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经济告别“大衰退”
2015年,俄罗斯经济出现幅度近30%的大幅度下滑,卢布汇率雪崩式下跌,如今仍令俄罗斯心有余悸。值得欣慰的是,这种可怕的经济倒退在2016年得以终止。
根据俄罗斯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年俄罗斯经济增长率为-0.2%,大大好于预期。当年第四季度,俄罗斯经济增长率由负转正,拉动全年经济好转,其中,工业部门实现了正增长。不仅如此,俄罗斯农业发展成为一大亮点,使俄罗斯成为世界第一大小麦出口国。
2016年,俄罗斯经济形势出现了非常好的变化,可以说已经触底企稳。商务部欧亚司副司长王开轩在2017年1月18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电子家电出口高峰论坛上预测:“俄罗斯经济有望在2017年实现回升。”
2017年1月8日,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长奥列什金表示,俄经济已处在增长之中,预计2017年下半年GDP将增长2%甚至更多,全年会有相当不错的结果。与之相比,市场中看好俄罗斯2017年经济表现的机构也不少。俄罗斯券商BCS金融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弗拉迪米尔表示,对于2017年的俄罗斯经济来说,全球经济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大宗商品需求对俄罗斯经济来说很重要,首当其冲的是国际油价。他预计,如果布伦特原油价格达到每桶58美元,纽约原油价格达到每桶56美元,俄罗斯经济2017年增速将达到1.2%,通胀将维持在5%左右,卢布汇率将达到1美元兑60卢布,俄罗斯财政赤字在GDP中的占比将在2017年下滑至2%以下。
(二)中俄贸易局势有所扭转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与俄罗斯贸易总额为695.3亿美元,同比增长2.2%。俄罗斯作为我国第十大贸易伙伴,这2.2%的增幅实属不易。其中,我国对俄罗斯出口373亿美元,同比增长7.3%,自俄罗斯进口322.3亿美元,同比下降3.1%。而2015年,我国与俄罗斯贸易总额大幅下滑28.6%,其中对俄罗斯出口下滑35.2%。可见,这一局面已在2016年得以扭转。
综合各种因素,中俄双边贸易出现新的亮点:
一是双边贸易结构有所改善。以机电产品为例,2016年我国机电产品对俄罗斯出口额同比增长在30%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我国对俄罗斯出口额中的比重已达到60%。
二是农产品贸易准入打开。随着中俄两国农产品准入问题的解决,2016年,我国从俄罗斯进口农产品超过18亿美元,增幅达到18%。预计2017年还会有一些新品种被允许出口至俄罗斯或自俄罗斯进口,农产品贸易将继续向好。
三是跨境电商贸易亮眼。根据俄罗斯方面的统计,2015年,我国通过跨境电商与俄罗斯的贸易额近30亿美元。在俄罗斯对全球的跨境电商中,我国所占份额达到80%。目前,阿里巴巴、京东等一些龙头电商企业已在俄罗斯开拓市场,并取得很好的成绩。中国电子商务处于大发展的上升通道,俄罗斯市场前景广阔,有理由相信未来中俄跨境电商贸易将更发达。
四是我国与俄罗斯开展了一些战略性合作大项目,包括航空航天、核能、石油、天然气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其中高铁、跨境桥梁项目都在推进中。这些项目也将拉动我国相关产品对俄罗斯的出口。
(一)投资主管部门
俄罗斯主管国内和国外投资的政府部门有:经济发展部、工业贸易部、国家资产委员会、司法部国家注册局、反垄断署、联邦政府外国投资咨询委员会、中央银行、财政部、联邦金融资产管理署等。
(二)投资行业的规定
1、禁止的行业。赌博业、人寿保险业。
2、限制的行业。主要包括:国防军工、核原料生产、核反应堆项目的建设运营、用于武器和军事技术生产必须的特种金属和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宇航设施和航空器研究、密码加密设备研究、天然垄断部门的固定线路电信公司、联邦级的地下资源区块开发、水下资源、覆盖俄罗斯领土一半区域的广播媒体、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和出版公司等。
3、鼓励的行业。俄罗斯政府鼓励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大多是传统产业,如石油、天然气、煤炭、木材加工、建材、建筑、交通和通讯设备、食品加工、纺织、汽车制造等行业。
2011年,俄罗斯对《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进行了修改,旨在降低外资进入门槛,目前政府已通过一揽子修改条款,涉及到简化外资进入食品、医疗、银行及地下资源使用等行业的手续。
(三)投资方式的规定
1、跨国并购。俄罗斯允许外资并购本地企业,但对战略性企业的并购持股比重有明确的法律限制:对联邦级地下资源公司的控股权不得超过5%,对其他部门战略性公司的控股权不得超过25%-50%。
若外资企业希望在法律规定具有战略意义的相关公司或地下资源区块项目中取得10%以上的控股权,必须向相关全权机构(俄联邦反垄断局)提交申请,并经由联邦安全会议牵头组成的跨部门专门委员会审核。
