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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促进新阶段与新策略

中国投资促进新阶段与新策略 AI大思潮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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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十二五”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均创历史新高,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911.5亿美元,比“十一五”增长


“十二五”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均创历史新高,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911.5亿美元,比“十一五”增长37.9%;2015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首次超过万亿美元大关,为“十一五”的2.3倍。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提出发展“新经济”,“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提出“提升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水平”,在此背景下,我国需要适应对外投资促进新阶段要求,及时调整投资促进策略,推动投资促进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我国投资促进工作迈入新阶段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必须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新经济”一词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影响深远。

根据李克强总理的解释,“新经济”的覆盖面和内涵很广泛,涉及第一、二、三产业,不仅仅指“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和业态,也包括工业制造当中的智能制造、大规模的定制化生产等,还涉及一产当中像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等。新经济是我国发展的方向,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投资促进作为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后应重点围绕“新经济”内容,以“壮大新动能,促进新发展”为目标开展工作。

实际上,与“新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我国招商引资工作已呈现出了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十二五”期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近6000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占比已过半,成为利用外资的第一大领域。同时,制造业利用外资结构也进一步优化,其中通讯设备制造等高端制造业利用外资持续增长,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外商投资日益形成规模,高技术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制造业利用外资总量的23.8%。正如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所说,我国利用外资的趋势将是更多的投向高科技、高技术、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

我国“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创新”、“开放”等发展理念,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可以预期,十三五时期,我国将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参与多边贸易体制谈判,继续吸引外资的同时不断加快对外投资步伐,对外开放的重点将从政策优惠转向制度创新,将更加积极的推动自贸区建设,更加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投资促进工作部门要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局面,在对投资促进目标、重点以及举措等诸多方面进行新的设计和选择,争取投资促进工作有新作为。“新经济”的提出、“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以及我国利用外资出现的新趋势,都标志着我国投资促进工作将步入新的新阶段,今后的投资促进工作必将围绕这些内容开展。

二、投资促进新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会继续大幅放宽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开放水平,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这不仅表明中国开放的大门永远不会关上,同时也释放出欢迎外商投资的强烈信号。中国愿意吸引外资,因为这些资本可以让经济发挥活力,产生效益,解决就业,并缓解社会问题。中国越发展,越离不开世界,越需要发挥外资企业的积极作用。

十八届五中全会就提出,要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这可以说是为我国的投资促进工作提出了新的总体要求。

“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提升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水平”,为我国未来五年发展确定了发展目标。在吸引外资方面,提出要“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具体包括:一是要放开育幼、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等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二是要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和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支持设立研发中心。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融资。在对外投资方面,要求“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境外生产基地及合作园区,积极搭建对外投资金融和信息服务平台等。

以对外开放主动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当前,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投资促进工作,扩大引进外资的质和量,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特别是在利用经济全球化所带来开放机遇的同时,要着力培育产业优势、跨国企业优势、技术创新优势、购买力优势、制度效率优势等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全面深化国内各领域的改革。

三、投资促进新阶段的新举措
(一)精准筹划,提高投资促进有效性

在当前阶段,提高投资促进有效性是迈向中高端的必然要求。投资促进有效性是投资促进宏观有效性和微观有效性的统一体,通过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扎实开展投资促进工作,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达到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双赢,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紧密把握“新经济”内涵和产业趋势、外资走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重点突破,着力引进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地区性的加工制造、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基地以及投资中心、服务外包基地,扩大现代商贸物流、医疗卫生、旅游等重点现代服务业领域,鼓励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明确主攻方向,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同世界500强企业间的合作,促进利用外资扩规升级。

二是优化利用外资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为契机,提高区域发展协同效应。目前中西部利用外资仍偏低,应当在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基础上,推动外资向中西部拓展。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同时,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等。

提高投资促进微观有效性旨在提高投入产出有效性、投资促进项目有效性、投资促进方式有效性、投资促进服务有效性等。

(二)减少行政审批,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管理透明”的“监管管理”模式。在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并已经全面融入全球经济的背景下,对外资进入必须由注重事前的审批向注重事中与事后的跟踪监管转变,改审批模式下的“大进大出”为“优进优出”。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新的《外国投资法》,旨在实现《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三法合一。其坚持“普遍备案、有限许可”总原则,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以负面清单为基础,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快金融改革,提高企业“走出去”融资便利化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走出去”,改善国内企业在境外的融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一方面,要引导、支持国内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为国内企业走出国门提供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金融市场开放进程。随着IPO注册制的到来,可以考虑放宽企业在B股市场上市的资金要求,使国内企业能更好地利用证券市场融资;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促进创业和风险投资等投资方式的进一步发展;放宽境内企业、商业银行等经营性组织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限制。此外,要充分发挥和利用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亚投行等机构的作用。

(四)积极利用现代技术,创新投资促进方式

保持经济中高速发展,必须加速投资促进理念、内容、技术现代化。投资促进工作者要在继续发挥传统投资促进方式效用的基础上,因时因地开拓创新适宜的投资促进方式,提高投资促进的有效性。当前,一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和网络应用,搭建完善的中国投资促进信息网络体系。二要充分利用电视平台,发挥电视媒体强有力的视觉冲击效果,以其真实、权威、覆盖面广、即时性强的特点,促进外商同我国市场的实时沟通与对接,从而搭建一个促进投资双向互动的国际信息交流平台。三要加快以互联网+、卫星数字电影等为代表的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推动外商对农业投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四要促进以服务外包形式利用外资。五要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相协调,内外联动吸引外资。六要推动投资促进与贸易促进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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