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判罚结果令业界耳目一新
疫情后,拥有美国背景的大货主对全球集装箱班轮公司发起集体诉讼,多数案例以货主胜诉告终。然而,近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一起针对美国货代的诉讼中作出了不同裁决:数字货运代理 Flexport 胜诉。
FMC 行政法法官 Mary Apostolakos Hervey 驳回了健身设备企业 Peloton 向 Flexport 提出的 3370 万美元索赔请求。法官认定,Peloton 未能证明 Flexport 违反《航运法》,也未能证实相关损失由 Flexport 不当行为导致,因此 Flexport 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案源于 2020 年至 2023 年全球供应链严重受阻期间的大规模集装箱运输纠纷。2024 年 5 月,Peloton 向 FMC 提起诉讼,指控 Flexport 在港口拥堵、底盘短缺、内陆运输延误及卡车预约受限等情况下,不当收取滞期费、滞箱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Peloton 索赔总额达 3370 万美元,涵盖约 1380 万美元滞期费、1620 万美元设备滞箱费以及 370 万美元堆场和仓储费用,涉及数千个集装箱及超过 7000 票货物。

“门到门”服务中的责任界定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 Flexport 在“门到门”(Store Door)运输中的责任归属。Peloton 主张,Flexport 既负责海运安排又组织内陆运输,不应在内陆延误时简单将费用转嫁货主。此外,Peloton 指控 Flexport 未按“激励原则”行事,将滞期和滞箱费作为营收工具而非促进货物流动的手段。
法官裁决依据:逐箱逐日审查
Hervey 法官未采纳 Peloton 的“一般性免责”主张。她指出,FMC 并未规定“门到门”运输中一律不得收取相关费用,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集装箱的延误原因、收费日期及合理性进行个案分析。依据 FMC 先例,此类争议须采取“逐箱、逐日”审查方式,明确延误成因及收费与实际事件的对应关系。
法官认为,Peloton 提交的专家分析主要基于合并发票,缺乏详细信息以判断每笔费用的具体延误原因,无法证明 Flexport 行为不合理。记录显示,Peloton 自身对部分延误亦负有责任,包括仓储空间不足、卸货不及时及卡车提货时集装箱未就绪等情况。
关于发票合规性的异议
Peloton 还对 2022 年《海运改革法》生效后的部分滞箱费发票提出异议,称 13 张合计约 8.339 万美元的发票缺失法定信息。法官裁定,Peloton 未能明确指出发票的具体缺陷,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Flexport 违规,故驳回该项主张。
最终,Hervey 法官驳回 Peloton 全部诉求,终止相关程序。目前该决定为初步裁决,双方可在 22 天内提出异议;若 FMC 不复审,该决定将成为最终裁定。

行业影响与参考意义
此次裁决发生于美国供应链危机期间滞期费和滞箱费争议频发的背景下。近年来,货主、船公司及物流服务商之间围绕港口拥堵、设备短缺和内陆延误的责任纠纷屡见不鲜。FMC 在本案中再次强调,费用合理性判断不能仅凭整体账单或笼统延误情况,必须提供证据将具体事件、集装箱、日期与收费逐一对应。
值得注意的是,FMC 法官参考了三星电子美国公司与 SM Line 的类似案件,该案同样涉及“门到门”运输及内陆延误责任。业内认为,尽管 Peloton 案尚属初步裁决,不构成正式判例,但其对证据细化程度的严格要求,将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