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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严打个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或以分拆方式逃汇等违规行为

外管局严打个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或以分拆方式逃汇等违规行为 承以信INHETRUST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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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近期在官网通报了共20起外汇违规案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近期在官网通报了共20起外汇违规案例。这次发布的通报已是年内的第五次外汇违规通报,罚没金额高达2304.63万元。其中,多起个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或以分拆方式逃汇等典型违规行为的案例通报又一次敲响了警钟,也预示了政府部门对于维护外汇管理秩序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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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违规将成为“重罚区”!

 

个人外汇违规主要基于转移资产、赚取汇差、逃税、非法售卖外汇等目的。在此次公布的20起案例中,就有多起是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蚂蚁搬家或者是与他人集资配额的方式将钱款转到海外购置房产。

外管局相关人士回应:“目前个人购买境外投资性保险、境外购房等个人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个人以分拆或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资产是典型的违规行为,个人违规行为往往带有明显的羊群效应,如不予以严惩将引发风险。”自去年7月1日起,中国《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个人每年可以汇往海外的货币数量上限是50,000美元,外汇现钞取款额度从原本的10,000美元下调到了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如果个人涉及大额可疑交易可能会成为外管局的“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行政处罚、进行反洗钱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另外,认定蚂蚁搬家不存在几人购汇、隔多久购汇的“安全指标”,只要银行或外管机构发现汇款可疑,便会依法惩处。情节轻微者不予办理业务,严重者则面临罚款等责罚,此次处罚案例中最高罚款金额高达153万人民币。



以下

是本次公布的相关案例


案例14:香港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月至8月,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70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3万元人民币。

案例15:广东籍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7月至8月,香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425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亲属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万元人民币。

案例16: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7月,蔡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30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支付住房抵押贷款及其他费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万元人民币。

案例17:江苏籍顾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0月,顾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8.8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3万元人民币。

案例18:广东籍张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4月至12月,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2.62万英镑。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3万元人民币。

案例19:辽宁籍孔某分拆逃汇案

 2017年3月至7月,孔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19.0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41万元人民币。

案例20:江西籍李某分拆逃汇案

 2017年9月至10月,李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6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9.7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4万元人民币。



   随着CRS信息交换的推进,外汇局未来将有途径了解到中国税务居民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可以进一步完善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各种外汇违规行为。非法转移境内资产的行为将受到严密的监控,特别是高净值人士境外存量金融账户中,留存有大资金余额的账户被调查的概率更高,需要解释资金来源、资金出境和是否完税的调查。一旦被调查,则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刑事处罚的风险。之前粗放式持有境外资产的方式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而基于隐藏资产、逃税、避税都将面临更高的处罚后果。即使有人希望通过境外买房买地避开CRS信息交换来隐匿财富、逃避税收,但由于监控了资金流动必经的金融机构数据,其实这种方式并不是有效的解决途径。希望配置海外资产的高净值人士一定要认真提前规划,在CRS和国内税改带来的新税务环境下,重新寻找合法合规的方式,调整原先的持有方式,以降低税负,避免法律风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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