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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投资促进体系 推动民间投资新发展

完善投资促进体系 推动民间投资新发展 AI大思潮
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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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经济运行体系中,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民间投资增速自


在我国经济运行体系中,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民间投资增速自2015年年底开始出现大幅度下滑,至2016年6月份出现负增长,对我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这其中,投资促进作为重要方式之一,对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改革投资促进方式,进一步完善包括市场环境、融资环境和投资促进体系在内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鼓励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落地,是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的主渠道之一。

投资促进工作有利于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民营经济及与之相伴的民间投资已成为推动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力量。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化、城市化和国际化进程不断深化, 中国的产业结构将进行较大的调整和变化,民间资本投资也将迎来发展的新阶段。从市场经济对资源配置方式和配置效率来说,市场经济是以分工和交易为基础, 社会资源配置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率为原则的。一旦资源配置方式转向市场, 就必然会导致企业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的多样化,从而带来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市场经济与民营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公有制,而且需要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力,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发展民营经济是必然要求。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知识经济浪潮兴起和新型工业化战略积极推进的大背景下,当前民营经济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有些问题还是非常严峻的。从民营经济自身来看,在全球化竞争中, 民营企业的总体规模还比较小,平均注册资本比国有企业少一半以上,不到中外合资企业的1/10,存在着管理水平比较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知名品牌较少,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另外,在税费上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还存有不公平等问题。只有社会各方包括民营经济自身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民间资本投资进一步健康发展,实现民间资本投资新发展。投资促进工作的根本职能在于促进不同类型资本的投资,从投资促进的理论和实践来看,民间资本一直是投资促进工作的重要工作指向,解决民营经济目前遇到的问题,有赖于投资促进工作,促进民间投资的回暖增长,也有赖于投资促进工作。

以放宽市场准入为核心改革投资促进机制, 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发展空间

国务院督察组关于民间投资下滑的原因调查中显示,市场准入是阻碍民间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这说明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多年后的今天,影响民间投资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因此,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清除民间资木进人的体制障碍和市场准入障碍,最大限度地开放行业准人领域,为民间资本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为达到这一目的,应当确定民间资本投资的产业目录,全面有序地开放民间投资进人的领域。凡已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应当适时向民间资本开放,对国家已确定的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基础设施和服务,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令禁止的以外,应当逐步向民间资本开放。

以推动民间投资为重要目标的投资促进工作,应当以市场准入放宽为主要努力方向,通过投资促进工作与其他经济调控手段相结合,积极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领域。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凡是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即可从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政府投资促进部门在发挥规划、政策、资金引导作用的同时,可积极探索国际通行的投资或经营方式,通过参股、联合、联营、并购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并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和管理。对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公益性项目,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和经营;对规模小、公益性较弱的服务性基础设施,可采用PPP等新兴投资方式,使投资者既拥有经营权,也拥有所有权。对新建项目,可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业主,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可通过特许经营招标方式,选择或变更项目法人。同时,为降低民间资本进人基础设施领域的风险,政府可向为基础设施融资的部门提供财政和政策性金融担保。在准入程序上,要简化审批手续,增加透明度,减少手续费用等。

加大投资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 加强对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的金融支持

由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存在抵押担保难,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跟踪监督难和债权维护难等问题,四大国有银行和一些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主要是来源于民间的私募。因此,融资难已成为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仅需要金融机构转变观念, 进行金融创新,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从投资促进的角度而言,可考虑通过四种方式来拓展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是助力推动银企合作,建立新型的商业银行与民营企业的关系,鼓励商业银行引进民间资本来增强自身的资本实力,同时,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联合和重组,在规范市场准入的前提下,扩大商业银行的服务网络,鼓励商业银行在其业务范围内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比例,进行信贷业务创新,拓展服务领域,改进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发放办法。二是通过投资促进方面的努力,研究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特别是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的风险投资问题。例如,设立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国家财政预算的方式,也可吸纳民间资本,建立赞助基金,推进民营中小企业社管理者对其企业成员提供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推进符合我国实际的民营企业的优化组合。民营企业家族成员的存在,对员工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绩效评估的公正性会有影响,有可能挫伤民营企业信用及信用担保制度,以及家族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阻碍企业建立民营企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措规模、技术、产品、市场的进一步扩张。此外,除了引导推动市场化的企业互助担保外,家族制还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和商业担保机构扩展业务,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进行信用评估,无法为民营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担保。

优化投资服务,以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民间投资发展

在综合投资环境方面,当前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会遇到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一些地方制定的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在实践中很难落实。民间投资依然受制于一些行政审批效率、部门协调等因素的干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亟待进一步优化。

促进民间投资加快发展,必须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造成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实践中,民间投资环境的这些不利因素与投资促进政策密切相关,改善投资环境也是投资促进工作的努力方向。具体而言,要对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加强服务,在投资过程中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采用事中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各级部门应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总而言之,民间投资重新振兴的关键就是信守契约,尊重资本,打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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