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发布重要公告:货物进入欧盟将有新要求
近日,船公司东方海外发布公告称,从2024年6月3日起,欧盟新的海关预入境安全保障系统——进口管制系统2 (ICS2) ,将为通过海上、内陆水道、公路和铁路进入欧盟27个目的港以及挪威、瑞士和北爱尔兰的货物引入新的流程。


东方海外提醒,为了遵守欧盟的进口控制系统2 (ICS2) 条例,客户需要在装运指示 (SI) 中提供以下附加信息,以供承运人提交:
- HS商品代码(6位数字):国际贸易中用于标识货物身份的标准代码
-货物的详细描述:提供具体、完整且准确的品名,以便海关当局能够识别货物
-欧盟内的收货人的EORI:欧盟经济体注册和识别号,在整个欧盟地区都是唯一的编号,由欧盟成员国海关颁发给进出口公司或人员
-收货人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城市、省份、邮政编码和国家

关于集装箱滞期费和滞留费结算规定,新规将从5月26日开始实施!
在疫情期间,仅美线前9大集装箱船公司,所收取集装箱滞期费和滞留费,就高达89亿美元!
疫情过后,被船公司收割的美国收货人,发起了众多针对集装箱班轮公司的起诉。包括总统拜登在内的美国政要也向海事主管机构--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施压,要求后者进行调查并推出便于政府监督的合理规则!
▲拜登为美国货主站台
据获悉:上周五(2月23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为打击船公司、码头乱收费的行为,正式公布关于集装箱滞期费和滞留费结算规定,该新规将从5月26日开始实施!

▲FMC推出集装箱滞期费和滞留费收费新规
▲FMC新规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台的新规,还要求船公司开出的滞期和滞留费的发票上,必须包含以下8个关键信息:
1、The invoice date(发票日期)
2、The invoice due date(发票到期日)
3、The allowed free time in days(以天为单位的免费时间)
4、The start date of free time(免费期开始日)
5、The end date of free time(免费期结束日)
6、For imports, the container availability date(进口集装箱免费使用日期)
7、For exports, the earliest return date(出口集装箱最早还柜日期)
8、The specific date(s) for which demurrage and/or detention were charged(收取滞期费和/或滞留费的具体日期)
该规则强调:“如果船公司未在滞留费或滞期费发票中详细列出以上必要信息,则作为被开票方的货主和货代企业,就没有支付该费用的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船公司的开出的账单中没有提供FMC规定的上述8个关键信息,货主货代企业可以将其视为违规或不合理收费,直接拒付!
Another provision of the rule states that demurrage or detention invoices can be issued to a consignee — that is, the ultimate recipient of the cargo — as an alternative to the shipper.
FMC估计,上述新规实施后,船公司和码头运营商为遵守最新发票要求而新增的成本在630万至1270万美元之间。
由于新规定还明确了不与海运公司签订合同的汽车承运人,特别是港口货运卡车司机,将不再收到滞期费和滞留费账单,美国卡车运输协会的多式联运汽车承运人会议(IMCC)也对这些变化表示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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