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CISG与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比较法律分析——2026年德雄大讲堂第八期成功举办,高孟瑾律师主讲

CISG与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比较法律分析——2026年德雄大讲堂第八期成功举办,高孟瑾律师主讲 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
2026-09-12
5
导读: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9月11日成功举办2026年第八期德雄大讲堂。
图片






2026年9月11日,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雄安”)成功举办2026年第八期德雄大讲堂。本期大讲堂由高孟瑾律师担任主讲人,围绕“CISG与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比较法律分析”这一主题,与所内同仁进行了专业分享与交流。






本期分享以高孟瑾律师参与的一起沙特买方诉天津卖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为背景。该案中,沙特买方与天津卖方通过形式发票确认合同主要内容,买方依约支付20%预付款后,卖方拒不交货,反而单方加价并拒绝退款。沙特虽于2023年交存加入书成为CISG第96个缔约国,但依CISG第九十二条对公约第三部分作出保留。由此,CISG能否自动适用、合同解除应循何种路径,成为案件的首要争点。

高孟瑾律师从案件背景与判决结果切入,系统梳理了CISG与《民法典》的适用顺位。她介绍,依CISG第一条第(1)款(a)项,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自动适用公约,但缔约国保留会限缩公约的适用范围。沙特对公约第三部分的保留,使CISG关于根本违约、宣告合同无效、损害赔偿、利息等救济规则不能自动适用。

在制度比较环节,高孟瑾律师围绕触发门槛、宽限期机制、行使方式与期间、解除后的清算、违约金五个维度,对CISG“宣告合同无效”与《民法典》“合同解除”进行了对照。她指出,CISG以“根本违约”为唯一枢纽,强调维持合同效力;《民法典》则采“列举+兜底”,解除事由更为多元。针对“完全不履行”形态,两套制度均支持解除或宣告无效,可谓殊途同归;但在质量瑕疵、部分履行等中间状态,制度差异更为明显。宽限期方面,CISG的宽限期机制提供程序化解除路径,而《民法典》采催告解除,合理期限由法院酌情判断;行使方式上,CISG采投邮主义,通知一经发出即生效,《民法典》则通知到达或起诉状副本送达时解除,并设一年除斥期间。解除后的清算上,两者均涉及返还与可预见性赔偿,但CISG对利息设有独立请求权基础,中国法无约定时通常按法定标准计算。此外,CISG未明确解决违约金问题,通常仍需补充适用《民法典》第585条,并受实际损失、公平诚信及超过损失百分之三十可调减等规则约束。

在实务启示部分,高孟瑾律师强调,跨境案件准据法分析的第一步是逐国核查缔约国保留声明,而非径行援引公约条文。制度比较应服务于诉讼策略:CISG路径在根本违约、宽限期、利息独立请求权基础等方面具有优势;《民法典》路径则在预期违约解除、与国内法请求同案主张等方面更为灵活。合同起草阶段,则应明示选择准据法、将违约金控制在合理区间、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并注意“解除”与“宣告无效”的术语差异。


本期大讲堂中,高孟瑾律师以真实案例为牵引,将CISG保留制度、法院地冲突规范与两套解除制度的构造差异串联起来,为与会律师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准确选择准据法路径提供了清晰指引。未来,德恒雄安将继续依托“德雄大讲堂”专业交流平台,持续聚焦法律前沿与实务难点,加强专业交流与经验分享,不断提升综合法律服务能力。


图片
图片

联系:0312-6098799  16633363985

邮箱:xiongan@dehenglaw.com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设立于雄安新区,业务范围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重大争议解决、银行与金融、公司与证券、跨境投融资、知识产权、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联系电话:18610866198,16633363985。
内容 95
粉丝 0
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设立于雄安新区,业务范围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重大争议解决、银行与金融、公司与证券、跨境投融资、知识产权、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联系电话:18610866198,16633363985。
总阅读1.1k
粉丝0
内容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