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轮穿越风暴、集装箱历经潮汐,海运保险为货物跨国运输提供关键保障。但保险责任究竟从何开始,又在何处结束?是从工厂装货起,还是到收货人签收为止?本文解析海运保险“仓至仓”条款的承保范围。
海运保险的承保起点与终点
海运保险通常采用“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
保险责任自货物运离保单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涵盖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及驳船运输,直至货物抵达保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于分配、分派及其他非正常运输的储存地点为止。
若货物未到达上述地点,则以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若在此60天内货物转运至非保单载明目的地,保险责任则从转运开始时终止。
简而言之,保险覆盖从发货方仓库到收货方仓库的全过程。
特殊地区的承保限制
哪些地区不适用“仓至仓”条款?
对于部分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如索马里、也门、苏丹、叙利亚、尼日利亚、朝鲜、俄罗斯、伊朗、伊拉克、阿富汗、古巴、委内瑞拉、乌克兰、白俄罗斯、以色列、巴勒斯坦、黎巴嫩及处于或可能处于交战状态的区域,以及墨西哥、印度、中东、非洲、南美洲等地区,通常仅承保“港至港”责任。
此类情况下,保险责任从货物装上海轮起,至目的港卸离海轮止,不延伸至仓库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