2、股票收购。俄罗斯《有价证券市场法》规定,外国投资者有权购买俄罗斯联邦境内企业的股份、股金、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购后必须在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或其他授权的国家机构进行登记,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3、金融服务。根据俄入世承诺,在银行领域,允许外资在俄罗斯投资成立银行,或者收购现有的俄罗斯银行。每个单独银行的资本金允许100%外资,但是外国银行不得开设分行。承诺不为直接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提供任何过渡期。保留现行法律规定的在银行体系内实行外资额度限制,即外资在俄银行体系总额占比不超过50%。2007年1月1日前进入俄银行系统的外资以及在俄罗斯入世后进入俄银行私有化的外资不计入比例内。俄中央银行有权对外资信贷机构在业务和最低注册资本方面提出补充要求。外商只能以俄罗斯法人的身份才能进入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的几种参与者(证券登记公司、通过贸易商实现交易记账的专门存款公司)外资占比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5%。2013年3月,俄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批准了一项涉及禁止外国银行在俄境内设立分行的法律,有关外资信贷机构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条款中将取消“外资银行分行”一词,外国银行可在俄设立子行或外资参股和控股银行。
4、保险服务。根据俄入世承诺,保留现行法律规定的保险体系外资占比限制,但比例由25%提高到50%。2007年1月1日前进入俄保险体系的外资以及在俄罗斯入世后进入俄保险公司私有化的外资不计入比例内。根据承诺,入世9年后,俄罗斯将允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俄罗斯从事经营活动,但是这些分支机构不能经营强制险(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除外)以及政府采购保险。开设和经营此类分支机构将以获得许可证、保证金融稳定、缴纳保证金等为要求。此外,还将对拟在俄罗斯境内开设分支机构的母公司提出一定要求(包括对资产数额、工作经验的要求)。承诺允许对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资本提出要求。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资本额度将考虑外国资本在俄罗斯保险体系中的总份额,如外资比重超过50%,将不允许在俄罗斯成立新的分支机构。
5、相关限制。在外资信贷机构中,俄罗斯雇员数量不能少于雇员总人数的 75%;产品分成项目中,投资者聘用的俄籍雇员数量应不少于雇员总数的80%。只有在按协议进行的工程初期,或在俄国内缺乏具有相应专长的工人和专家的情况下方可聘用外国工人和专家。在航空领域,外国投资者不能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管理工作。
6、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和举措。(1)简化公司注册程序。2013年3月,俄总理梅德韦杰夫批准了俄经济发展部起草的“简化法人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路线图,提出在2018年前将公司注册时间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将俄在全球营商排名提升到第20位。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可通过中介(公证处、律所、银行)递交注册材料,放宽注册资本金交纳期限,出台注册标准化公司供注册人使用,缩短联邦税务局和预算外基金间信息交换的时间,取消公司注册前必须持有公章和对法人及个体户须向税务部门和非国家基金方面通报开设与关闭银行账号信息的规定。(2)2013年3月,俄政府批准《公私合营法》,法案允许国家和地方政府与私人投资者签订各种形式的合同,对私人投资、外资进入俄垄断行业、公共服务,并参与政府采购奠定了法律基础,是俄改善投资环境重大举措。(3)2013年7月,俄总统普京签署《中小企业发展法》修正案,取消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对俄中小企业参股比例的限制,在此之前,法律规定这一比例不高于25%。此外,修正案还将高校成立的脑力劳动成果实际应用企业纳入中小企业范畴。
目前俄罗斯开展公私合营主要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现行法律规定只能采用BTO(建设-移交-运营)和DBFO(设计-建设-融资-经营)两种模式,且后者仅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2013年3月,俄政府批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联邦法》草案,允许联邦和地方政府与私营企业家、本国或外国法人(俄罗斯国有企业除外)合作建设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该法为俄私人资本,包括外资进入俄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奠定了法律基础,是俄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私人投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草案规定,除俄现行的BTO和DBFO模式外,还包括BOT(建设-经营-转让)、BOO(建设-拥有-经营)、DBOO(设计-建设-拥有-经营)、BOL(建设-拥有-租赁)、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BO(购买-建设-经营)、建立合资企业等。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多种模式结合。该法主要适用于建设医院、道路、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等项目,但俄国家投资基金预算拨款项目除外。
(四)俄罗斯对外国投资优惠
1、优惠政策框架
根据《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规定,在外国投资者对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的优先投资项目(主要涉及生产领域、交通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时,且投资总额不少于10亿卢布,将根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典》和《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的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给予相应进口关税和税收优惠。
