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核心票据开具规范
出口退税业务中,核心票据的开具质量直接决定审核通过率。在新规环境下,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四项关键要求:
1. 精准选择税率与标识
退税类出口业务必须开具 0% 税率发票;纯免税业务需勾选“免税”标识。严禁选错税率类目,确保税务分类准确无误。
2. 完善发票备注栏信息
发票备注栏须完整填写合同编号、外币金额及结算汇率等关键信息,确保单证链条可溯源。需注意,各省份对出口发票备注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的规范示例如下:

3. 明确标注 FOB 金额
对于 CIF、CFR 等成交模式的订单,必须在发票备注栏注明 FOB 金额。该数据是退税核算的核心依据,缺失将导致无法通过审核。
4. 严守开票时效
货物报关出口后,须在当月及时开具出口发票。杜绝长期跨月补开行为,以有效降低审核异常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