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合同约定了变更估价的顺位逻辑——有相同按相同,无相同参类似,既无相同又无类似则重新组价。但审计在执行时抛开顺位,哪一款价格低就套哪一款。本文拆解审计“就低不就高”的底层逻辑和边界,确认“顺位适用”的规范依据,给出施工方反击审计乱用条款的三个实操步骤,帮你在变更估价争议中守住合同赋予的权利。
关键词:变更估价;顺位适用;就低不就高;结算博弈;合同解释
正文
昨天,实战圈里有位圈友问了一个特别典型的问题,今天渔姐把它完整地讲出来。
一、先把这位圈友的遭遇说清楚
这位圈友的项目,合同里约定了变更估价的原则。原文大意是这样的:变更估价,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单价;无相同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既无相同又无类似的,由承包人重新组价,报发包人审核。
但在结算审计的时候,审计不是按这个逻辑走的。审计的操作方式是:把这三款拿出来,哪一款算出来的价格低,就用哪一款。有类似的不用相同,能组价的不用类似——反正哪个低选哪个。
施工方不认。理由是:合同条款是有顺位的,不能跳着选。有相同按相同,无相同才参照类似,既无相同又无类似才重新组价,这是一个依次递进的适用逻辑,不是让你随便挑。
审计不松口,就一句话:按最低的来,我们就是这么审的。
这位圈友问渔姐:我们主张条款必须按顺位执行,这个主张站得住脚吗?
二、先搞清“就低不就高”的审计逻辑
审计“就低不就高”这个操作,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是行业里的一种普遍惯性。
审计的立场是什么?是替发包人控制投资。在这种立场下,审计天然倾向于“能少给就少给”。所以他在套用合同条款的时候,不是按条款本身的逻辑走,而是按“哪个结果对发包人有利”来选择。
审计为什么敢这么干?因为他手里有两个东西:一是合同条款的文本,二是“审计审核的惯例”。他的逻辑是:合同里这几款都写了,我怎么选都不算违约,那我选个最低的,符合审计的审慎原则。
但这个逻辑,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合同条款不是自助餐,不能任你挑着吃。
三、“顺位适用”有没有依据?有,而且很硬
渔姐认为:这位圈友的主张,站得住脚。但是施工企业自己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支撑依据。
合同里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从文本结构上就是一个“递进式”的条款。什么叫递进式?就是前一款是后一款的前提。有相同的,就按相同;没有相同的,才轮到参照类似;既无相同又无类似的,才走重新组价。
如果审计可以跳过“有相同按相同”这一款,直接选最便宜的那款,那第一款写在那里还有什么意义?合同条款的每一句话,都是双方谈判的结果,不是摆设。你跳着选,等于把合同当成了自助餐——想吃哪盘吃哪盘。这在法律上叫“选择性适用合同条款”,是对合同整体性的破坏。
从规范层面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9.3.1条对变更估价的规定,也是同样的顺位逻辑。规范原文写的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有类似变更工作的子目的,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既无适用又无类似子目的,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规范本身就是一个依次递进的适用规则,不是让你挑最低的。审计不按顺位执行,是在违背合同约定和规范逻辑。
四、怎么反击?渔姐给你三步走
依据有了,接下来是怎么跟审计谈。渔姐给你三个步骤。
第一步,把合同条款的顺位逻辑“可视化”。
不要只是口头说“合同有顺位”。你把合同条款原文摘出来,用一张表格的形式,把三款列出来,旁边标注“适用条件”和“适用顺序”。让审计看到,这不是三款并列的选项,而是一条递进的路。适用条件不成立,就不能往下走。
第二步,逐项论证“有相同按相同”的适用条件。
审计跳过第一款,你得让他回到第一款上来。具体方法是:把争议的变更内容,跟合同清单里已有的子目逐一对比——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工作内容。只要能证明有一个子目跟变更内容在项目特征上是“相同”的,那第一款就必须适用,审计不能跳到后面去选低价。
如果确实没有“完全相同”的子目,那就比对“类似”子目,论证参照的合理依据。关键是:你的论证逻辑必须走在审计前面。不能等审计选了低价你再反驳,要主动把顺位适用的条件摆出来,逼审计按规矩走。
第三步,留好“重新组价”的退路。
如果前两款都走不通,最后才是重新组价。重新组价不是让你随便报价,而是根据变更工作的实际内容,按定额、信息价、市场价重新计算出一个合理的单价。组价过程要有依据、有计算书、有支撑文件,让审计看到你报的每一分钱都是算出来的,不是拍出来的。
五、渔姐结语
审计是一个职业,也是一个岗位。他站在发包人的立场上,追求的是控制投资、核减支出。这是他工作的职责,不是他故意跟你过不去。你不用把审计当成敌人,但也别把他当权威。他不是绝对权威,他也要讲依据、讲逻辑。你的依据比他硬,你的逻辑比他清,他就得按你的来。
渔姐在《工程经济资料管理:证据链闭环实战》这本书里,一直强调三大支柱:法律逻辑、证据链思维、结算依据。对付“就低不就高”这种审计惯性,这三根柱子一根都不能少。
法律逻辑告诉你:合同条款有顺位,不能跳着用。
证据链思维告诉你:把顺位适用的论证过程形成书面文件,附上对比表、依据文件、计算过程,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结算依据告诉你:不是喊口号,是拿规范、拿合同、拿数据说话。
三根柱子立起来,审计的“就低不就高”就站不住脚。
记住渔姐的话:合同条款不是自助餐,有顺位就得按顺位走。审计可以审慎,但不能随意。你的依据硬了,他就得回到规矩上来。
——渔姐 你的实战派导师!感谢信任,实战路上,与你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