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设立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支持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落地,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20日,《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当天的媒体解读会上介绍,法律服务业发展是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领域,为“更大力度”推动北京“两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法律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才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据介绍,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拥有律师事务所2887家、律师队伍超过3.7万人,约占全国律所和律师总数的8.5%和7.2%;2019年,全市律师办理商事等非诉讼法律事务约18.5万件,占全国非诉讼法律事务总数的13.8%,均居全国首位。
此外,北京有170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数量远超其他城市,有25家律所在境外共设立分支机构74家,遍布欧美主要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外业务布局走在全国前列。
日前,全球法律服务竞争日益加剧。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法律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的6条措施应运而生。据悉,《若干措施》的1-3条主要围绕优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展开,4-6条主要围绕促发展、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展开。
在优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若干措施》将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居留和出入境服务。如针对优化外籍人员来华审批,提出实施外籍法律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同时取证”,探索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整合为工作居留许可。目前,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区、北京CBD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朝阳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已开设办理此业务,将两证累计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
此外,《若干措施》还将促进法律业务跨境收支便利化、优化司法行政审批服务。将原30日的律师类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大幅压缩50%,缩短至15日内,并取消律师事务所设立同城分所的区域限制。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8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同城分所。
在促发展、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方面,为发挥好北京商事服务优势、吸引国际优秀仲裁资源,《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知名仲裁机构和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在北京自贸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民商事争议领域涉外仲裁和涉外调解业务,依法支持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将北京打造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的发布将创造有利于仲裁发展、有利于吸引涉外人才的政策环境,吸引更多外籍高端法律人才来华工作。
同时,为支持北京市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开拓市场,《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境外投资企业与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常态化对接机制、畅通涉外法律服务供需渠道,支持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业务联盟方式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商事交易合作。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铮谈到,随着中国的国力增强和国内律所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高,近年来中国律所越来越多地作为牵头方与境外机构合作并提供法律服务。《若干措施》的发布将极大地便利这类跨境法律服务,给中国律所下了一场“及时雨”。
据悉,《若干措施》还加大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与境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共建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配合国家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积极推荐本市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作为联合培养单位。
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
发展环境若干措施
为落实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部署,加强法律服务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法律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居留和出入境服务。进一步优化工作居住证办理服务,加大保障力度。实施外籍法律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同时取证”,探索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整合为工作居留许可。为法律服务领域外籍人才办理永久居留提供便利化服务。境内仲裁机构出具的开庭通知可作为外籍当事人或仲裁员办理签证证件的申请说明。支持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邀请境外知名高校外国学生来京实习,可为其办理短期私人事务签证。(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促进法律业务跨境收支便利化。支持辖内试点银行在审慎展业、落实“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基础上,优化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实施北京地区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措施,支持辖内试点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优质诚信法律服务机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境内依法合规使用提供便利化服务,法律服务机构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自行妥善留存,便于事后核查。(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司法局)
3.优化司法行政审批服务。推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所有律师类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大幅压缩50%。取消律师事务所设立同城分所的区域限制,全市各区均可设立。实施律师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需提交的住所、资产材料可以为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资产证明,或申请人直接签署的相关承诺书。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力争年底前实现不见面审批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支持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和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民商事争议领域涉外仲裁和涉外调解业务,依法支持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设立北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支持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落地。支持央企和市管企业在签署涉外合同时选择北京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并约定北京作为仲裁地。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做好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贸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朝阳区政府)
5.支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开拓市场。开展“走出去”项目专业服务对接工作,建立境外投资企业与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常态化对接机制,畅通涉外法律服务供需渠道。支持本市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业务联盟方式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商事交易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合作。为本市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境外非政府组织联合在京开展国际活动提供便利化审核,实施网上备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市公安局)
6.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本市涉外法律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推荐优秀专业人才为重大涉外工程、重要国际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鼓励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与境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共建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配合国家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积极推荐本市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作为联合培养单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相关部门要从加快“两区”建设、推动北京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度重视法律服务业发展,按责任分工抓实抓细任务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评估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见到实效。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人才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国家涉及法律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更新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
来源:开放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