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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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三条政策措施》。
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省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总部注册地迁入河北、省内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地市政府可在次年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2000万元。
另外,沧州、秦皇岛等地也出台了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措施,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来源:河北日报、凤凰网河北)
2022年,上海市政府更新《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在认定标准上扩大设立主体的范围、调整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在“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基础上新增“事业部总部”类型,同时完善多项便利化措施,以进一步鼓励更多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总部型企业。
本次修订按照“找准需求、摸清问题、精准施策”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优化总部企业认定标准。《规定》首次定义了“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将营业收入占比和规模纳入认定标准的量化指标,体现事业部总部的经济贡献度;扩大总部型机构和事业部总部申报主体范围,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本市设立总部型机构或事业部总部;明确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明确事业部总部申报企业须在本市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要求申报企业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是完善总部企业支持举措。本次修订在投资和跨境资金使用、通关便利、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出入境便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更新完善了相关政策表述,提出了更多有力度的支持举措。比如,为总部企业设立跨境资金池提供适配服务;探索集团式、产业链供应链化的海关信用培育认证模式等。
三是完善动态评估机制。坚持“认定鼓励”与“动态评估”相结合,通过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制度等方式对总部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对不符合条件或不能履行总部职能的,取消总部企业资格。
其中,关于鼓励和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措施。第九条为资助和奖励,市区两级财政为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第十条为资金运作与管理,在跨境资金池、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第十一条为贸易便利,支持企业开展离岸贸易、分拨中心、保税维修等新型国际贸易,优化诚信企业退税服务,优先培育重点总部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第十二条为科技创新支持,支持企业申请政府科研项目,列入生物医药试点企业和物品“白名单”享受通关便利;第十三条为商事登记,便利企业开展市场登记“全程网办”,申领、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第十四条为项目投资,支持企业在沪投资重大项目,并提供“一站式”服务;第十五条为人才引进,为企业人才就业、落户、参与职称评审、参评白玉兰友谊奖、子女教育和医疗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第十六条为出入境便利,为企业相关人员办理出入境、申办在华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第十七条为知识产权保护,推荐企业涉外商标纳入本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提供异地维权保护协作;第十八条为服务支持,明确市区两级总部服务机制,支持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总部企业发展措施。
(来源:上海市政府)
安徽省商务厅7月9日发布消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徽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外企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
据介绍,《行动方案》围绕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提出三大任务,共20条具体举措。其中,在促进外资提质增效方面,包括着力新兴产业招引、支持外企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强化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等3条措施。
根据《行动方案》,该省将着力新兴产业招引。对2022年度外商直接投资(FDI,下同)超1000万美元的省十大新兴产业外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增资到位超过1000万美元的在皖外资企业、在皖新设投资总额超过1亿美元的外资企业,按企业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50万元(人民币,下同)。
此外,支持外企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对2022年度在安徽新设的外商投资跨国公司中国区及以上总部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等企业在皖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按2022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50万元。
与此同时,强化重点项目包保服务。对中国商务部确定的重点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企业,开展省、部联动包保服务。发挥161个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构作用,有效保障和维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根据《安徽省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徽将促进外资总部经济发展。加强与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全球总部、驻华(亚太)总部对接,深化战略合作,加大安徽外资总部企业培育力度,鼓励重点外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优化外资总部项目支持政策,打造高水平总部经济平台,重点招引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鼓励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在该省设立地区总部。
(来源:中新网)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生物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从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生态等层面,壮大生物产业集群。
《若干政策》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启动一批重大课题,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财政引导企业研发投入系数不低于3倍。
《若干政策》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对经审核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和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若干政策》支持延链补链强链。针对短板弱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延链补链强链优链,对引进境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每增加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对引进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对引进落户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与功能相关的产业项目,在以上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
此前,2019年,河南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经认定的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将最高获得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来源:河南政府网、河南日报)
12月21日上午,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在广州南沙花园酒店开幕。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赵青表示,立足新起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将以制造业招商和总部企业招商为两大招商重点方向,并推出一套囊括财政奖励、税收、科技创新、金融、用地、用能、用工、环保等方方面面的支持组合政策。
两大招商重点:做强做优制造业,发展更高能级总部经济
会上,赵青表示,“刚刚闭幕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广东要突出制造业当家,要把制造业这份厚实家当做强做优。”
据介绍,目前广东重点发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其中,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分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别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这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中,8个已达到万亿级规模。我们特别编制了《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招商地图》,热烈欢迎大家对这20个产业集群对照了解、重点投资。”赵青说道。
围绕总部企业招商,赵青则表示,广东正在大力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我们希望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到广东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和研发总部。”
多项政策支持:奖励资金超35亿元人民币,撬动实际外资超过100亿美元
会上,赵青还重点介绍了商务领域的支持政策,分别为外资奖补政策、跨国公司总部政策、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以及自贸试验区专项支持政策。
“外资是广东省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一直高度重视吸引外资项目落户。近年来,广东省出台了“外资十条”及其修订版等系列有竞争力的支持政策,真金白银支持外资企业落户大湾区、落户广东。”,赵青表示,在财政奖励方面,对实际外资超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超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和类金融业除外)和超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由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截至目前,广东累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企业)超过200个,兑现奖励资金超35亿元人民币,撬动实际外资超过100亿美元。
聚焦扶持跨国公司总部,去年8月,广东专门出台了《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总部扶持政策。对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享受外资奖补政策基础上,如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叠加享受省财政按其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30%给予一次性奖励。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广东已认定首批18家总部。
为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去年8月,按照国家部署,广东印发实施《广东省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一经认定为外资研发中心,将可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体包括对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
(来源:凤凰网广东)
从市商务委获悉,我市印发《重庆市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称《行动计划》),推出真金白银政策“大礼包”,吸引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重庆建立跨国公司总部、功能性机构及研发中心。
重庆已累计引进落户世界500强企业300余家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际消费中心培育建设……近年来,重庆加速释放开放机遇,成为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的首选地、集聚地。
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约6900家,贡献了全市约10%的税收、10%的城镇就业。累计引进落户世界500强企业312家。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4年,全市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吸收外资水平明显提高,外资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定量目标来看,2022—2024年,全市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制造业吸收外资占比30%以上。
市商务委外资外事处副处长王洪垚介绍,重庆将坚持补链、固链、强链、扩链与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聚焦重点产业、开放平台和高端资源,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积极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推动利用外资与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促进更多的优质外资项目落地发展。
“真金白银”激励外资入渝发展
为了助力重庆更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行动计划》立足制造业优势和服务业扩大开放机遇,鼓励外资积极投资医药制造、航空航天等高技术制造业,引导汽车、电子等优势产业外资向研发、设计、维修等领域延伸,鼓励设立研发创新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优化我市外资产业结构,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打造高能级外资总部经济”,支持外资在渝设立跨国公司总部以及功能性机构,重庆将制定外资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落户支持力度。
围绕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从明年开始,对在我市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制造业新项目或增资项目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比例翻一番。
《行动计划》还首次在我市提出对设立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开办奖励,并将加大对外资新项目的资金支持。通过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鼓励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集聚外资高端优质资源,撬动更多外资在渝投资发展。
在人才保障方面,将动态推出境外人员可申报的职业资格目录。在优化服务方面,首次提出支持重点外资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谈签预约定价安排,以稳定经营预期。行动计划还提出放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主体限制、探索建设国际医疗联合体、优化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等优化外商教育、医疗服务,提升外商社会融入获得感的新举措。
(来源:上游新闻)
来源:《投资促进参考》周刊
监制:彭 闽
组稿:张释嘉
编辑:林天扬、张龙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