2、行业鼓励政策
俄罗斯政府鼓励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大多是传统产业,如石油、天然气、煤炭、木材加工、建材、建筑、交通和通讯设备、食品加工、纺织、汽车制造等行业。
2011年,俄罗斯对《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进行了修改,旨在降低外资进入门槛,目前政府已通过一揽子修改条款,涉及到简化外资进入食品、医疗、银行及地下资源使用等行业的手续。
3、地区鼓励政策
俄罗斯各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对外国投资实行不同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对本地区进行投资活动。
俄促进远东地区开发的政策和措施(1)俄联邦政府直接指导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开发工作,成立了国家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2)出台《2025年前俄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将提振经济、调整结构、改善民生、加强对外合作列为首要任务。按照这一战略规划,俄远东和贝加尔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将从2010年的每月1.9万卢布(1美元约合30卢布)增加到2025年的6.6万卢布;人均住房面积从2010年的19平方米增加到2025年的32平方米;创新产品数量在全部产品中所占的比重从2010年的8.9%增加到2025年的16%。俄政府计划分三个阶段发展该地区经济。第一阶段从2009年至2015年,主要目标是加快该地区的投资增长速度,推广节能技术,提高劳动就业率,兴建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工业领域和农业领域项目。第二阶段从2016年至2020年,主要目标是兴建大规模能源项目,增加过境客运和货运量,建立核心运输网络,对原材料进行深加工并加大其产品的出口份额。第三阶段从2021年至2025年,主要目标是发展创新型经济,对石油天然气进行大规模开采、加工并出口,完成对大型能源和交通项目的建设等。为了稳定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的居民数量,政府将为居住和愿意前往该地区居住的俄罗斯公民一次性无偿提供不超过0.3公顷土地用来修建私人住宅。(3)成立远东和贝加尔地区发展基金。俄外经银行成立远东和贝加尔地区发展基金,这是继北高加索发展基金之后外经银行成立的第二个地区发展扶持基金。基金法定资本5亿卢布,2015年前以国家私人合作模式进行的项目融资额将不少于700亿卢布。(4)俄还将成立国家公司或者是国家独资大型股份公司之类的专门机构,从事远东项目推进实施,包括港口、道路、通信、机场、地方航空发展和自然资源开采等问题。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目前及未来在俄罗斯投资可能承担的政治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俄罗斯政策法规多变,国家法律、政府条例缺乏连续性,特别是针对外来投资方面的政策不够稳定,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总体法制环境有待改善。保险商和投资者数据供应商VeriskMaplecroft在《政治风险动态指数2015》研究报告中指出,俄罗斯在风险指数中排名第21位,一大原因是俄罗斯“越来越激进的外交政策”。俄罗斯在乌克兰问题上的主张及其与西方国家的关系处理可能在未来多年对其经济发展造成持续阻碍。
第二,俄罗斯政治腐败问题根深蒂固,政府政策效率不高,这对投资者来说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据国际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发布的《2010年国际腐败感知指数报告》显示,俄罗斯在接受调查的17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54位,属于腐败指数较高的国家。俄罗斯的投资信誉因此降低,致使其在世界资本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三,俄罗斯社会环境治安问题突出,黑社会等组织犯罪活动日渐猖獗。来自海外的投资公司和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容易受到治安问题干扰,人身和财产安全亟需保障。俄罗斯黑社会组织数量多、规模大,并且逐渐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有迅速扩大的趋势。据统计,俄罗斯全国上下约有4万家公司和银行受其势力控制。俄罗斯黑帮势力给社会治安环境造成极大隐患,是俄罗斯国内犯罪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体来说,俄罗斯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在俄罗斯投资机遇与挑战并存。国际信用评估机构穆迪把俄罗斯主权信用评级从Baa1级下调至Baa2级。美国银行有限公司俄罗斯事务首席经济师弗拉基米尔•奥萨科夫斯基表示,尽管评级受到下调,但仍然是投资水平。虽然面对诸多负面困扰,俄罗斯的市场发展潜力仍有改善前景。近年来,俄罗斯政府着重改善本国投资环境,设立相关机构为外国投资提供了组织保障,积极制定并实施吸引投资的对外政策,在腐败问题上也加大了惩治力度。综合考虑来看,政府和企业对俄罗斯的投资环境应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