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已迈向全面开放、高水平开放的新征程。
外商投资法进一步保障全面对外开放。一是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成果通过立法予以巩固;二是着力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三是规范对象限定为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不再规范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内容,这样就解决了现行外资三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外商投资法可以说是一部投资促进法。
机构改革为投资促进改革带来新机遇。一是机构改革赋予了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本次机构改革,中央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因此,各地在完成“固定动作”的基础上,纷纷因地制宜推出“自选动作”。二是形势发展需要变革。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全国招商引资工作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单一的招商引资已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既要承担招商引资的任务、又要承担存量企业增资扩股、扩产扩能的投资促进工作;既要承担招商引资环境营销宣传工作,又要承担更大范围内投资促进环境营销宣传工作。三是各地积极组建投资促进局。为加强区域招商引资,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各地开始积极组建或改革投资促进机构。
招商引资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强化投资促进工作,各地纷纷开始设立投资促进机构。而随着投资促进机构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大各个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完善常态化招商机制,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资源配置招商、成果转化招商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积蓄强大后劲。比如北京市、上海市等四个直辖市敏于新阶段新形势,快速推进投资促进机构的变革。
为聚焦重庆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整合全市招商引资优势资源,突出招大招优招精招强,作为市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早在2018年11月2日正式挂牌。
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规范优化机构设置,对投资促进工作在全市经济工作格局的重新定位,提高服务性,北京市于2019年5月14日正式成立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加强区域招商引资,上海市各区“因地制宜”组建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经济合作办公室)。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四川新组建省经济合作局。吉林组建省经济技术合作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为整合职能、精简机构、提升效率,长沙市将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为进行全面机构改革,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南京市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高淳区在商务局挂投资促进局牌子。
投资促进机构改革之后更加具备统领作用。一方面要承担招商引资的任务、又要承担全市存量企业增资扩股、扩产扩能的投资促进工作;既要承担招商引资环境营销宣传工作,又要承担全市更大范围内投资促进环境营销宣传工作;既要承担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又要承担投资促进工作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等。
推进投资促进的顶层设计。很多地区的新机构需要参与研究拟订投资促进有关政策,组织起草投资促进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建立招商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对利用国内外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落实推进协同发展、协同创新、区域合作工作,促进区域合作及项目建设等。比如山西省投资促进局的成立,主要负责全面创新招商引资管理体制,由单一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技引智并重转变。
投资环境营销和宣传推广。同时职责还包括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平台和信息网络。谋划和实施国(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与大集团、大企业合作及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负责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实等。
招商投资政策的落地实施。组织和促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制定并落实奖励政策;加强招商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与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区域间资金、项目、人才、科研成果及产业合作工作。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指导开发区(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体制、机制创新等,都是机构改革之后的职责。
全国各个地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投资促进机构改革,各个省会直辖市纷纷成立投资促进中心、招商投资促进局、经济合作局等部分,整合招商引资与投资促进的职能,推进由单一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技引智并重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比如浙江省成立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安徽省成立安徽省招商投资促进会、山东省成立山东省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等。
针对各个地区的省会城市关于投资促进机构的改革分析发现,在全国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中,乌鲁木齐使用招商局名称;沈阳、兰州使用经济合作办(局)名称;其余大部分省会城市使用投资促进局(委)或商务局(委)名称。另外,上海以及浙江省由经济合作办公室承担相应职能;广东为经济合作办公室,深圳之前为投资推广署。
部分城市机构改革中投资促进(职能)机构名称
使用“投资促进局”名称 |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长沙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南昌市投资促进局、合肥市投资促进局、南京市投资促进局、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南宁市投资促进局、济南市投资促进局、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
使用“商务局”名称 |
郑州市商务局、贵阳市商务局、太原市商务局、兰州市商务局、呼和浩特市商务局、银川市商务局、武汉市商务局、广州市商务局、海口市商务局 |
使用其他名称 |
深圳市:2019年2月1日上午,深圳市商务局(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圳市组建市商务局,将原市投资推广署的行政职能,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外经贸、商业、保税区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商务局,加挂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牌子。深圳市商务局(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深圳商务工作迈出了新步伐、跨入新时代。
