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客携带“三无”减肥药入境被查,检出冰毒成分
近日,济南海关所属济南机场海关在对进境航班实施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入境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包查验,现场查获采用透明密封袋包装的“三无”药片共计 2400 粒。
涉案药品色泽鲜艳、规格不一,且无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及生产厂家信息。据当事人供述,该批药品用于减肥。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甲基安非他明呈阳性。

甲基安非他明:第一类精神药品
甲基安非他明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强效兴奋剂,也是冰毒的主要有效成分。该物质被列为我国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严禁非法携带、运输及使用。


法律依据与处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或出口此类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准许证。
目前,海关已依法对该批违规“三无”减肥药作暂扣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