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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税收政策洞察

[税收优惠]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税收政策洞察 承以信INHETRUST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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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于2019年8月6日正式对外公布。方案提出,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
目前新片区方案共明确了五方面的税收政策: 

政策一

对与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具有基础优势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重点行业的关键核心环节相关企业,实施一定期限(成立之日起5年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进行征收,这将有助于培育发展先进技术,形成产业辐射效应,带动其他相关区域联动发展。

政策二

在其他地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个人所得税政策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效应。

政策三

自由贸易账户作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重要的基础设施,将积极探索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融资以及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

政策四

新片区方案明确了与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配套的税收制度安排,主要是在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个国家战略的同时,也支持我国造船工业的发展。

政策五

进一步鼓励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对境外进入新片区海关围网区域的货物予以保税或者免税。


       这其中,第一条关于
四大类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起很多企业关注。那么,本期,我们来分享下我们关于该政策的一些观察。

       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目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的法定税率是25%,此外,对于税率方面的优惠主要体现于以下几点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殊所得的税率优惠,即定期减免所得税。如针对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等可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上述几类税率优惠情况,无论是小型微利企业、特殊项目定期减免还是高新技术企业,都有一定的认定标准。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包括注册时间、科技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比例、高新收入比例、创新能力评价在内的八类条件,具体如下表:       

条件一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条件二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条件三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条件四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条件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条件六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的规定计算

条件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条件八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可见,如果目前企业想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须同时满足注册时间、科技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比例、高新收入比例、创新能力评价等八类条件,显然对于大量新开业的研发生产企业,可以说无法达到这类条件

       而根据新片区的新政规定,注册在新片区的四类行业即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就使得享受15%的门槛大为降低。

       但同时,我们提醒各位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如何确定是否归属于四个行业
       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的15%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针对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四类行业,这也就意味着优惠是有特定行业指向的
        关于如何去区分这类行业,以往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中,对于行业判断,往往根据收入占比进行区分(行业相关收入占企业总收入50%以上,则认为该企业属于该类行业),但是此次新政享受之日是从企业设立之日起,企业设立之日当年往往没有收入,或者产生的收入往往与该行业无关(如有类企业设立年度,不产生收入或者只产生一笔利息收入、咨询收入等)。在这类情况下,如何明确行业属性和判断原则,还需要相关细则的出台。

这四个行业享受15%税率的时间期限是5年,到期后如何延续?

        我们初步判断,即使到期后不再延续,但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四行业初创型生产研发企业在运营5年后,如果已经步入正轨,此时,企业可以按照现有政策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继续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进行纳税,这其实也是一种延续。(当然5年内企业由于各类原因研发失败或者无法继续运营,实质上到期后无需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所以说,从政策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5年是一个合适的时间,既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对于一个初创型企业来说,通过5年发展,可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如何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

        对于新片区的四大类行业,在成立后除了按照新政规定适用15%的税率以外,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话,仍然可以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而目前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不会超过10%。所以,一方面需要明确是否可以叠加享受两类优惠;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在无法叠加享受的前提下,需要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合理判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优惠政策。我们预计,在政策优惠享受方式层面,还有必要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则。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有关于自贸区税收政策的需求,请随时与我们的团队联系。




律师      Janana Cao

136-3658-0156

jananacao@inhetrust.com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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