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海关所属济南机场海关在对进境航班实施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入境旅客的行李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现场关员开包查验,查获采用透明密封袋包装的“三无”药片共计2400粒。
该批药品色泽鲜艳、大小不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据该旅客自述,上述药品具有减肥功效。经现场快速检测,该批药品呈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甲基安非他明是一种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强效兴奋剂,是冰毒的有效成分,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目前,海关已依法对该批“三无”减肥药作暂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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