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下属东鹏总部车辆售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鹏总部车辆售卖处理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四、项目描述:对东鹏总部各行政车辆的售卖处理
五、报价方式: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报价清单报价(一次性报价,每台车独立中标)。
六、结算方式:全款到账后提车,以我司银行入账通知为准。
七、车辆所在地址:
1、东鹏总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大厦
2、江门基地: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鸿江路1号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内
3、清远基地: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源潭陶瓷工业城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内
八、投标资格:
1、提供有效期的身份证资料的复印件;(个人投标)
2、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司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1000元/台(多投多缴,逐台累加);可通过银行转帐、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需求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3倍以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结束后7天内,无违约事项及争议,一次性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无违反招投标规则,自发出感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4、如银行转账,必须使用投标单位对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入以下账号: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签订合同的。
6、不同投标方用同一个IP参与线上报价或竞价视为围标。
十一、文件提交:
1、有效期的身份证资料的复印件;
2、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与招标联系人获取投标相关附件;如招标方需要,投标方需提供上述原件核验。
投标方将资质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企业邮箱:liangjiajie@dongpeng.net(建议直接复制,避免输入错误),招标联系人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我司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到委托书上的指定人邮箱。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7-82666307
微信扫码招标联系人企微号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24时前,逾期送达,我司有权作废。
十三、信息发布渠道:东鹏协同办公平台:OA门户页面;东鹏控股官网:https://www.dongpeng.net;微信公众号:东鹏集团采购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东鹏控股采购中心
日期: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