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巴西相关部门确实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特定玻璃纤维产品和高压钢瓶,接连采取了贸易救济措施。
以下是这两项动作的详细内容:
1. 对特定玻璃纤维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发布机构与文件: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60号决议。
涉案产品: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E型和/或E-CR型玻璃纤维(采用轻微加捻长丝/粗纱,线密度≥100g/km),南共市税号为7019.12.90。
税率与期限: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区间为 211.78美元/吨至456.44美元/吨(具体税率因企业而异,例如泰山玻纤及其子公司为211.78美元/吨,巨石集团等为456.44美元/吨)。
生效时间:自决议发布之日(9月4日)起生效。
2. 对高压钢瓶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发布机构与文件: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86号公告。
涉案产品:原产于中国的高压钢瓶,南共市税号为7311.00.00。
调查期限:
倾销调查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损害调查期:2020年10月至2025年9月。
生效时间:公告自发布之日(9月4日)起生效。
这两项动作表明,近期巴西针对中国部分工业制品的贸易救济调查有所升温,相关出口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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