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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公告落地|增值税进项抵扣新规实务解析!

25号公告落地|增值税进项抵扣新规实务解析! 正穗财税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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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政策厘清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则,终结长期以来税企实务争议,下面结合政策原文拆解实操要点。


01

什么是非应税交易?


非应税交易,指交易行为本身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相关法规依据分为两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列举不属于应税交易(非应税交易)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新增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 概念。

 重点误区区分 

1.非应税交易:业务本身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缴增值税;

2.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属于进项税额抵扣层面的特殊归类。

并非所有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都不能抵扣,这也是25号公告核心价值:通过正负清单,清晰划定进项抵扣边界。

过往实务中,保险赔款、合同违约金、与收入不挂钩财政补贴等业务,是否属于 “经营活动取得经济利益” 缺少统一判定标准,税企争议频发,这也是出台25号公告的核心背景。

02

原规则三大实操痛点


在本次公告出台前,概括式条文带来三大实务难题:

 1.业务边界判定模糊 

企业收到保险理赔款、合同违约金、不挂钩财政补贴等业务,缺少统一判定标准,各地理解不一。

 2.进项归属划分困难 

企业同时存在应税、非应税收入,共用成本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如何分摊,执行口径不统一。财税2026年第13号公告虽明确可按销售额 / 收入占比计算不得抵扣进项,但落地细节仍存难点。

 3.地区执行口径差异 

不同地区税务机关执行尺度不一,跨区域经营企业容易出现税负不均,引发税企争议。

针对以上问题,25号公告采用正面排除清单+负面列举清单模式,统一全国执行口径。

03

10类非应税交易进项抵扣情形


总原则:

✅ 正面清单:属于非应税交易,但不属于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进项税额准予正常抵扣;

❌ 负面清单:属于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须做进项税额转出。

 1.正面清单:6类情形,进项可正常抵扣 

依据25号公告第一条,以下情形不属于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相关进项可按规定抵扣:


 ①企业取得保险赔付 


案例:厂房受灾,收到保险公司赔款100万元。该赔款属于非应税交易,不征增值税;厂房修缮、物资采购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无需进项转出。

 ②企业取得与收入、销量不挂钩的财政专项补贴 

案例:企业收到研发专项补贴,补贴金额不与销售收入、产品数量挂钩。为获取该补贴发生的咨询服务等支出,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

 ③集团内无偿提供房产使用 

案例:集团将自有房产无偿提供下属分子公司使用,按增值税法不再视同销售。房产维修、水电等相关开支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

政策解读参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本次政策提升税制确定性,降低征纳双方税收遵从成本,减少税企争议。
     2.负面清单:4类情形,进项不得抵扣 

    依据25号公告第二条,属于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04  

    资产重组:独立例外规则,不受正负清单约束


    前述正负清单仅适用于一般性非应税交易。资产重组业务适用单独规则,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公告:纳税人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资产重组行为,满足规定条件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也不属于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相关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


    补充规则:企业因资产重组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由合并后的企业继续抵扣。

    05  

    实务难点:进项税额转出边界如何把握


    新规解决大量历史争议,但跨期业务、共用成本分摊依旧存在实操难点。

    难点 1:股权投资跨期判定难题


    举例:A公司2025年投资B公司,支付尽调、律师费,对应进项税额120 万元。后续退出方式不确定:


    若为上市减持,属于应税交易,进项税额可抵扣;

    若为非上市股权转让,属于25号公告规定的非应税交易,进项不得抵扣。

    矛盾点:支出发生当年,企业无法预判未来退出形势。前期全额抵扣,后续如属于非应税交易,需要进项转出并计收滞纳金;若当期不抵扣,后续应税则损失抵扣权益。


    难点 2:共用房租等费用进项分摊


    房租等成本同时服务应税业务、非应税收入时,进项需要分摊。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一条第(四)项,可按销售额或收入占比分期计算,次年1月完成全年汇总清算,企业需要结合自身业务谨慎核算。


    06  

    财税从业者必看5大实操要点


     1.区分非应税交易与免税交易 

    非应税交易: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法》第六条);免税交易:属于征税范围,只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二者性质不同,进项抵扣规则不一样,切勿混淆。

     2.对照正负清单逐项判定业务 

    发生非应税业务时,先对照25号公告6类可抵扣正面清单、4类不可抵扣负面清单,逐项判断进项能否抵扣。可抵扣业务妥善留存凭证;不得抵扣项目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3.资产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政策 

    企业开展合并、分立等资产重组,不能直接套用本次25号公告清单,需要对照2026年13号公告四项条件逐一核验。

     4.关注政策施行与衔接规则 

    25号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 —8月31日期间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可按本公告执行。今年年初遗留的非应税交易进项抵扣问题,现在有明确处理依据。

     5.持续跟踪后续配套文件 

    25号公告解决大量核心争议,但进项分摊、跨期业务追溯等细节仍有待细化,建议企业财税人员持续关注后续配套政策,及时更新内部账务处理规范。
      结语

      25号公告落地,统一了非应税交易进项抵扣的全国口径,结束长期以来税企争议。企业财务在处理保险赔款、拆迁补偿、股权投资、集团无偿使用资产等业务时,不能再凭过往经验判断进项抵扣。建议尽快梳理本年度已发生的非应税业务,对照正负清单自查,防范进项抵扣错误引发税务预警、补税风险。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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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正穗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系2004年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具有财政局核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专业从事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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