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年来,改革开放一直被视为强国之路。在翻天覆地的40余年间,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经济结构不断升级、社会结构不断变迁。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也进入新时代。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我国加快了扩大开放的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已从“审慎开放、渐进开放”逐步转向“扩大开放、主动开放”,进一步彰显了中国坚定推进新一轮更大力度改革开放的决心和意志。随着多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陆续出台,市场准入大幅放宽,我国投资环境也在不断改善。
伴随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的本质已经发生根本改变。近年来,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攀升,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国之间的服务贸易交易额在全球贸易中占有越来越高的比重。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相对滞后,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仍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结构升级的短板。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服务业投资规模和质量都远逊于制造业。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成为我国新一轮扩大开放的抓手。2018年,我国服务进出口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高于世界主要经济体,规模继续保持世界第二位。而北京,因服务业体量大、影响大、开放程度高,服务贸易占全国的1/5,服务业占全市GDP比重超过80%,全国占比最高,成为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试点城市首选。
北京市试点有何不同
围绕产业在全市域展开。不同于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以园区为依托的开放模式,北京开放试点直接以各个产业为开放对象,不断扩大不同产业的开放程度,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实行无差别的产业开放政策。覆盖区域范围更广、试点行业集中度更高、配套支撑体系更完善。这种模式有利于形成相对一致的市场环境,促进三次产业的全面发展。
北京试点有何成效
2015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开展为期3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北京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2017年6月,国务院批复《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同意北京市在试点期内进一步深化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2019年1月,国务院再次批复试点全面推进方案,北京启动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明确了177项任务。截至目前,北京已落地实施110项,实施率62%。
综合试点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聚焦改革创新,着力营造环境,在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向高端化、现代化、集聚化、国际化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
服务业成吸引外资“强磁场”。今年前三季度,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了82%以上,比试点前提高4.9个百分点;1-10月,北京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27.6亿美元,占全市的94%以上,比去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服务业进一步高质量快速发展,占GDP的比重超过81%,服务贸易年均增幅都在10%以上,服务消费对消费的拉动力超过80%。北京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巩固。
推动一批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项目落地。目前已有485个示范项目纳入试点项目库,配套建立了服务管家、协调调度、政企对接、市场化4个机制,217个项目已落地。其中,投资额超过1000万的项目100多个。国际三大知名评级机构穆迪、标普、惠誉均在北京新设了法人主体;德国安顾集团中国区总部、贝恩资本全资子公司等近期落户北京;西门子公司工业物联网赋能中心项目、腾盛博药公司全球研发总部项目、中国-中东欧“17+1”区块链创新中心项目、佳能医疗独立医学影像中心项目、宝马汽车自动驾驶载人服务项目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项目均已落地实施。超过1亿元的项目有60多个,进一步聚焦科技、互联网信息、金融、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开放重点领域,将为首都经济带来强劲的发展动能。
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开放型经济营商环境。近两年以来,北京坚持锐意创新、聚焦短板弱项,推进了一系列的精准的改革措施,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0、2.0和3.0版系列改革政策,一共实施了395项政策。目前,围绕着企业开办、建筑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大力进行了审批制度的改革,共压减了349天的审批时间,压减了33个审批环节,为企业创业、办事、提高效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市级审批事项由2298项减至1121项,今年继续取消了行政许可事项9项,下放17项。作为中国在世界银行评估营商环境的样本城市之一,北京今年的得分提升至78.2分,超过部分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水平,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的大幅提升和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贡献了北京力量。目前,北京试点形成了68项全国首创或者效果最优的体制机制创新,已经在全国分批复制推广。
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运行管理、贸易便利化改革和对外投资便利化创新等方面进行创新。例如,在市场准入环节,北京在省级层面首创外资企业设立备案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外资企业足不出户,在网上填报一张表格就可以完成企业的备案和登记,目前已在全国复制推广;以贸易便利化改革为例,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北京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立“区内存储+区外展拍”文化艺术品保税交易模式,打通艺术品交易全链条。如今文物只需“躺”在仓库里静待审核人员上门审核,出区展拍时企业也无需再缴纳高额保证金,缴纳保险费即可,降低了企业出区担保费用负担的90%。
调规保障北京试点
12月3日,北京市举办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进展情况发布会,进一步调整法规为开放措施落地实施提供保障。此次调规涉及《旅行社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6部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有关规定,涵盖五个领域。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条;卫生和社会工作1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条。具体措施如下:
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地区除外)。根据《旅行社条例》,外商投资旅行社除有规定之外,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新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出境旅游市场的旅游产品供给,刺激旅游市场的投资和消费,更好地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文化精神需求。
在试点区域取消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国家已放开外方投资“国内多方通信”和“存储转发类”比例不得超过50%的限制。北京此项新措施有利于吸引更多国外互联网公司在北京设立相关电信企业,将进一步丰富电信市场服务的主体,形成良性竞争,为用户提供更多样的服务。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条件简化。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需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的要求。此项新开放措施在北京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认证机构资质的相关境外从业要求,更加便利外资企业对北京的投资,是着力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具体举措之一,是持续优化北京国际交往服务软硬件环境的实际行动。
允许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此前,因外商不是中国公民,无法作为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登记。此项措施将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有利于激发外国资本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在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选择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限制;选择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这几项开放措施将进一步丰富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有利于将国内外优秀演出剧节目引入北京的演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有利于拉动文化消费,促进北京文化市场更加繁荣,夯实文化中心的定位。
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第35项规定:禁止投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此条新措施,一方面会吸引更多有意向的外国投资者在区域内设立企业,扩大产业规模。另一方面,通过利用外资资源,可以激发企业创作活力,推动音像制作业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
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新起点上,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将加快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步伐。放眼未来,我国开放的大门将会越开越大,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将与4个自贸试验区、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共同构成服务业对外开放多层次、宽领域、大范围的试点格局,“北京服务”将引领首都经济发展不断迈向新高度,推动更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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