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单位:中国银保监会博士后工作站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之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并写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从一个侧面充分说明新一届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高度重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战略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5年的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细化实化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描绘了新时代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蓝图、总路线图,带来新的投资机遇。战略规划包含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可谓包罗万象,其中提出的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补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展现出新一轮农业农村投资的广阔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事业得到飞速发展,经济发展出现巨大进步。但从总体上来说,农村经济仍然明显落后于城镇,在产业发展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产业规模小、链条比较短、品牌比较杂,没有形成产业集群化发展态势,农业产品的知名品牌也较为缺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当口,中央提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其中也理所当然包括农业经济特别是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战略规划将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围绕乡村产业振兴提出了28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从总体规划、战略方向到具体的产业发展都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相对以往的农村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来讲,体现了几大转变,同时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第一个转变是促进乡村产业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而产业升级客观需要产业投资支持,由此带来投资机会。战略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的重要阐述,进一步推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更实更牢固。围绕这一目标,《规划》牢固树立农业基础意识,提出坚定不移地夯实农业基础,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把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统筹部署安排,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可以预见,随着农业产业结构升级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新旧产业体系的交替特别是新产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在农业基地建设、先进种业、农业加工等现代农业产业领域需要大量投资支持。
第二个转变是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质量型转变,质量兴农孕育投资新机遇。随着《规划》出台,发展高质量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农业部把今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正在加快编制《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将启动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完善乡村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创新符合乡村产业振兴的新组织形式,进一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在此过程中,不仅产业发展,同时整个乡村产业的运营体系需要构建和升级,相应的市场体系和业态也需要培育和发展,将带来大量基础设施及运营体系投资机会。
第三个转变是由零散型发展向产业融合转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引发大量产业投资需求。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现代农业发展不能“单兵作战”就农业讲农业,因为这种发展模式带来的后果就是城市发展了,农村和农业则不可避免地衰落。真正的科学道路是走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在推动城镇化、推动工业化的过程中,不仅要把工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城市,还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资源聚集到乡村发展、聚集到县域经济发展方向上。同时,乡村产业振兴是与乡村发展有关的所有产业共同振兴,既包括农业的振兴,也包括乡村二三产业的振兴,既包括农村传统产业的发展,也包括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在这种发展方式之下,二、三产业相应的资本和技术将向农业转移,围绕农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引发相应的投资机会。
近四十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道路、水、电、气、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等公共服务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了农村公共服务“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转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进步,为新时代农村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虽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与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比,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美好生活需求不匹配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如不加以改善,将成为制约农村振兴一个绕不过去的瓶颈。《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的针对性措施。
第一,对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需求,针对生产性基础设施提出四大任务。四大任务主要包括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以及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一直以来,这四大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城市地区经济高速发展和向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支撑,同理也将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关键支撑。其中交通物流设施是乡村产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动脉系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是农业高产高效的源头保障,农村现代能源体系是乡村产业集聚发展的动力支撑,信息化基础设施是乡村产业迈向智能化的关键纽带。
第二,《规划》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出发,对于解决农民生活性公共服务问题,提出公共服务主抓5个重点、5类群体,供给方向更加清晰,服务群体更具针对性。农村公共服务5大内容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为中心,释放了两个重要信号,一个是按照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提出了高质量供给的要求,另一个是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强调城乡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服务资源共享互联,抓住了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关键环节。值得注意的是,未来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体现农村、农民的现实需求,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来决定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这就要求以市场化原则来决定投资,对相关企业的投资机会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带来大量投资空间。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居环境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生活污水乱排、生活垃圾乱放以及厕所问题,处理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而且区域适应性较差。以农村生活污水来说,排放总量大,收集困难,处理率低,只有20%的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比例低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全国还有近1/4的村生活垃圾没有统一的收集和处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重要因素之一是尽管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较大,但直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2016年,国家投入村庄建设资金为8320.6亿元,其中市政公用设施投资仅占25.5%,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投入比例分别为1.2%、1.3%。资金投入的不足直接导致了广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的严重缺失,很多地方还处于空白状态;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的运营机制缺失,整治的配套设施及组织也严重不足。《规划》对于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出了系统性的计划和措施,可以预见今后几年乡村在这方面的发展将进入快车道,必将带来大量投资空间。
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受环保意识淡薄、产业低端化等因素的影响带来大量污染问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中央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继党的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之后,这次《规划》的亮点之一,是将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作为主要内容。
首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根本在于提高经济发展层次,高质量经济发展需要高质量资本投入。按照《规划》关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计划,要加强产业升级规划,精准掌握本地环境容量,严格控制投资项目的方向和质量,淘汰工艺设备落后、污染负荷严重、缺乏发展潜力、没有环境效益的项目,重点发展环境影响可控、体现绿色发展理念的项目,使经济发展决策与环境保护决策高度融合。
其次,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为相关领域腾挪投资空间。按照《规划》的相关安排,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以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通过赎买、租赁、置换、协议、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加强重点区位森林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鼓励各地建立流域上下游等横向补偿机制。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参与碳汇交易的有效途径,探索实物补偿、服务补偿、设施补偿、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方式,提高补偿的针对性。
再次,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将有可能产生旺盛的投资需求。为落实战略规划关于农村生态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规划,将进一步盘活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完善生态资源管护机制,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鼓励当地群众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在这一系列举措当中,都离不开产业投资、项目投资的支持,会相应产生可观的投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