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改性PC、PC合金、改性PA、改性PPS等;此外,公司还应客户的需求提供部分改性TPU、改性PC等原料分销服务,产品在新能源汽车、3C电子、智能家居、充电桩/枪及储能等多个下游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是一个应用范围极为广泛的行业。改性塑料是指以某种初级形态树脂为主要成分,通过添加其他树脂或各种助剂,利用填充、增韧、增强、共混、合金化等技术手段,以改善树脂力学、流变、燃烧性、电、热、光、磁等性能为目的,制备出具有优良性能和符合应用需求的材料。针对部分行业对改性工程塑料需求存在品质要求高、产品种类多、批量少、批次多的特点,公司凭借深厚的行业和技术积累、优异的产品性能及快速响应能力,已发展成为国内改性工程塑料尤其是改性PC行业中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及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企业。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的改性工程塑料等产品在车灯系统、内饰、外饰、电力系统等部件得到广泛应用,终端客户包括比亚迪、长安汽车、吉利等知名汽车品牌;在3C电子领域,公司的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电子设备中,终端客户包括小米、OPPO、VIVO、三星、华为、荣耀、传音控股、联想、TCL等知名企业;在智能家居领域,公司是小米、百度等知名品牌的重要合作商。公司除持续扩大改性工程塑料业务的经营规模和竞争优势,亦发挥自身在行业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经验积累,积极研发高性能改性特种工程塑料,研发生产的改性PPS特种工程塑料在新能源汽车车灯反射碗、IGBT等部件得到了应用,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类,提升了研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子类“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3、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3.73亿元、4.67亿元和5.79亿元,占比分别为44.83%、50.04%和51.31%,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营收占比分别为26.22%、37.29%和41.70%,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汪剑伟直接持有发行人71.1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汪剑伟直接持有发行人71.11%的股份,通过樱宁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89%的股份表决权,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公司75.00%的股份表决权,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6年上半年,受中东地缘冲突扰动,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上游原材料采购成本显著抬升;与此同时,公司对下游客户价格传导存在时滞,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同步对冲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成本端压力未能及时有效向下游转嫁,计提较多资产减值损失;此外,与上年同期相比,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致使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承压。202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6亿元,同比上升0.86%;实现净利润1,630.48万元,同比下降51.73%。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问题1.业绩波动合理性和期后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
(1)2024年发行人收入增长20.93%、净利润下滑25.20%,主要系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毛利率下滑;2025年1-6月收入增长1.13%、净利润下滑5.86%,主要系公司调整对部分低毛利率订单的承接。发行人订单获取方式包括交易双方自主决定和终端客户指定。
(2)发行人向贸易商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2.87%、2.55%、4.09%、4.68%,2024年向贸易商销售毛利率高于生产商;2024年第五大客户程锦新材料为贸易商,成立于2022年。
(3)发行人各类产品前五名客户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个别客户的毛利率高于平均水平,个别客户的毛利率为负。
(1)业绩波动合理性和期后下滑风险
请发行人:
①结合各期毛利率、期间费用变化情况及原因等,量化分析2025年1-6月净利润下滑趋势放缓的具体原因;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业绩变动趋势等是否一致。
②说明2025年1-6月发行人来自3C电子领域和智能家居领域的收入占比增长的原因;说明2025年1-6月来自大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列示主要增长客户的基本情况、收入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及比例、毛利率、应用领域等,说明相关销售与其经营规模、下游需求是否匹配。
③说明终端客户指定采购的背景、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各期获得终端客户新产品项目的数量及对应产品销售金额,是否具有持续获取终端客户新项目的能力。
④列示各期及期后新增订单金额及变动率、期末在手订单变动情况;结合上述因素、终端客户和新客户拓展情况、期后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趋势是否已得到扭转、对发行人经营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进一步分析公司期后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视情况揭示相关风险。
(2)贸易商收入增长原因
请发行人:
①列示公司报告期内向主要贸易商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说明报告期内向贸易商销售金额占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贸易商销售毛利率波动且部分期间高于生产商的合理性。
②说明生产商客户与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重合的情形、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向程锦新材料及其终端客户华勤技术销售内容、单价、毛利率等的差异情况。
③结合应用领域、客户需求变动原因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④分析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同类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对部分客户销售毛利率为负的具体背景、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问题5.关于募投扩产的产能消化能力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
(1)募投项目中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和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用于扩产和提高生产效率和交付能力,其中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当期实施进度已超1.5年,预计将在开建后的第三年释放80%的规划产能。
(2)2024年发行人48.32%的收入来自新能源汽车领域,2026年新能源车购置税等政策将有所调整。
请发行人:
(1)说明募投项目建成后,较现有产能的扩大情况;结合现有产品对应终端产品型号(如有),当前合作客户的结构和新增需求、在手订单的确定性及生产交付安排、与潜在客户小试或共研产品的产能需求,定型订单安排等情况,说明对募投项目加增产能的消化能力。
(2)结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变化、现有新能源行业客户的应对措施等情况,说明相关政策是否对发行人消化产能和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如有,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募集资金用于扩产和技改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过程和方法。
问题6.其他问题
(1)进一步说明2024年期间费用减少的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2024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均较2023年度减少,主要系公司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加强研发材料精细化管理、调整管理人员考核方式等。
请发行人:说明加强成本费用管控、研发材料精细化管理、调整管理层分工及管理人员考核方式的具体措施、履行程序(如有)、时间安排、实施情况和效果、对期间费用的影响等,进一步分析说明2024年收入与期间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减少或推迟确认费用支出调节利润的情形。
(2)经营活动现金流改善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959.46万元、3,570.07万元、-1,722.11万元、8,434.69万元,2025年1-6月转正主要系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较年初减少13,734.38万元所致;2024年部分客户结算周期延长或增加米信、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
请发行人:
①说明报告期内票据贴现金额持续减少的原因。
②说明2025年6月末应收项目余额减少的具体原因,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情况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户配合提前回款的情况。
③结合前述情况,以及报告期内部分客户结算政策调整、期后最新现金流情况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回款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情况是否可持续。
(3)原料分销业务会计处理合规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原料分销业务存在同时采用净额法和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其中总额法确认收入中包括公司采购入库后再分销和供应商直发客户两种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
①原料分销业务总额法、净额法的划分标准、依据和支撑证据,两类方法的交易背景、订单获取和执行流程、合同签订方式和主要合同条款、客户等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②原料分销业务总额法不同发货模式下的收入金额及占比;结合发行人关于价格波动及存货风险的合同条款、发行人是否具有充分的供应商选择权、是否享有实质的定价权并承担主要存货风险等情况,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分别说明不同发货模式下均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规性。
(4)其他
请发行人:
①结合废料产生、处理流程、与产销量的关系等,说明报告期内废料销售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投入产出的匹配性。
②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三养工程塑料(上海)有限公司采购PC、销售改性PC的具体业务内容、交易背景及商业合理性,采购销售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
③说明首轮问询回复中个别长期借款的借款到期日早于借款起始日是否披露错误,程锦新材料终端客户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