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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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广州市松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D68088F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2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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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公司旗下主播提供财务咨询及代理记账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基于腾讯平台对视频号结算方式为个人提现、结算到主播的工作室或公司、委托服务商代主播注册工作室并结算到该工作室。因此,乙方提供的服务为结算到主播的工作室或公司与代主播注册工作室并结算到该工作室。具体的服务内容由甲方提供需求明细。如甲方旗下的主播有变动(增加或减少),应于变动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变动明细表。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并确保这些资料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从而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或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的,由甲方负责。
(三) 对于乙方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资料,应当在收到退回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补充。
(四)甲方应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地转交或传达乙方。
(五)甲方应承担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人员所发生的工本费等。
(六)及时支付服务费和其他代垫费用。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二)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 对委托人示意其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并及时履行各项申报纳税义务。
(四)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妥善保管甲方会计档案。
(五)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六)对甲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上述业务范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四、收费:
(一)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咨询服务费根据具体咨询内容由甲乙双方单次协商收取;甲方需按月支付,并在下月15号之前支付;乙方开具合法合规发票、具体以协商为准,如果甲方拖欠代理记账服务费超过2个月,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服务,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代理记账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税务申报工具的CA证书工本费、税款、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审鉴证报告、企业工商年检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不含在以上服务费内,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账号:
(四)乙方收款信息:
名称:广州市松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号:82140078801700001341
五、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合同到期后双方无书面终止通知,则本合同自动续期12个月。合同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交接事宜,包括文件、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等,确保各方权利义务清晰。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广州市松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