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会同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文件聚焦汽车企业出海过程中的定价机制、促销策略及宣传推广等关键竞争行为,并就本地化经营、数据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及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提供系统性指导。此举旨在引导中国汽车企业依法合规开展跨国经营,构建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国际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国际化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国际化发展,引导企业规范境外竞争行为、加强合规建设,深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三部门联合制定《指引》,现予印发供参考。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 年 8 月 24 日
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中国汽车企业规范境外竞争行为,提升跨国经营能力与国际影响力,促进全球汽车产业共同进步,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国汽车行业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市场竞争及相关生产经营行为。
第三条 企业境外经营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竞争、互利共赢原则,严格遵守我国对外投资及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践行境外社会责任、廉洁合规及反垄断等相关指引要求。
第二章 规范境外市场竞争行为
第四条 建立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加强价格合规管理,严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以获取不正当优势。
第五条 制定境外建议零售价时,应依据东道国法律及商业惯例,设定清晰的价格梯度,避免因频繁大幅调价损害消费者利益及品牌形象。
第六条 综合考虑各地市场环境、税费及物流成本,合理确定国别间价格差异,防止销售秩序混乱。
第七条 尊重东道国经销商自主定价权并加强合规监督;销售激励约定应明确合理,并全面履行义务。
第八条 境外销售须透明标价,严禁违规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第九条 开展有奖销售、折价促销等活动时,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文化习俗,切实履行合同。
第十条 品牌宣传应真实完整披露信息,杜绝虚假宣传,维护中国汽车品牌形象。
第三章 提升境外本地化合规经营能力
第十一条 因地制宜开展全流程合规经营,加强产品出海评估,确保产品符合目标市场需求。
第十二条 强化对东道国政治、经济及安全风险的研判,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境外质量管理体系与售后服务体系,通过适应性开发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 遵守当地劳动法规,坚持公平雇佣,重视职业技能培训与员工权益保障。
第十五条 确保车联网及自动驾驶数据收集、传输等环节合规,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
第十六条 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境外布局与保护,规范外观设计、零部件及通信技术等领域的使用行为,妥善应对侵权争议。
第十七条 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有效识别管控法律风险,坚持诚信守法、公平竞争。
第十八条 响应全球气候公约及东道国减排目标,推动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履行环保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指引为一般性参考,企业应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动态,适时调整完善自身工作。
第二十条 本指引由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解读《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近日,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就《指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了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国际化。2025 年我国汽车出口达 832 万辆,覆盖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 80 多个国家投资建厂,为全球提供了优质出行工具。《指引》是落实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产业链合理跨境布局的具体举措,旨在提升企业合规能力,促进全球汽车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主要内容
《指引》共四章二十条,重点围绕海外营销竞争行为,以及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劳动保障、数据安全等合规建设提供操作性指引。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公共服务属性。作为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成果,《指引》有助于企业及时规范行为,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
二是突出实践应用导向。结合企业现状与领军者经验,鼓励企业因地制宜,灵活落实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
三是突出合作共赢理念。强调依法合规与互利共赢,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东道国发展,推动全球产业链共同进步。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汽车行业合理有序跨境布局。
(原标题: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