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 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9 月 14 日)
尊敬的客户,以下 RCL 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 9 月 14 日起开放申领:
- PALAWAN 038S
- SNL HAIKOU 2607W
- SKY RAINBOW 2611S
- ZHONG GU BO HAI 0XSQNS
- POS SINGAPORE 1040S
- TS HOCHIMINH 2606W
重要业务通告与操作规范
近期专项通知
请密切关注以下三项最新规定:
- RCL 上海申领提单新要求(4 月 15 日更新版);
- 关于严禁承运涉军类货物至柬埔寨的通知;
- 关于 RCL 上海计划发送 MPCI 的通知。
截单与 AMS 申报注意事项
运价与免用箱期确认:在通过 ESI 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务必核实运价及免用箱期准确性。一旦截单,上述信息将无法修改。
重点航次截单时间:
- SATTHA BHUM 172E:截单时间暂定 2026 年 9 月 15 日 12:00,AMS 截单预计同日 22:00。
- ESL ASANTE 02637E:截单时间暂定 2026 年 9 月 16 日 12:00,AMS 截单预计同日 22:00。
- TIANJIN BRIDGE 2603E:截单时间暂定 2026 年 9 月 16 日 12:00,AMS 截单预计同日 22:00。
操作建议:请在确保 QTN 和免用箱期无误的前提下尽早提交 SI,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须即刻提出。AMS 截单后任何更改将收取 150 美元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签单规则
上船确认:请务必确认货物已实际装船后再申请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
核对与换签:请尽快申领提单并仔细核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可申请免费换签一次(需在首次核对时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参考资料:详细规则请参阅《RCL 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 年 4 月 16 日更新)》。
RCL 上海单证操作细则
封条与二次确认流程
封条规范:子弹封必须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二次确认机制:所有航线提单均实行二次确认制。客户须在收到二次确认件(Draft)后 24 小时内,以全英文形式核对并回复单证中心。
- 未仔细核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船开前如需更新提单信息,须发送全英文邮件通知或通过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中文邮件无效;
- 提交更改后若未收到批复,务必主动跟进,否则将按原错误信息签单;
- 凡船开前未对二次件做出回应的,一律视为提单无误,直接签发正式提单。
注:ESI 截单的二次件 PDF,可在收到链接后通过 ESI 系统下载。
窗口业务分布与保函规定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接收船开前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类保函;
- 重要提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官方联络方式更新
RCL 上海单证专用公共邮箱已变更为:shadoc@rclgroup.com
即日起,发送至原公共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请务必使用新邮箱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