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古交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文化领域执法检查:游艺娱乐场所该如何开展执法检查?》,系统梳理了游艺娱乐场所执法检查的操作规范。文章从检查前准备、现场流程、设备合规要点等方面,重点明确了电子标识查验、机型备案一致性核查及禁止赌博功能改装等核心要求,为行业经营者合规经营提供重要参考。
【政策法规】文化领域执法检查:游艺娱乐场所该如何开展执法检查?
游艺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游戏游艺设备(如抓娃娃机、赛车、射击、音乐节奏类设备)向公众提供娱乐服务的经营场所。此类场所与歌舞娱乐场所(KTV、舞厅)同受《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约束,但违规形态存在差异,设备改装、退币退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监管重点。
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1 证件与文书准备
| 序号 | 携带物品 | 用途 |
|---|---|---|
| 1 | 执法证件(2 人以上) | 表明身份,确保程序合法 |
| 2 | 《娱乐经营许可证》核查记录表 | 对照检查许可事项 |
| 3 | 现场检查笔录模板 | 固定现场情况 |
| 4 | 执法记录仪 | 全程留档 |
1.2 信息准备
- 查询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基本信息:包括许可编号、有效期、经营面积及法定代表人。
- 调阅近三年该场所的投诉举报及行政处罚记录。
- 备查法律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
- 选择检查时机:宜在节假日、寒暑假、夜间等重点时段进行检查,此时未成年人入场及超时经营风险较高。
二、现场检查流程
2.1 亮明身份,告知权利
- 向场所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明确告知检查事由。
- 要求负责人全程陪同;查阅监控录像、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时,场所须及时提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2 检查经营资质
① 是否持有有效《娱乐经营许可证》
| 检查内容 | 操作方式 |
|---|---|
| 许可证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 | 进场即查 |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核对有效期 |
| 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一致 | 核对地址 |
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事项需重新核发许可证并备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由文化主管部门取缔;第四十九条规定变更事项未重新申请将面临处罚。
②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核对
- 核对营业执照与《娱乐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者名称、经营范围是否一致。
2.3 检查游戏游艺设备合规性
此为检查核心,旨在防止设备具备赌博功能。
① 设备是否经过内容核查
| 检查内容 | 操作方式 | 违规认定 |
|---|---|---|
| 每台设备是否粘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 | 现场逐台查看设备显著位置 | 无标识或标识信息不符 |
| 设备型号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 | 核对设备铭牌与核准单 | 擅自更换未备案设备 |
| 是否存在未经核准的设备 | 对照场所设备台账 | 私自添置未核准设备 |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及《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面向国内市场的设备须经内容审核取得核准单,并张贴电子标识。
② 设备是否被改装或添加赌博功能
| 检查内容 | 操作方式 | 违规认定 |
|---|---|---|
| 是否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功能 | 现场试玩或查看后台 | 具备上述功能 |
| 是否为“捕鱼机”等倍率形式“以小博大”设备 | 查看游戏内容 | 属于禁止类设备 |
| 是否为老虎机、转盘机等系统自动决定结果设备 | 查看游戏机制 | 属于禁止类设备 |
| 设备外观或功能键是否被改动 | 对照核准单照片 | 擅自改装 |
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及《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六条。严禁设置具有或变相具有押分、退币、倍率博弈及系统自动决定结果等赌博功能的设备。
2.4 检查奖品兑换与有奖经营
① 有奖经营是否备案
| 检查内容 | 法定要求 |
|---|---|
| 开展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是否报县级文旅部门备案 | 必须备案 |
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违者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② 奖品兑换是否合规
| 检查内容 | 法定要求 | 违规认定 |
|---|---|---|
| 积分/奖券能否兑换现金 | 禁止 | 能兑现金=赌博性质 |
| 积分/奖券能否兑换代币(可循环使用) | 禁止 | 退币功能 |
| 奖品是否为 token/游戏币(可回流继续游戏) | 禁止 | 变相退币 |
实操提示:合规做法为奖券仅能兑换实物奖品(玩具、文具等),且须一次性消费,严禁回流兑换游戏币或现金。若发现"1000 奖券=10 元现金”或“奖券可买游戏币”,即认定为具有赌博功能。
2.5 检查未成年人保护
| 检查项目 | 法定要求 | 常见问题 |
|---|---|---|
| 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 | 法定义务 | 标志缺失或不醒目 |
| 非法定节假日是否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 | 除法定节假日外,禁止提供 | 工作日或非节假日接待未成年人 |
| 入口是否核实入场人员年龄 | 对存疑者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 不核验或流于形式 |
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的,没收违法所得及财物,并处 1 万至 3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实操提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元旦、春节等七大节日及每周六、周日。寒暑假期间的工作日,电子游戏机同样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
2.6 检查经营行为规范
| 检查项目 | 法定要求 | 常见问题 |
|---|---|---|
| 凌晨 2:00 至上午 8:00 是否营业 | 禁止 | 超时经营(通宵) |
| 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区 | 法定节假日以外禁止 | 见上文第五步 |
| 是否建立巡查制度 | 应当建立场内巡查制度 | 无巡查记录 |
|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法定义务 | 通道堵塞、无应急照明 |
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营业时间规定的,责令改正并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至 3 个月。
2.7 制作文书、固定证据
①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② 对违规设备拍照取证
③ 对奖品兑换规则拍照取证
④ 对违规设备先行登记保存
⑤ 调取设备后台数据
取证要点:改装设备的违规证据中,后台截图比外观照片更具说服力。若设备存在“退分”“退币”功能,必须在笔录中详细记录现场试玩过程及结果,并请当事人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