深圳招商引资的成功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专业化招商机构,深圳市借鉴香港贸发局和香港投资推广署的运作模式,专门成立了深圳市投资推广署,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前沿产业划分三个招商业务部门,推进精准招商和境外投资网络建设。二是三层级招商网络,第一级网络为深圳市政府驻欧洲、北美、日本、澳洲经贸代表处,第二级网络为服务互换和购买服务等形式、与投资促进专业机构合作在全球41个主要发达城市布局的58个网点,第三级网络是与350余家海内外商协会联系形成的支点。三是全链条服务体系,始终以创业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孵化、创业投融资、种子交易市场为核心,以创业交流、创业展示、创业媒体、创业培训、创业公寓、公共加速为重点功能,建立“36”全链条创业服务体系。
重庆市:2018年11月2日,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正式挂牌。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管理全市实施国家对外援助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职责,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推动与有关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等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招商投资促进局,作为市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同时,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将聚焦重庆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整合全市招商引资优势资源,突出招大招优招精招强,开创重庆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氛围、新气势、新气场。
南京市:按照中央关于“各地可以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的要求,南京市此次改革保留了现有城市特色机构,在此基础上增设市投资促进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具有鲜明的南京特色。一是南京市投资促进局将聚焦“创新名城”建设,聚焦主导产业布局,聚焦产业地标打造,承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进一步统筹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驻外招引,集聚科技优势打造产业集群,促进校企融合实现成果转化。二是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则实现大数据开放共享、产业发展、开发应用、电子政务等优势有机整合,破除“数据孤岛”,共享数据信息,推进数据联通,建设领跑全省、示范全国、面向全球的新型智慧城市。
南京市溧水区:组建区投资促进局。将区商务局、区发改局等部门的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重大产业项目服务职责,以及统筹开发区(园区)投资促进工作等职责整合,组建区投资促进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温州市:一是组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大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通过组建这一机构,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二是组建市投资促进局,整合了原市商务局的外资招商和市招商局的职责,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温州民间资本活跃,在市招商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整合外资和内资的招商职责,构建统一协调的投资促进机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温商资本”回流体制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合肥市: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阶段,之前单一的招商引资已不能完全满足全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合肥市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既要承担招商引资的任务、又要承担全市存量企业增资扩股、扩产扩能的投资促进工作;既要承担招商引资环境营销宣传工作,又要承担全市更大范围内投资促进环境营销宣传工作;既要承担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又要承担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发展战略、规划研究。2018年5月合肥市招商局正式更名为市投资促进局。
更名后的市投资促进局主要有以下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对外招商引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是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编制全市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牵头组织全市性境内、境外各类招商活动,指导、协调全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开发区、县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四是负责全市招商网络建设,建立全市招商信息管理系统,重要客商信息资源库、招商小组管理信息库、外来投资企业服务信息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定期发布全市招商引资信息。五是负责为境内外来肥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服务;协调、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项目的实施;负责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参与重大招商项目政策的拟定和落实,参与有关部门督促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政策及履行合同、章程。
石家庄市:石家庄市为强化投资促进工作,经过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局成立后,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完善常态化招商机制,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资源配置招商、成果转化招商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积蓄强大后劲。市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拟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内外招商引资、开发区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投资促进有关政策,组织起草投资促进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二是建立招商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对利用国内外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三是落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负责石家庄与中关村协同创新、区域合作工作,促进区域合作及项目建设。四是投资环境营销和宣传推广,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平台和信息网络。五是谋划和实施国(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与大集团、大企业合作及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负责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实等。
