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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包括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在内的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1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进行反馈。
消息来源: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4/art_81a1084b52a54f4681aec105be4948f6.html
其中《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识要求与合格评定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根据相关的编制说明,该强制性标准征求意见稿是支撑《电器电子产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深入实施,是RoHS管控领域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对GB/T 26572-2011及其修改单、SJ/T 11364-2014及其修订稿(目前审批中,预计2024年12月发布)两项推荐性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融合和完善,规定十大类有害物质的管控,与国际主流要求接轨,并对标识要求和符合性声明部分增加新的要求。
重点的技术内容如下:
有害物质管控为十类,分别为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PBBs&PBDEs和4项邻苯(DIBP、DBP、BBP、DEHP),限值要求与国际行业要求一致;(征求意见稿条款5.1&5.2.3)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统一使用 GB/T 39560(所有部分)“电子电气产品某些物质的测定”系列标准方法;(征求意见稿条款5.2.2)
有害物质标识要求采用SJ/T 11364修订公示稿的技术内容,除标识应如何使用的具体要求外,对于超出限量要求的标识颜色不再限制为橙色(即橙标),放宽为使用除绿色以外的其余颜色均可,以便标识能够更好地匹配产品设计要求;(征求意见稿条款6)
有害物质标注要求采用SJ/T 11364修订公示稿的技术内容,新增数码/虚拟媒介的方式(如二维码、屏显等),可有效进一步降低企业RoHS管控成本;(征求意见稿条款6.4.4-6.4.6)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符合性声明时,增加技术支撑文件中检测报告覆盖产品有害物质高风险组件要求,以提升行业RoHS“自我申明”合格评定结果整体可信度;(征求意见稿条款7)
增加了检验规则、规定强制性标准实施前产品的合规规则,进一步支撑行业持续保障电器电子产品常规生产过程 RoHS 符合性质量(征求意见稿条款8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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