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2026-09-11
3
导读: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制定工作 · 申报指引⚠️ 特别提醒:本政策实行名单制管理,进
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名单制定工作 · 申报指引

⚠️ 特别提醒:本政策实行名单制管理,进入名单是享受前提。已在2025年度名单、且高企资格仍有效的企业,自2026年4月30日起已暂停享受政策,须重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方可继续享受加计抵减优惠。
加计5%
制造业占比>50%
截止2027.4.10
01 政策核心信息速览
项目
内容
文件名称
《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执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
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
适用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含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申报渠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一次申报
02 申报条件 · 五道门槛缺一不可

① 高企资格

在2026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同时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② 2025年度高企指标达标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

  • • 科技人员占2025年职工总数比例达标
  • • 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达标
  • • 2025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达标

③ 制造业销售额占比超50%

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行业属性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制造业"门类(C类)

④ 税收合规

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内: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⑤ 销售额口径

委托外部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在满足规定的情况下,其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销售额

03 申报时间 · 两类企业窗口不同
企业类型
申报窗口
统一截止
已在2025年度名单中,且高企资格仍有效
2026年9月起,每月1—10日提交申请
2027年4月10日
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
2026年10月起,每月1—10日提交申请
2027年4月10日

📌 名单按月审核推送——地方工信部门原则上于2026年9月起每月底前将通过的企业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原则上于2026年11月起每月底前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及减税成效。

04 优惠标准 · 加计5%如何用

✅ 优惠内容

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抵减前应纳税额为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择优选择适用,但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算例:某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万元 → 形成加计抵减额50万元;在存在足额应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可直接抵减50万元税款。

❌ 不得计提的情形

  • • 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对应的进项税额
  • • 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
  • • 委托加工回购业务中,原材料、半成品部分的进项税额(仅就加工费部分计提)
  • • 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05 政策享受时限(按高企资格状态)
高企资格情形
政策享受时间
高企资格在2026年全年有效
2026.1.1 — 2027.4.30
2026年内到期,且未在2026年内取得新资格
2026.1.1 — 2026.12.31
2026年内到期,并在2026年内取得新资格
2026.1.1 — 2027.4.30
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6.1.1 — 2027.4.30

📌 注:政策享受时间可追溯至2026年1月1日,并非从申报通过当月起算。

06 总分机构申报规则

分支机构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在总公司具备高企资格且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情况下:

  •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支机构销售额及比重,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政策,由总公司所在地确定总公司能否享受
  • 非汇总纳税且分支机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分别计算销售额及比重,分别由所在地确定能否享受

📌 总结

5%加计抵减是与企业经营规模直接挂钩的持续性税收红利。符合"高企 + 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 制造业销售额占比超50%"三个基本条件的企业,建议在申报窗口开放首月即完成申报——老名单企业9月即可提交,新申请企业10月起提交,均截止至2027年4月10日。

政策依据: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
本文仅供政策解读参考,具体申报以官方最新通知及申报系统要求为准。
关于我们

智多兴集团成立于2015年,专注企业服务领域11年,战略布局郑州西安成都宜宾洛阳新乡等6家分公司,深耕中西部市场,核心服务为知识产权与项目申报两大板块。

集团现有专业人员200 余人,是全国第一批入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精准保障服务名单”的机构,并获评“河南省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A级机构”;在项目申报服务上,我们始终以交付率为第一核心,凭借过硬实力,并获评“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优质企业服务机构”、“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郑州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业运营机构”等荣誉。

目前集团已累计服务客户10 万 +,覆盖全行业各领域,凭借十一年沉淀的成熟服务体系与高交付能力,为万千企业提供稳定、可靠、长期的专业服务,是您值得放心的长期合作伙伴。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知识产权服务,高企认定,专精特新,智能工厂申报,两化融合贯标,绿色工厂申报,科技项目申报等
内容 291
粉丝 0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知识产权服务,高企认定,专精特新,智能工厂申报,两化融合贯标,绿色工厂申报,科技项目申报等
总阅读364
粉丝0
内容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