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全国招商引资工作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何创新发展,成为经济转型升级道路上的一个重要课题。谁调整得快,谁调整得好,谁就可能在新一轮的发展中抢占先机。各地机构改革中纷纷设立投资促进机构,从“招商局”到“投资促进局” 变的不止是名称,名称变更是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主动作为、破题前行的第一步。在更名的背后,一系列机构改革与职能优化的大幕正在徐徐拉开。
职能进步一增加。据了解,很多地区招商局等类似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分为两个大部分,一是招商引资,二是负责经济合作和区域互联。在机构改革变更之后,除进一步明晰原有职能外,很多地区新增产业培育、促进已投资企业再投资、国际经贸合作等职能,旨在推动投资要素的高效运转,加速投资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更重视投资要素流动性。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展项目,资本方常常上门寻求合作,但在中小城市中,由于投资要素流动性差,很少有大资本主动找上门,这是国内中小城市发展产业时面临的普遍难题。随着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很多中小城市在投资促进机构的改革中,新增产业培育职能,将产业金融对接等各项培育工作作为促进投资的重要内容,定期举办项目和金融资本对接会,促进项目与基金等金融机构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达成许多初步合作意向,获得产业、资本双方的一致好评。
招商理念不断转变。“以投资大小论英雄”、“面向区域的坐地招商”、“拣到篮子里都是菜”这些粗放型的招商理念已经逐渐被摒弃。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很多城市开始向投资促进转变,立足培育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围绕适合各个地区的新兴产业,开展强链补链,提高投资效率,提升产业集聚度和发展质量效益。这是新形势的新要求,成为主攻方向。
坚持招商引资和挖掘存量并重。各个地区经过多年的招商都相继吸引了一大批优质的企业落户,大批已投资企业不断增资扩产,推动产业提升和城市发展。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与招商引资中,一方面要抓好对已落户企业的服务,支持他们发展壮大。引导已投资企业开展再投资、新上项目、实施合资合作等,确保已投资企业再投资成为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坚持招商引资和挖掘存量并重。不能招来女婿,气走儿子。
推动投资“引进来”和“走出去”。提升在全国开放格局中的层级,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打造开放新高地,是新形势下国家对各个地区开放发展的新要求。敢为人先,巩固合作基础,争当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投资促进局承担重任,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形势,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国际经济合作工作,走出发展新路子。比如芜湖市与以色列有关企业开展了密切合作,谋划在芜湖建设中以合作产业园;芜湖中医医院邀请德国柏林北欧医院专家来芜参观交流,计划引进德国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并推动传统中医理疗走出国门等。
经过改革开放40年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吸收外资第二大国,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这是招商引资的巨大成绩。但过去那种“捡到箩里都是菜”的方式,也带来了诸如环境破坏、重复建设、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投资促进方式的变迁反映了投资促进工作理念的深刻变化,从初期的招商引资,到现在的投资促进,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换牌,名称变化的背后反映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变化,涉及一个理念与职能转变的重大命题。
投资促进效率问题是颇受业内关注的一个难点问题,在初期急于吸收投资的情况下使用各显神通的方法达到引资的目的,这一问题可能还不太突出。但是如今在投资下行、经济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投资促进效率问题则成为推动投资促进工作理念与职能转变的内在驱动力。相应地,投资促进方式因体现了效率关系而成为关注的焦点。从具体的投资促进方式开始的对投资促进效率问题的探索中,政府与企业在投资促进工作过程中角色定位以及投资促进市场化体系等问题成为热点方向,各地在实践上已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做出了务实有效的创新。
理念之变:从招商引资到投资促进。事实上,“招商引资”在我国一直是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中国最早设立招商机构是在1873年晚清洋务运动时设立的招商局(“设局招募商股”),招商从一开始就是企业但是具有很强的政府色彩,或者说天生就带有政府与市场的双重性。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偏向政府职能还是市场职能,就会导致不同的工作方式与效率反映出来。
投资促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民间机构、企业为了吸引外国的资金、技术,或者引导本国、本地区企业向境外投资,通过制定有利于资本合理流动的政策、法律、措施,调整体制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并应用多种适宜的技术和方法开展一系列营销活动或生产一定的产品,做好相应管理和服务,最终促成投资者用投资行为同经济区域的经济要素从小到大、从简到繁、从短期到长期、由单一到复杂结合产生有利于本区域和投资者双方创造最佳综合效益的、动态的长期的活动过程。投资促进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般包括:一是形象塑造,根据本国或者本地区的优势和发展规划,塑造和宣传本国、本地区的投资环境;二是招商引资,通过多条渠道和运用多种手段及工具,引进资金、技术和销售网络;三是投资服务,为潜在和现存的投资者服务,吸引和扩大他们的投资;四是信息反馈,推动政府改进和完善投资政策。
投资促进与招商引资在实务上的差别反映了理念上的根本差异:一是系统性、二是内生性、三是双向性、四是紧贴性。
主动转变:投资促进中的政府与市场。产业是经济之本。产业发展与投资环境的变化都对投资促进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带动投资促进方式的转变。在过去40年,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促进工作方式取得的巨大成绩有目共睹。但随着产业发展与投资环境的不断深化,政府直接主导招商引资的各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如与政府职能相悖、降低效率、导致不公平竞争损害长远利益等,均涉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界定,因此需要进一步明晰政府在投资促进中的定位,把适合市场的部分职能交由非政府机构去实施。政府应在改善投资的软硬环境上加大投入,在投资促进市场化体系建设上下工夫,让原有的招商局成为名副其实的投资促进机构。而投资促进市场化体系建设是投资促进方式转变的关键举措,是提高投资促进效率的客观需要,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的互动合作关系,适应了产业发展与投资环境的变化对投资促进领域细分化、精准化的要求,随着政府职能转换的逐步到位,投资促进市场化体系的不断完善,科学的理念与投资促进方式必将为引资工作带来新的局面。
当前,中国引资优势正在发生变化。现在吸引外资拼的是整体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中国经济正在转型升级,应将外资更好融入到经济发展大局中。因此,营商环境、产业结构、区域布局、投资促进方式都应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随之进行变革,“三项改革”和“四个优化”的提出正体现了这一思路,主动拥抱变化,主动转变职能,主动调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厘清行为边界,“放管服”就是最直白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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