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五届研讨会暨专家委员续聘活动在上海举办,本次研讨会以 “法治共融·协同创新·智链全球” 为主题,海内外两百余位法律专家、实务代表线上线下参会,围绕“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效能维护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发展”、“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发展与《纽约公约》的适用”、“国际商事调解实践的发展和创新”与“人工智能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的应用与未来发展”等四方面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文科资深教授、欧洲人文和自然科学院院士、“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香港)院长王贵国受邀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主题为“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效能,维护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发展 ——AI 时代国际商事法庭的挑战与机遇”。此次会议中,王贵国教授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续聘,连任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贵国教授提出,人工智能重塑全球化形态,形成具备智能反馈特征的四维全球化空间,既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带来全新机遇,也带来舆情扩散、裁判被跨法域放大检视等现实挑战。面对国际商事法庭和法官面临的舆情挑战与机遇,他强调,技术不能替代公平正义,国际商事法庭应以AI为助力,以公正为本,以效率为用,以和合为旨。同时,他援引《易经》《道德经》《大学》等中华传统文化经典,提出将“定分止争”“和合之道”等中华智慧融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以公正、高效、可预期的制度安排,为维护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与韧性贡献中国智慧与法治力量。
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效能,维护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发展
——AI时代国际商事法庭的挑战与机遇
一、AI时代的特点及其对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使世界连为一体,一个平面的整体,参与全球化的个人、企业、机构、国家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则与平面的全球化共同构成二维空间。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此具二维空间的全球化增加了一个维度,成为三维空间。AI作为直接参与全球化进程的一极,则使此三维空间成为四维。所谓第四维,并不是指物理维度,而是智能反馈维度,即AI不再是工具,而是能实时参与、评判、甚至重塑信息流向的重要行为者。此即当下全球化之态势,亦即AI时代之基本特征。
在此四维空间下,国际商事活动的运行逻辑发生了深刻变化。信息传播较之前更加快速,且信息的制作和传递成本大幅降低。国际供应链产业链本以跨境交易、跨境支付、跨境运输和跨境服务为支撑,任何环节发生争议,均可能因信息加速扩散而影响市场主体的判断与信心。尤为重要的是,AI作为助手,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广泛使用。任何人均可通过AI的协助制作信息、传播信息,使信息的传播具有了真正的普遍性,即舆情。几乎任何决策、决定都不得不考虑舆情的反应,但也往往难以阻止舆情的扩散。如何有效把握AI时代的特点,以便在此大潮中进退得当,成为每个机构、每个个人,包括法院和法官,不得不面对的挑战。对国际商事法庭而言,议题并不止于如何面对AI本身,更在于如何在AI时代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公正性、效率和可预期性,使争议解决能够服务于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发展。
二、法庭和法官面临的挑战
“万物负阴而抱阳”,凡事有利必有弊,挑战之中亦蕴机遇。在AI时代,法庭的一个判决、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当事人都可以借助AI的协助对之评判,提出自己的意见,至于其是否具有法律知识背景已不十分重要。这就无形中给法官、法庭判案带来先前并不存在的压力。判决一经作出,对判决不满的一方,则可依据AI制作相当专业的视频或貌似专业的评论,然后通过互联网发送,使之进入全球性的舆论大潮,成为相关法庭和法官需要理性回应的专业与社会关切的舆情;而境外法律界的专业分析与评论,则可视为一种跨法系的学术探讨与观点交锋。在此情势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判决,便可能被放在舆论的放大镜之下,接受检验。境外法律专业人士常基于其自己所处社会的法律对这些判决加以评论,而往往忽略不同社会间适用法律的差异。如果相关案件有涉外因素,舆论的检视就会包括境外和境内两个方面,内容则可能从专业的判断扩及到政治考量。
国际商事争议往往牵涉不同法域、不同商业习惯、不同交易链条和不同市场预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的特殊性。一个判决若不能及时、清楚、稳定地回应当事人的核心关切,便可能使个案争议延伸为交易迟滞、信用减损和合作中断,从而影响相关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这些来自于不同国家的经过舆情检验的判决汇聚到互联网,便成为可供列国法院、仲裁庭、律师以及研究人员参考的素材,进而形成相互影响的态势,亦构成对法庭和法官的无声挑战。但从另一面看,正因为判决和裁决能够跨越国界被观察、比较和引用,国际商事法庭更有条件通过高质量判决说理、统一裁判尺度和强化程序透明,增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可预期性。
三、对挑战的应对:以争议解决效能维护供应链产业链稳定
面对全球化AI时代的挑战,所有人均只能拥抱、无法回避。法庭和法官亦然。同时,任何事情有弊则有利,AI时代的挑战即是机遇。信息的快速流动以及境内外舆情的评论也使得判决迅速进入大众的视野,使人们了解相关判决的法理基础和理据,从而起到提高软实力的作用。鉴于所有法律均系基于其所在社会的文化和传统,并反映该社会的价值,对本社会传统文化的把握不仅有助于夯实判决的法理基础,更能形成与其他国家法院和法官直接和间接交流时特有的民族文化与智慧,亦可内化为回应AI时代司法难题的价值定力。
因此,应对AI时代的挑战,不能仅停留在技术层面,而应落实到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上。一是提高程序效率,避免跨境商事争议因久拖不决而损害交易价值;二是加强诉讼、仲裁、调解和执行之间的衔接,使当事人能够以较低成本获得有效救济;三是重视裁判理由和规则沟通,使市场主体能够据此安排交易、评估风险并恢复合作。
中华民族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华传统文化含括丰富的争议解决的原则和规则。从《易经》“讼,元吉”,杨万里对之的解释是“正而无私”、“中而不过”,到道家创始人老子的“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意为虽手握对方的把柄或债权(占着理),却选择不以此去强制索要或报复,再到《大学》援引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主张通过道德教化,让百姓从心底敬畏礼法,从而在根源上化解矛盾、消除诉讼,这些思想无不聚焦于一个价值:司法不仅要公正,更要追求治本的和合之道。此颇具历史烙印的智慧不是要回避裁判,而是提醒法庭和法官要始终不忘司法的根本目的为定分止争,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正义。这为将AI时代对国际商事法庭的挑战转化为机遇,提供了深厚的中华智慧。将此置于议题一之下理解,其意义正在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目的,不是将争议孤立地处理完毕,而是通过公正、高效、可预期的机制安排,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以明确,使中断的交易关系尽可能回到有序轨道,使国际供应链产业链在不确定环境中保持必要的稳定和韧性。
四、结语:以公正为本,以和合为旨
AI时代国际商事法庭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最终仍应回到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效能这一根本问题。技术可辅助检索、翻译、证据整理和程序管理,然技术不能替代公平正义,不能替代法官对不同法律传统、商业实践和社会价值的审慎判断。国际商事法庭若能以AI为助力,以公正为本,以效率为用,以和合为旨,秉持中华传统文化之“存诚守正”精神,则不仅能在变局中化挑战为机遇,更能在维护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发展中发挥更为积极的制度功能。此即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应有之义,亦为中华文化智慧贡献于全球治理之实践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