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在人工智能专门立法尚未出台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侵权责任、知识产权、产品责任及证据规则等方面提供系统性司法指引。本文基于“风险分级——归责适配”框架,指出《意见》依据应用场景、风险性质及主体控制能力,对既有法律规则进行适配性解释。文章重点剖析世界模型驱动的具身智能在产品缺陷、人机协同、数据合规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建议企业构建覆盖“研发至事故响应”全生命周期的合规与证据留痕体系,以应对司法规则形成期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人工智能;风险分级治理;具身智能;世界模型;产品责任;训练数据;知识产权
一、问题的提出
二、《意见》的规范定位与逻辑结构
(一)立法缺位下的渐进式司法规则供给
(二)风险分级与归责适配的规范逻辑
三、具身智能产品责任的规范重构
(一)具身智能的概念、产业结构与发展现状
(二)“实物载体”标准与产品责任的适用边界
(三)缺陷认定的特殊性:自主学习、持续更新与警示义务
(四)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责任规则的衔接
四、世界模型驱动具身智能的归责与证据规则(多元场景视野)
(一)缺陷致损的生产者责任:以产品责任构成为前提
(二)“人机协同”中的结合责任
(三)事件记录、数据控制与事实查明
五、训练数据的合法性边界与数据权益配置
(一)公开个人信息训练的合理范围豁免
(二)数据权益的多层保护结构
(三)训练数据定性的制度悬置
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调适
(一)责任认定与举证规则:从“举证转移”转向“控制能力匹配”
(二)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可专利性
(三)开源软件的责任边界
七、制度留白与完善路径
(一)两处核心留白及其规范意涵
(二)完善路径的初步构想
八、结论
注释与参考文献(上下滑动阅览)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2026年9月7日发布,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2】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答记者问,2026年9月7日,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问策具身智能:成长壮大之路如何走》,2026年月24日。
【4】同上注①,起草背景及主要考虑部分。
【5】同上注①,第2条(基本原则·筑牢安全底线)。
【6】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6年1月21日。
【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6〕256号),2026年6月8日。
【8】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2025年12月27日。
【9】中国工程院相关研究:《具身智能发展趋势与展望》,关于具身智能发展挑战的分析。
【10】同上注①,第9条。
【11】同上注①,第9条。
【12】同上注①,第7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13】同上注①,第9条、第11条。
【14】同上注①,第11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15】同上注①,第11条。
【16】同上注①,第11条、第17条、第18条。
【17】 同上注①,第6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18】同上注①,第16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19】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答记者问,2026年9月7日。
【20】同上注①,第12条。
【21】 同上注①,第14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2】同上注①,第13条。
【23】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答记者问,2026年9月7日。
作者:范玮 黄阳阳
编辑:Shar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