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民办幼儿园可以收取的费用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保教费、住宿费
收费标准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报批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类:服务性收费
包括伙食费和延时托管费;
1、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伙食(正餐、加餐等)收取的费用。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合理补偿成本,非营利的原则确定;
2、延时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闭园后),为在园幼儿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双方协商后自行确定。具体的保教时间(开园、闭园时间)由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类:代收费
包括体检费、被褥及园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外出活动费;
1、体检费:对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幼儿参加体检的,幼儿园可据实代收体检费;
2、被褥及园服费:幼儿及幼儿家长自愿委托幼儿园代购被褥、园服的,幼儿园可据实代收被褥及园服费;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幼儿及幼儿家长自愿委托幼儿园代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幼儿园可据实代收保险费;
4、外出活动费:幼儿自愿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外出参观游玩活动的,幼儿园可据实代收所需费用。
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标准,应在执行前1个月报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同级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看到这里,想必各位家长和举办者已经清楚,民办幼儿园可以收取哪些费用,那收取的费用是否都涉税?又涉及哪些税?
经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保教费属增值税免税项目,但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住宿费,伙食费、延时托管费等服务性收费不在增值税免税范围内,应征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企业所得税;无差价的代收费,作为幼儿园代收代支款项,不涉及纳税,有差价的代收费应作为服务性收费进行纳税。
接下来我们看看民办幼儿园哪些费用不能收取
1、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例如:书本费、学杂费等。
2、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不能收取的费用,应属违规收费,违规收费存在哪些风险?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和六十三条,民办幼儿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被认定为违规收费,将严重影响幼儿园后续的办学活动,构成犯罪的,举办者还面临刑事法律责任。由此可见,违规收费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但也是可以避免的风险。
民办幼儿园应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保教费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等支出和改善办园条件。住宿费收入用于保障住宿安全和改善住宿条件。服务性收费收入用于与所提供服务有关的费用,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代收费收入由幼儿园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从中谋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