 设备状态信息

② 运行参数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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