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提供涉税资料
***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现通知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报送以下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相关涉税资料:
需报送材料清单
- 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 2019年度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
- 向***制药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
- 与***制药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及附件(含服务内容、标准、结算依据、付款时间等)复印件。
- 为***制药有限公司开展推广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 公司开展推广服务的资质、能力证明,相关成本费用支出凭证,业务人员工作记录及其他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资料。
请按期如实提供上述资料,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拒不提供或隐瞒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