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政规〔2018〕2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措施指出,设立创业专项资金1亿元,对在创业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载体建设、实施创业专项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予以奖补。
吉政办发〔2019〕3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5月28日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扶持,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贯彻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新兴服务出口。
吉政办明电〔2019〕5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2月11日印发《吉林省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构建科学合理的特色产业小镇空间布局。与大城市保持适宜距离,具备综合便捷的立体式交通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以“高端公共产品供给、高质全域景观设计、高效互联设施建设”为主要任务,实现与大城市有机互动发展。
吉政发〔2019〕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14日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营造审批更简、服务更好、效率更高、监管更优的政务环境,企业税费和要素成本负担进一步减轻,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氛围逐步浓厚,形成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吉政办发〔2018〕5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月3日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县域创新发展环境显著改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快转型,涌现一大批创新型县、创新型特色小镇和科技型企业,与东北亚区域周边国家和国内先进省份的科技协同创新和产业融合体系初步构建。
吉政办发〔2018〕37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独具产业特色的现代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2-3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形成一批国内竞争力领先的供应链企业。
吉政发〔2018〕1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要求,利用3年时间将全省开发区整合到100家以内。各市(州)要以国家级开发区或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发展相对滞后的开发区或园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辽政发〔2019〕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21日发布《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示范区管理体制高效运行,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创新生态体系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取得突破,特色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衔接贯通的发展生态初步形成,实现“三年上台阶”的目标。
京政办发[2018]5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月3日印发《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其中,新兴服务贸易出口年增速达到10%左右,占比力争达到65%。
京政办发[2018]3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9月28日印发《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指出,到2020年,引进培养一批世界顶尖创新团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企业,原始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专业孵化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更加健全。
津政发〔2019〕1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20日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指出,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园区“多评合一”。推动“津云”计算存储基础平台、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信息要素共享。
津政办发〔2018〕2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9月20日印发《天津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全市服务贸易总额保持10%以上的年均增速;继续保持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的支柱地位;推动具有本市特色的融资租赁、人工智能、港口物流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冀政字〔2019〕1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于2019年2月14日发布《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指出,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办理环节,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简化注销业务流程。
冀政办字〔2019〕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月27日印发《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计划指出,到2020年,县域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在全省形成县域创新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全省形成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燎原之势,为更高层次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冀政发[2018]1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4日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构建起新技术支撑、新业态引领、新模式广泛应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服务业水平大幅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占GDP比重超过45%;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突破60%,新兴业态不断涌现,转型步伐明显加快,民生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
晋政办发〔2018〕107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1月15日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加快国土绿化步伐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政府制定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
晋政办发〔2018〕67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7月5日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围绕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融资需求,单设一批科技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专业团队,推广一批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一批科技企业挂牌融资,培育一批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科技金融结合示范项目。
晋政办发〔2018〕4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6月21日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优选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推动我省形成县域主导、省市支持、多部门协同的创新发展新局面,力争用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全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县域经济发展实力得到较大提升,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并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基本实现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产业特色化、绿色生态化,经济社会实现由小康到富裕的转变。
内政办发〔2018〕8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1月19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业园区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使其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内政办发〔2018〕5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8月1日印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初步构建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体制机制,政府服务市场主体的快速响应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进一步创新。
沪府发〔2018〕3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8于29日印发《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本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2000亿元左右,体育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本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左右,跻身世界体育产业发达城市行列;到2035年,达到与卓越全球城市相适应的体育产业发展水平。
沪府发〔2018〕2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30日印发《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通过实施上海工业互联网“533”创新工程,即构建“网络、平台、安全、生态、合作”五大体系,落实“功能体系建设、集成创新应用、产业生态培育”三大行动,实现“全面促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国家在工业互联网发展中的主导力和话语权”三大目标,全力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城市,并带动长三角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
沪府办发〔2018〕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8月30日印发《关于本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本市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
苏政发〔2018〕112号
江苏省政府于2018年8月24日发布《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要素集聚、载体多元、服务专业、活动持续、资源共享”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体系。
浙政发〔2019〕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7日发布《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优化再造商事登记流程,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快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迭代升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推进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应用,构建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
浙政发〔2018〕4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3日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到2022 年,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实现“五倍增、五提高”,即全社会软投入达到6700 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 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 万家、技术交易额达到1200 亿元、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 件,比2017 年翻一番。
浙政发〔2018〕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20日发布《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互联网+ ”科技大市场,构建全国性技术交易网络,加快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成交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产业化项目,按成交金额的15% 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皖政〔2018〕10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4日发布《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功能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能力显著提升,创业投资持续增长并更加关注早中期科技型企业,新兴创新创业服务业态日趋成熟。到2020年,全省孵化器总数达到300家以上,众创空间总数达到400家以上,在孵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
闽政〔2018〕19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26日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措施指出,对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比例的绩效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按原有政策比例分担。
赣府厅发〔2018〕4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2月11日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力争有3-5个城市进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8-10家企业进入全国供应链试点企业,1-2家企业成为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优势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全国中上水平,全省现代供应链发展的基础条件较为完善,区域融合与协调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
赣府厅字〔2018〕5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6月6日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措施指出,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根据验收或运行评估结果,以及实际运行情况每年给予奖励性补助100-300万元,并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主要用于创新平台设施设备更新、科研业务和运行管理。
鲁政字〔2019〕4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18日发布《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示范样板,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同时带动各地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形成“1+30+N”的创新体系,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更加显著。
鲁政字〔2019〕2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2月2日发布《建立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创新发展的框架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建立“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创富一体化、研究开发产业一体化的创新体制机制,以体制机制的创新带动创新效益效率的最大化,将产研院打造成为前沿新兴产业的策源地、创新创业生态的建设者、国际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形成科研机构改革先行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为全省推动制度创新提供样板。
鲁政办发〔2018〕3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创新示范,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